建筑法规

核准文件P

电气安全-住宅
(2013年版)

P1电气装置的设计和安装

文档搜索

要在PC上搜索此文档,请使用CTRL + F(在Mac上使用CMD + F),然后键入搜索词

核准文件P

电气安全-住宅

总结

0.1本核准文件就如何遵守《建筑物规例》P部的规定提供指引。它包括以下各节:

第一节:住宅电气工程技术要求

第二节:P部范围内的建筑物及电力装置种类,以及须呈报的电力工程种类

第三节:为表明电气工程符合第P部分规定,可采用的不同程序

与建筑物规例其他部分的互动

0.2 o《建筑物规例》的其他部分载有影响电力装置的规定。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个。A部分(结构):墙壁上追逐的深度,地板和屋顶托梁上的孔和缺口的大小

b。乙部(消防安全):若干电气装置的消防安全;提供火警及火警探测系统;穿透地板、墙壁和天花板的防火性能

c。C部分(场地准备和抗污防潮):设施渗透的防雨水和氡等污染物

d。E部分(声音通过的阻力):服务穿透的隔音

e。F部分(通风):住宅通风率

f。L部分(节约燃料和电力):节能照明

g。M部分(建筑物的出入和使用):插座和开关的高度。

要求P1

设计及安装

本核准文件处理《2010年建筑物规例》附表1 P部的下列规定。

需求
要求 应用限制

设计及安装

P1。电气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作出合理的规定,以保护操作、维护、更换电气设施的人员免受火灾或伤害。

本部分的要求仅适用于在低电压或特低电压下运行的电气装置,并且:

(一)住宅的:在或依附于住宅的;

(b)为一个或多个住宅服务的建筑物的公共部分,但不包括电梯的电源;

(c)在从位于住宅内或与住宅共用的电源接收电力的建筑物中;或

(d)在花园中,在与建筑物有关的土地上,电源来自住宅内或与住宅共用的电源

性能

在国务卿看来,如果住宅中的低压和特低压电气装置的设计和安装能够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P部分的要求将得到满足。

一个。它们提供适当的保护,防止机械和热损伤。

b。不会对人造成触电和火灾危险

第一节:

设计及安装

一般

1.1电气安装应按规定进行设计和安装BS 7671:2008纳入2011年第1号修正案。

提供资料

1.2应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人们能够操作、维护或更改设备电气安装有合理的安全性。

资料应包括列于BS 7671以及其他适当的信息,包括:

一个。电气安装证书或报告,说明安装情况并详细说明所进行的工作

b。永久标签,例如在接地连接和连接上,以及在电气设备上,如消费单元和剩余电流装置(rcd)上

c。操作说明和日志

d。仅对于特别大或复杂的装置,请提供详细的计划。功能需求

1.3《建筑物规例》第P部订明电气装置工程的安全;它不包括系统功能。《建筑法规》和其他法规的其他部分涵盖了电力产品的功能,如火灾报警系统、风扇和泵

新住处

1.4根据《建筑条例》第M部分(建筑物的出入和使用),新住宅的壁挂式插座、开关和消费单元应易于接触。

注意:批准的文件M建议,仅在新住宅中,照明和其他设备的开关和插座应距离完工的地面高度450毫米至1200毫米。批准文件M不建议新的消费单位的高度。然而,在新住宅中遵守M部分的一种方法是安装消费单元,使开关高于地面1350mm至1450mm之间。在这个高度,消费者单元是幼儿无法触及的,但其他人站着或坐着时都可以接触到。

新住宅:因用途改变而形成的新住宅

1.5如果物质用途的改变创造了一个新的住宅,或改变了建筑中住宅的数量,条例6要求进行任何必要的工作,以确保建筑符合要求P1。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现有的电力设施将需要升级以满足当前的标准。

注意:如果现有的电缆足够,即使它们使用旧的颜色代码,也没有必要更换它们。

增加或改变现有的电力装置

1.6规例第4(3)条订明,当建筑工程完成时,建筑物在符合《建筑物规例》附表1的适用部分方面,不应比建筑工程开始前更令人不满意。因此,当扩展或更改对象时电气安装在美国,只有新作品必须符合现行标准。除非适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否则没有义务升级现有安装。

一个。新工程对现有设施的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b。现有设施的状况使新工程无法安全运行。

1.7任何新的工作都应按照规定进行BS 7671.现有的电气安装应进行检查,以确保下列条件全部满足。

一个。属于用户和配电商的现有设备的等级和状况适合设备承担新工作产生的额外负荷。

b。采取充分的保护措施。

c。接地和等电位连接方式令人满意。

第二节:

第P部的适用

一般

2.1在住宅内进行的所有电气安装工作均须符合P1的要求,并应符合第1节的设计和安装指南。第2节载列:

一个。建筑类型和电气安装在P部分的范围内

b。须呈报及须证明符合《建筑物规例》的电气工程类别。

认证程序见第3节。

范围

2.2第P部适用于电气安装

一个。在住宅或公寓中,以及以下装置的部分:

(我)住宅外部——例如固定的照明和空调装置安装在外墙,屋顶上的光伏板,以及花园中的固定照明和池塘泵

(2)在诸如棚屋、独立车库和家庭温室等附属建筑中。

b。楼群的公用通道,例如走廊及楼梯

c。在公寓楼的共享设施中,如洗衣房、厨房和健身房

d。在商业场所(农业建筑除外)连接到相同的仪表电气安装在住宅中,例如商店和公寓下面的公共住宅。

2.3P部分不适用于电气安装

一个。在与住宅同楼但有单独计量的商业场所

b。为大厦内的升降机提供电力(但P部适用于单一住宅内的升降机装置)。

注意:《建筑物规例》附表2列出了一般不受该规例规定约束的建筑物,例如空置的、农业用的、临时的和小型独立的建筑物。然而,与住宅共用电力的温室、门廊、家庭温室、车库和棚并不能豁免于第P部(根据第9(3)条),并必须遵守其规定。

2.4第P部分的范围说明在图1

图1 P部分的范围

须申报的工作

2.5须呈报的电气安装工程载于规例12(6A)。

12. - (6)凡拟进行附表1第P部订有规定的建筑工程,如该工程包括以下内容,则须发出建筑通知或交存完整图则

(一)新电路的安装;

(b)更换消费单元;或

(c)对特殊位置现有电路的任何增加或改变。

(9)在本规定中,“特殊地点”是指-

(一)在一个有浴缸或淋浴的房间里,围绕着浴缸龙头或淋浴头的空间延伸到

(我)从完成的地面垂直至- (aa) 2.25米的高度;或

bb)淋浴喷头与墙壁或天花板连接的位置,距离该高度超过2.25米;而且

(2)水平,

(aa)有浴盆或淋浴盘的,距浴盆或淋浴盘边缘0.6米的距离;或

(bb)在没有浴缸或淋浴盘的情况下,从莲蓬头连接到墙壁或天花板的中心点到1.2米的距离;或

(b)有游泳池或桑拿炉的房间。

2.6图2说明浴缸或淋浴盘周围的空间(一个特殊的位置),在这个空间内,对现有电路的微小增加和改变以及新电路的安装是可通知的。

图2在有浴室或陈列室的房间内应申报的工作

Non-notifiable工作

2.7第12(6A)条列明须呈报的电力安装工程。所有其他电气安装工程,即在特殊地点以外的地方增加和改建现有装置,以及在任何地方更换、维修和保养,均无须呈报。

2.8安装固定电气设备属于第P部分的范围,即使最后的连接是通过标准13A插头和插座,但只有当它涉及第12(6A)条规定的工作时才应予以通报。

例如:

一个。安装一个内置炊具是不需要通知的工作,除非需要一个新的炊具电路

b。将电动门或车库门连接到现有的隔离器开关是不应报告的工作,但从消费单元安装到隔离器的新电路是应报告的工作。

2.9安装由插头和插座连接器连接的预制模块化布线(例如厨房照明系统)也在P部分的范围内,但同样只有当它涉及法规12(6A)规定的工作时才应予以通报。

第三节:

认证、检验和测试

一般

3.1就须呈报的电力装置工程而言,必须采用以下三个程序之一,以证明工程符合《建筑物规例》所载的规定。

一个。注册合资格人士

b。第三方认证注册第三方认证机构。

c。楼宇控制机构。

3.2为验证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是适当的,以及该装置在使用、维护和更改时是安全的,电气工程应按照BS 7671

注意:电气检查和测试表应交给施工人员。《建筑物规例》证明书一般应发给占用人,但如属出租物业,则可发给订定工程的人,并抄送占用人

由注册合资格人士作出的自我证明

3.3电气安装人员注册合资格人士应填写BS 7671所从事的每项工作均须有电气安装证书。电气安装人员应将证书交给委托施工的人。

3.4安装人员或安装人员的注册机构必须在工作完成后30天内完成以下两项工作。

一个。提供一份建筑规范合格证书致占领者。

b。将证书或证书上信息的副本交给楼宇控制机构。

由注册第三方认证

3.5在工作开始之前,一个非安装人员注册合资格人士可委任注册第三方认证机构必要时检查和测试工作。

3.6在完成工作的5天内,安装人员必须通知注册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检查和测试的结果令人满意的情况下,该工程师应填写一份电气安装状况报告,并将报告交给下令进行工程的人。

注意:电气安装状况报告应是模型BS 7671表格或专门为P部分目的开发的表格。

3.7第三方认证机构的注册机构必须在出具合格状况报告后30天内做到以下两件事:

一个。提供一份建筑规范合格证书致占领者。

b。将证书或证书上信息的副本交给楼宇管制机构

由建筑管理机构认证

3.8如果安装程序不是注册合资格人士并且尚未指定注册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那么在工作开始之前,安装人员必须通知建筑控制机构。

3.9楼宇管制机构将根据电气工作的性质和安装人员的能力,确定为确定工作安全所需的检查和测试的程度。的楼宇管制机构可以选择自行进行任何必要的检查和测试,也可以合同专家进行部分或全部工作,并提供电气安装状况报告。

3.10有能力进行检查和测试的安装人员应提供适当的BS 7671证书楼宇管制机构,然后他们将考虑证书和安装人员的资格,以决定需要采取的进一步行动(如果有的话)。楼宇管制机构可要求安装人员提供其资质证明。

3.11这可能会导致较低的建筑控制费用,因为在设置费用时,2010年《建筑(地方当局收费)条例》要求地方当局考虑其认为需要进行的检查工作的数量。

3.12一旦楼宇管制机构在确定工程符合所有建筑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将向占用者颁发建筑规范竣工证书(如果是地方当局)或最终证书(如果是认可的检验人员)。

非应报工程的检验和试验

3.13非应申报的电气安装工程与应申报的工程一样,应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和安装,并进行检查、试验和认证BS 7671

3.14如果地方当局发现不应报告的工作是不安全的和不合规的,他们可以采取执法行动。

附录A:关键术语

以下是本文档中用到的关键术语:

楼宇管制机构

地方当局或私营部门批准的检查员

建筑规范合格证书

由在授权资格人士自我认证计划注册的安装人员或在授权第三方认证计划注册的认证人员颁发的证书,说明证书中描述的工作符合2010年建筑法规第4和第7条(即,工作符合建筑法规中所有适用的要求)

电气安装*

固定电缆或固定电气设备位于消费者一侧的电表上

超低电压*

交流电压不超过50V或直流无纹波电压不超过120V,不论是导线间或对地电压

低电压*

导体之间超过特低电压但不超过1000V ac或1500V dc,导体与地之间不超过600V ac或900V dc

注册合资格人士

在第P部合资格人士自我核证计划注册的合资格人士

注册第三方认证机构

在第P部合资格人士第三方认证计划注册的合资格人士

注:*2010年建筑法规第2条定义的术语

附录B:参考标准

BS 7671

电气安装要求[2008 + A1:2011] (IET布线规则第17版,ISBN 978-1-84919-269-9)

本文件内的所有内容均为©皇家版权所有2006年,并已根据公开政府牌照.speciedby不对本文档中任何内容或其使用的准确性或全面性承担任何责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