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

批准文件M

进出建筑物的通道和使用
(2004年版,包括2010年和2013年修订)

M1访问和使用

M2用于住宅以外的建筑扩建

M3住宅以外建筑扩建部分的卫生设施

M4住宅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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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使用指导

批准的文件

本文件是由国务大臣批准和发布的一系列文件之一,目的是就英格兰和威尔士2010年建筑法规(SI 2010/2214)附表1和条例7的要求提供实际指导。

在这份文件的后面是由国务卿为此目的批准和发布的所有文件的清单。

批准文件旨在为一些较为常见的建筑情况提供指导。然而,很可能有其他方法来满足需求。因此,如果你愿意以其他方式满足有关要求,你没有义务采用批准文件内所载的任何特定解决方案。

其他需求

批准文件中所载的指南仅涉及该文件所涉及的法规的特定要求。建筑工程亦须符合该规例附表1任何其他有关段落的规定。

有核准文件就附表1各部分及规例7提供指引。

需求的限制

根据第8条,《建筑物规例》附表1第A至D部、F至K部的规定(第H2及J7段除外),除确保建筑物内或建筑物周围的人(以及可能受建筑物或与建筑物有关的事项影响的任何其他人)的健康及安全达到合理标准外,并无任何规定。这是可以制定建筑法规的目的之一。

第8条规定不包括第H2段和第J7段,因为它们直接涉及防止水污染的问题。E部分和M部分(分别涉及对声音通过的阻力和建筑物的进入和使用)被排除在条例8之外,因为它们涉及建筑物用户的福利和便利。L部分被排除在条例8之外,因为它涉及燃料和动力的节约。除健康和安全外,所有这些事项都属于《建筑规例》可能涉及的目的。

材料和工艺

任何建筑工程如须符合《建筑物规例》附表1所订明的规定,须按照第7条进行。满足这些材料和工艺要求的指南载于批准文件7中。

《建筑规章》是为特定目的制定的,主要是为了人们的健康和安全、福利和方便,以及为了节约能源。标准和其他技术规范可在与这些考虑有关的范围内提供相关指导。然而,它们也可处理《建筑物规例》未涵盖的其他方面的表现或事项,尽管它们涉及健康和安全等。

当批准文件引用指定标准时,其引用的标准的相关版本为出版物末尾所列的版本。但是,如果本版本已由发布标准的机构修订或更新,只要新版本继续满足本条例的相关要求,则可以将其用作指导的来源。

综合发展

在混合用途的发展中,建筑物的一部分可能用作住宅,而另一部分则用作非住宅用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条例》对住宅和非住宅用途的要求不同,对非住宅用途的要求应适用于建筑物的任何共用部分。

1992年《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和福利)条例》

经《2002年健康和安全(杂项修订)规例》(SI 2002/2174)修订的《1992年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及福利)规例》载有一些影响建筑物设计的规定。主要要求现在已纳入《建筑条例》,但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和福利”。1992年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和福利)条例,经核准的业务守则' L24。由HSE Books 1992出版(ISBN 0 7176 0413 6)。

1992年《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和福利)条例》适用于单位和类似建筑物的公共部分,如果雇用清洁工和看门人在这些公共部分工作。如果本部分所涵盖的建筑规则的要求不适用于住宅,则在上述情况下仍可能需要规定,以满足工作场所规则的要求。

《2010年平等法》和《2010年平等法(残疾)条例》

《2010年平等法》(EA)汇集了现有的平等立法,包括《1995年残疾人歧视法》,旨在加强和协调现有条款,使其成为平等立法的单一精简框架,为所列受保护群体提供更好的结果。

EA (http://www.legislation.gov.uk/ ukpga / 2010/15 /内容)规定有责任对某一物理特征作出合理调整,以符合《设施条例》第20条所载的规定。该责任载于附表2(有关公共功能及服务提供者);条例的附表8(与雇主有关)及附表15(与协会有关)。

虽然遵照本核准文件的指引,可显示符合《建筑物规例》第M部的规定,但这并不一定等同于符合《建筑物规例》所订明的义务和责任。这是因为《建筑物规例》规定,服务提供者和雇主须对任何可能使残疾人士相对于非残疾人士处于重大不利地位的身体特征作出合理调整。在某些情况下,这将包括在核准文件M范围之外的设计功能或对功能进行合理调整。建筑工程承建人须考虑在核准文件M所述的范围之外是否有其他适当的规定。

第0节:一般指南

性能

国务卿认为,应作出合理的规定,以确保建筑物易于出入和使用,以符合第M部的规定。

不论残疾、年龄或性别,人们都应该能够:

一个。以游客和在其中生活或工作的人的身份进入建筑物和进入建筑物内并使用其设施;

b。在新住宅的主要楼层使用卫生设施。

预计这些规定将使残疾人士更好地应对行动不便的问题,并在自己的家中“呆”得更久。这些规定不一定能促进所有残疾人的完全独立生活。

要求适用的地方

第M部的适用

0.1以下情况适用该要求:

一个。新建的非住宅建筑物、住宅;

b。现有非住宅楼宇扩建或进行重大改建;或

c。现有建筑物或现有建筑物的一部分经过重大用途变更,成为酒店或公寓、机构、公共建筑或商店。

术语“机构”,“公共建筑”和“商店”在条例2中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否符合建筑法规,根据2010年《平等法》,服务提供商和雇主都有义务考虑建筑物中物理特征造成的障碍。

扩建和材料改造:住宅

0.2根据第4(3)条的规定,任何建筑物如进行扩建或进行重大改建,其建筑工程必须在完成后符合附表1的适用规定,或如该建筑物未能完全符合任何适用规定,则该建筑物不得比以前更令人不满意。

0.3这条规则既适用于住宅建筑,也适用于非住宅建筑。根据第M部的适用限制,第M部并不适用于住宅的扩建或重大改建。然而,住宅的扩建或住宅的实质性改建,不得使该建筑物相对于M部而言不如以前令人满意。

0.4根据第3条,“重大更改”一词的定义是参考附表1内的一列“有关规定”。该清单包括第M部。这意味着,如果有关工程会导致该住宅不符合第M部的规定,而该住宅以前是符合第M部的规定,则该住宅的改建属于实质性改建。或者,如果该居所先前并不符合第M部的规定,该居所在进行重大改建后,亦不应较第M部更不令人满意。该住宅在建造时是否受第M部规管,这无关紧要。根据第M部的一般适用限制,该部的规定不适用于住宅的扩建或重大改建。这意味着扩建或改建工程本身无须符合第M部的规定。然而,对住宅进行有计划的改建,如有可能降低该住宅整体符合第M部的规定,则必须在不降低符合第M部规定的程度的情况下进行。同样,住宅的扩建本身不需要符合M部分的规定,但它不应导致住宅不符合M部分的规定。下面的例子说明了这些观点。

示例1:如某住宅入口楼层只有一间厕所,而该楼层内有可居住的房间,如计划中的工程项目涉及移除该楼层入口楼层的厕所,则属重大改建工程。除非在入口层装设另一间厕所,而该新厕所在符合第M部方面并不逊于旧厕所,否则不得将该厕所移走或使其不符合第M部的规定。

示例2:环绕住宅正门的计划扩建部分(附表2第VII类未获豁免),不得使该住宅在符合规定M1方面较以前有所下降。对于包括残疾人在内的人们来说,进入住宅必须不那么容易,无论是通过扩展和原始入口,还是(根据本广告第6节的指导)通过合适的替代入口。

扩建非住宅楼宇

0.5非住宅建筑的扩建部分,就其本身是否符合第m部而言,应与新建筑同等对待。根据新规定M2,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扩建部分必须有适当的独立通道。在适用范围的限制下,如扩建的建筑物符合规定M1(a),以提供适当的通道通过该建筑物进入扩建部分,则规定M2不适用。入口的概念包括从场地边界和现场停车场的入口。

0.6如果建筑物的业主不愿意为规划的扩建部分提供独立通道,他们可以证明现有建筑物及其入口已符合要求M1(a),从而适用要求M2的适用限制;也可以修改现有建筑物及/或入口,以便适用限制。这样的修改工作将是一个实质性的改变。现有建筑的扩建和改建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进行规划和实施。

0.7在判断依靠现有建筑物提供的通道是否足以适用规定M2的适用限制,以及在判断提供适当的独立通道是否合理切实可行时,须考虑实际的限制和成本因素-请参阅下文“通道策略”第0.20及0.25段。

0.8根据新规定M3,任何拟扩建的建筑物如设有卫生设施,必须在扩建部分内提供合理的卫生设施。然而,根据规定M3的适用限制,如有合理的规定,让使用扩建部分的人进入现有建筑物并使用其卫生设施,则该规定不适用。与通往扩建部分的通道一样,对于不愿在规划扩建部分提供卫生设施的业主来说,这是开放的,无论是为了证明现有建筑物内已存在合理的设施,还是为了修改现有建筑物,以适用要求M3的适用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对现有建筑的扩建和改造也可以作为一个单一的项目进行规划和实施。

非住宅楼宇的重大改建工程

0.9根据第4条,如非住宅楼宇的改建属重大改建,有关工程本身必须符合第M1条规定。这意味着与建筑符合M部分有关的特征的改变,例如入口或人们在建筑内从一层到另一层的安排,必须导致符合要求M1的特征。若提供与建筑物符合第M部规定有关的新功能,则这些功能也必须符合要求M1。必须为人们获得和使用新的或者改造过的卫生设施作出合理的规定。建筑作为一个整体,包括从场地进入

在建筑物进行重大改建后,建筑物的边界和停车场必须不低于要求M1。就建筑物的重大改建而言,根据《建筑物规例》的规定,无须将通往建筑物入口的道路从地盘边界及从设有车位的地盘停车场升级。但是,请注意上文第1段中关于《平等法》的说明。

用途的重大改变

0.10根据第6条(经修订),如整幢建筑物的用途有重大改变,改为酒店或公寓、机构、公共建筑物或商店,如有需要,该建筑物必须进行提升,以符合M1(出入及使用)的规定。术语“机构”,“公共建筑”和“商店”在条例2中解释。特别要指出的是,“商店”包括用作餐馆、酒吧或公共场所。

0.11根据经修订的第6条,如现有建筑物的用途发生改变,以致部分被用作旅馆或公寓、机构、公共建筑物或商店,该等工程(如有)须以确保:

有合理的规定,使人们可以通过独立通道或通过通往和穿过建筑物的路线,从地盘边界和设有的地盘停车场进入该部分;

这部分本身符合M1(访问和使用);而且

该部分所提供的或与该部分有关的任何卫生设施均符合第M1条规定:如该部分的使用者在建筑物的其他地方使用卫生设施,则必须提供合理的设施,供人们进入和使用该卫生设施,如有需要可进行升级。

发展商须就他们如何评估第0.20至0.25段所载的有关楼宇管制机构的合理规定达成一致。

0.12如建筑物的实质用途发生改变,导致其部分用作酒店或公寓、机构、公共建筑物或商店,而部分用作住宅,则应参阅本批准文件第1至5条关于有关非住宅住所和公用部分的指引(另见使用指引下的混合用途发展)。

停车和下车

0.13M部分适用于建筑外部的那些特征,这些特征需要从场地边缘、停车场和场地内的设置点进入建筑物。

适用哪些要求

0.14如第M部适用,则须在以下条文作出合理规定:

i.住宅以外的建筑物

一个。使不论残疾、年龄或性别的人士,均可从地盘边界、地盘内的停车场,以及同一地盘上的其他建筑物(例如大学校园、学校或医院)到达建筑物的主要入口及本核准文件所述的其他入口;

b。因此,建筑的元素不会对使用者构成危险,特别是视力受损的人,而是协助寻路;

c。因此,无论残疾、年龄或性别,人们都可以进入建筑物的任何楼层和使用建筑物的设施,但须遵守有关卫生设施的通常性别公约;

d。为轮椅人士或其他残疾人士提供观众或观众座位;

e。在礼堂、会议室、接待处、售票处及问询处,为听力或视力受损人士提供联络工具;而且

f。为建筑使用者提供卫生设施。

2住宅

一个。使人们,包括残疾人士,可以从进出点到达住宅的主入口或适当的替代入口;

b。使人们,包括残疾人士,可以进入住宅的主要楼层;而且

c。在不高于主体楼层的楼层提供厕所。

“主体层”在需求M4中定义。

教育机构

0.15由2001年4月1日起,维持校舍不再享有建筑物规例豁免。通告DfES/0142/2001中所述的1997年DfES结构标准中有关K部分和M部分的某些学校特定标准被纳入本次修订的AD M(见1.33 -注意:(l)和(M), 1.36, 1.37 (b)。

0.16为特定目的而建造的学生宿舍,包括第2(1)条所界定的单位,在空间要求和内部设施方面,应被视为旅馆/汽车旅馆宿舍(见4.17至4.24)。

历史建筑

0.17历史建筑包括:

一个。上市建筑,

b。位于自然保护区的建筑物,

c。具有建筑和历史价值,并在地方当局的发展计划中被视为重要考虑因素的建筑物,

d。国家公园内具有建筑和历史价值的建筑,杰出的自然美景和世界遗产,

e。传统形式和建筑的乡土建筑。

0.18必须认识到有必要保护这些历史建筑的特色。它们是具有文化重要性的有限资源。在这类工程中,其目的应是在实际可能的情况下,在实际可能的范围内,改善无障碍环境,但工程必须不损害历史建筑的特性,或增加建筑结构或配件长期恶化的风险。为了在历史建筑保护和无障碍之间达到适当的平衡,考虑地方当局的保护和访问官员,英格兰遗产或CADW:威尔士历史古迹的建议,以及当地访问团体的意见是合适的,以使建筑尽可能地无障碍。

0.19与历史建筑工程有关的特别问题包括:

一个。恢复建筑物的历史特色,而该建筑物曾被不适当的改动,例如更换窗户、门及屋顶;

b。重建以前的历史建筑(例如火灾后或在露台上填平空地);

c。适当的建筑材料和技术的选择,例如,使织物能够“呼吸”,以控制水分和潜在的长期腐烂问题:参见来自古建筑保护协会(SPAB)的信息表4。

访问策略

0.20重要的是,申请人必须清楚地向建筑控制机构传达他们所选择的方法如何满足建筑物及其设施的潜在终端用户的无障碍需求,以证明符合《建筑法规》第M部分的要求。本批准文件中的指南旨在仅指明满足这些要求的一种方式。根据建筑物的大小、规模、性质和预期用途,可以采用其他同样令人满意的方法来满足要求,但这些方法仍必须证明符合相关的功能要求。

0.21如果提出了替代解决方案,申请人仍有责任证明这些解决方案是适当的,符合要求,例如,证明其等同于本批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这应该包括使用适当的研究证据或参考公认的英国标准,以支持所选择的方法。建议在开始建筑工作之前,确保与建筑控制机构就适当的规定水平达成一致,因为追溯性更改可能成本高昂且具有破坏性。

0.22因此,申请人应尽早与建筑管制机构接触,以确定主要问题和风险,并讨论如何以最佳方式展示正在进行的建筑工程的进入策略。为确保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申请人与建筑管制机构之间的沟通应集中在建议书与本核准文件指引不符的地方,而不是在符合指引的地方提供详尽的解释。

0.23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有用,但在建筑控制应用程序中不需要提供书面访问策略。重点应放在确保申请人和建筑管制组织就已完成的建筑工程的适当供应水平达成一致。

0.24在较小或较简单的工作中,可以通过对话审查建议并通过通信记录讨论结果来实现这一目标。在大型、复杂的工程或现有场地有重大限制的情况下,这可能涉及到一份书面文件,列出访问方法的关键方面,并辅以注释图纸和面对面的会议来解决关键问题。若采用上述建议方法中的任何一种,应由建筑物管制团体和申请人按个别情况商定,以确保符合《建筑物规例》第M部的功能要求。无论采取哪种办法,都应清楚地记录议定的经费数额。

0.25应该指出的是,建筑控制机构对拟议工程的批准并不一定表明符合2010年《平等法》规定的职责。申请人在进行建筑工程时需要考虑这些更广泛的平等义务,以及在某些情况下的规定是否应超过本批准文件的规定。建筑法规M部分与2010年平等法之间的关系载于本批准文件第7页。

定义

0.26下列含义适用于本批准文件中所有术语。

访问,接近,进入或退出。

可访问的,就建筑物或建筑物的部分而言,是指不论残疾、年龄或性别,人们都能够进入。

视觉对比,当用于表示建筑的一个元素的视觉感知,或在建筑内的拟合,相对于另一个,意味着两个表面之间的光反射率值的差异大于30点。当表面照度大于200勒克斯时,光反射率值的差值应至少为20点。如果开门家具超出门面,或以其他方式产生增强的区分和阴影,则光反射率值至少差15点被认为是足够的。

欲知详情,应参考颜色、对比和感知-内部建筑环境设计指南-雷丁大学)。

居住,指房屋或公寓(“公寓”的定义见第2(1)条)。然而,在空间要求和内部设施方面,作为学生宿舍建造的新单位将被视为旅馆/汽车旅馆住宿(见4.17至4.24)。

一般通道楼梯这是一种每天为建筑物的所有用户设计的楼梯,作为层与层之间的正常路线。
照度,落在一个表面上的光的量,以流明每平方米(lm/m)来测量2)或lux (lx)。

水平,就水平入口的表面而言,与台阶、楼梯和坡道有关的通道和平台主要是水平的,但沿行进方向的最大坡度为1:60。

光反射率(LRV),指在光源照射下,表面在所有波长和方向上反射的可见光总量。

主入口这是一个不熟悉该建筑的游客通常会进入的入口。

合适的在获取途径和设施方面,是指它们是为不分残疾、年龄或性别的人使用而设计的,但须遵守卫生设施方面与性别有关的通常公约。

可用的指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是指便于独立使用。

公用楼梯,用于逃生、维修或其他用途的楼梯,而不是作为日常在楼层之间移动的常规路线。

0.30以下含义仅适用于本批准文件中有关住宅部分的术语。

常见的,服务于一个以上的住宅。

居住的房间,指用作或拟用作住宅用途的房间,包括厨房,但不包括浴室或杂物间。

公寓一种独立的住宅,但不是住宅,在建筑物中占据一层以上。

存取点,即参观住宅的人在接近住宅前,通常会从位于地盘内或地盘外的车辆上下来的地点。

主入口,即不熟悉住宅的访客通常期望接近的入口,或公寓楼的普通入口。

情节梯度,住宅的成品楼层和入口之间的坡度。

陡坡地块,梯度大于1:15。

第1节:进入住宅以外的建筑物

目标

1.1其目的是为人们从场地边界的入口点,以及从场地上提供的任何停车场,到建筑物提供一个合适的通道。同样重要的是,一个建筑群内的建筑之间的路线也是可达的。

1.2在设计建筑的入口时,应该认识到许多人很难适应高度的变化,包括轮椅使用者、需要使用助行器的人以及视力受损的人。过于狭窄的通道也会使人们难以相互通过。

1.3重要的是要意识到每个人的能力是不同的。例如,对某些人来说,楼梯比坡道更容易使用。

1.4建筑应在整体空间的限制下进行设计,使入口层与场地入口之间的水平差最小化。

1.5同样重要的是,在靠近建筑物的通道上避免潜在危险,例如打开窗户,以免人们,特别是儿童和视力或听力受损的人受伤。

注意:出版物“包容性交通:行人和交通基础设施的最佳实践指南”为外部环境的设计提供了详细的指导。

从场地边界和停车场的水平进场

设计注意事项

1.6从工地边界和任何为残疾人士而设的停车场到主要入口和任何专为员工使用的入口,通路应尽可能保持水平,如果其中任何一个入口无法通行,则应通往任何其他可通行的入口。如果入口之间通常需要通道,或在建筑物外的其他可访问入口之间,这种通道应尽可能是水平的。可达入口的场地高度应据此确定。

1.7如场地或为残疾人士而设的停车场与建筑物的界线因场地限制而不可避免地有高低落差,则入口可在较长距离内(全部或部分入口)设置平缓坡度,或可在较陡坡度处设置若干较短的部分,并在间隔内设置水平平台作为休息点。一般来说,方法中的渐变应该尽可能平缓。

1.8如果入口的坡度,无论是整个长度还是部分坡度,都是1:20或更陡,则该部分入口应设计为斜坡通道。

1.9所有通往主要入口或可替代入口的通道都应铺上地面,以便人们能够轻松地沿着这些通道行进,无需过度努力,也不会有被绊倒或摔倒的风险。

1.10应该有足够的空间让人们接近建筑物,超越在相反方向行进的其他人,并进行所有必要的操作。

1.111800毫米的表面宽度可以容纳任何数量的非车辆交通,而不需要通过的地方。受限制地盘的地面宽度可达1200毫米,但须与建筑物管制机构达成协议。

1.12重要的是,在所有照明条件下,在建筑物周围接近和通过时,要减少对人们,特别是视力受损的人的风险。

规定

1.13在下列情况下,“水平进场”(由地盘边界及由指定的残障人士停车位至主要入口、员工入口或另一个可通行的入口)将符合规定M1或M2:

一个。表面宽度至少1.5米,有通行场所,高度2.1米无障碍物;

b。在视线范围内设置宽至少1.8米、长至少2米的通行场所(通行场所的宽度可包括在水平进场的宽度中),但在任何情况下,通行场所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50米;

c。沿其长度的坡度不超过1:60,或在入口(如有必要,在平台之间)每上升500毫米引入水平平台(见1.26(k))时,坡度不超过1:20;在所有情况下,交叉下降坡度不超过1:40;

d。它的表面坚固,耐用,防滑,1m直边下的波动不超过3mm,适用于无形材料。不合适的材料可能是松散的沙子或砾石;

e。当进入路径上有不同的材料时,它们具有相似的摩擦特性;

f。铺装单元之间接缝处的水平面差不大于5mm,接缝填平,如有凹陷,接缝深度不超过5mm且宽度不超过10mm,如未填平,接缝宽度不超过5mm;

g。通往主要入口(或可供选择的可达入口)的路线已清楚指明,且光线充足;

h。通过提供单独的行人通道,可将无意中走进车辆通道的危险降至最低。如果车辆通道上有不受控制的过路点,则会用浅黄色的水泡表面加以识别(见图1,以及“触觉铺路面使用指引”)。

图1触觉铺装及其在不受管制的十字路口使用的例子

现场泊车和停车

设计注意事项

1.14需要开车前往大楼的人需要能够停车,有足够的空间进出车辆,有时还需要移动到车辆后部,然后步行、坐轮椅或推着婴儿车或行李等前往大楼的主要入口、员工入口或任何其他可通行的入口。

1.15为残疾人指定的停车区表面,特别是停车区周围的区域,应允许乘客或司机安全转移到轮椅上,并从停车区转移到通往建筑物的通道上,而不会出现不适当的努力、对轮椅的障碍或绊倒危险。

1.16如果人们需要买票和显示停车,售票机的位置应该允许坐轮椅的人或身材矮小的人接近机器,并达到付款和售票机的功能。

1.17以乘客身份抵达大楼的行动不便人士,应能以方便进入大楼的方式,在靠近大楼主要入口或其他无障碍入口的车辆上下车。

注意:BS 8300提供了以下指南:

- - - - - -在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内为残疾人士提供指定停车位;

- - - - - -点票机;

- - - - - -车辆控制屏障;还有多层停车场。

规定

1.18在下列情况下,泊车和停车应满足要求M1或M2:

一个。在尽可能靠近建筑物主要入口的坚实及平整地面上,提供最少一个专为残疾人士而设的泊车位;

b。指定泊车位的尺寸见图2(在泊车位的车辆一侧设有1,200毫米的可达区域,而在泊车位的车辆一侧设有1,200毫米的安全区域;在泊车位的另一侧设有行人通道时,须设有下坠的路边石);

图2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c。可达区域表面牢固、耐用、防滑,对于无定形材料,1m直边下的起伏不超过3mm。不合适的材料可能是松散的沙子或砾石;

d。如有需要,为轮椅使用者和身材矮小的人设置的售票机应与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相邻,并设有离地面750毫米至1200毫米的控制装置,而且售票机的底座不能突出在售票机正面,以免影响售票机的使用;

e。设有明确标示的停车点,须位于坚实而平整的地面上,尽量靠近主要或其他可达入口,并使其表面与该入口的行车道齐平,方便行走困难人士或使用轮椅人士进出入口。

增加访问

注意:如果第M部分的指引与第K部分的指引有冲突,则第M部分优先;见要求说明。

设计注意事项

1.19如受地盘限制,必须采用1:20或更陡的进近,则应提供包括斜坡通道的进近。坡道有利于轮椅使用者和推婴儿车、婴儿车和自行车的人。

1.20坡度应尽可能浅,因为陡的坡度会给一些轮椅使用者带来困难,他们缺乏力量推动自己上斜坡,或在下降时难以减速或停止。

1.21对于残疾人来说,坡道也不一定安全方便。例如,一些能走路但行动不便的人发现爬坡道比爬楼梯更难。此外,恶劣的天气条件增加了在坡道上滑倒的风险。因此,有台阶和坡道都是有益的。

1.22有些人需要经常停下来;例如,恢复力量或呼吸,或缓解疼痛。

1.23轮椅使用者需要足够的空间在平台上停下来,打开和通过门,而不必倒车进入循环路线,或面临滚下斜坡的风险。

1.24有些人有一面的弱点。这导致坡道两侧都需要支撑。

1.25如果斜坡入口的总上升高度过高,即使提供多个休息平台,轮椅使用者和部分有行走困难的人士也会感到不可接受的疲劳。

注意:BS 8300提供了以下指引:

- - - - - -照明斜坡通道。

规定

1.26斜坡通道满足条件M1或M2:

一个。要么它是显而易见的,要么它的方法是明确的;

b。坡道飞行的坡度和着陆之间的距离是一致的表1而且图3

c。飞行高度不得超过10米,或高度不得超过500毫米;

表1斜坡坡度的限制
乘坐飞机 最大梯度 最大上升
10米 1:20 500毫米
5米 1:15 333毫米
2米 1:12 166毫米

注意:

对于2m和10m之间的路径,可以在最大梯度之间进行插值,即4m路径为1:14,9m路径为1:19图3).

图3斜坡梯度与飞行飞行的关系

d。轮椅使用者可选择其他方式进入,例如,当总上升高度超过2米时,可使用升降机;

e。墙、立柱或路肩之间的表面宽度至少为1.5米;

f。坡道表面是防滑的,特别是在潮湿的情况下,颜色与平台形成鲜明对比;

g。坡道和着陆面的摩擦特性相似;

h。坡道的底部和顶部有一个至少1.2米长的平台,没有任何门的摆动或其他障碍物;

我。任何中间平台至少1.5米长,没有任何门的摆动或其他障碍物;

j。当轮椅使用者无法从坡道的一端看到另一端或坡道有三段或以上时,应提供至少1800毫米宽和1800毫米长的中间平台作为过路处;

k。所有平台都是水平的,沿其长度的最大坡度为1:60,最大横向坡度为1:40;

l两边都有扶手;

m。在任何坡道或平台的开放一侧设有至少100mm高的路肩,在视觉上与坡道或平台形成对比,此外还有第K部分要求的任何防护;

n。此外,当斜坡的上升高度大于300mm(相当于2 × 150mm的台阶)时,提供了明确的标志台阶。

加强访问

注意:如果第M部分的指引与第K部分的指引有冲突,则第M部分优先;见要求说明。

设计注意事项

1.27视力受损的人有绊倒或失去平衡的风险,如果没有警告台阶可以改变水平。最危险的是在一段楼梯的顶部,当一个人在下降的时候。

1.28警告应充分提前于危险发生之前,使时间得以停止,而不是太过狭窄,以至于可能一步到位就错过了。

1.29踏面材料不应出现滑倒危险,特别是当表面是湿的。

1.30人们应该能够通过突出鼻子和避免开放式上升来轻松地欣赏脚的位置。

1.31戴卡尺或髋关节或膝关节僵硬的人尤其容易绊倒或脚被鼻子夹住。一侧有弱点或视力受损的人需要胎面尺寸足够大,使他们能够将脚放在上面。如果飞行方向是朝向空间范围的上端,飞行可以上升到更大的高度,而不需要中途着陆,因为胎面足够深,可以让人在飞行中的任何一点站立和休息。应该注意的是,过多的转鼻会降低有效的前进。

1.32许多可移动的残疾人发现,通过一段台阶比通过斜坡更容易,对这些人来说,扶手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

注意:BS 8300提供了以下指引:

- - - - - -照明阶梯式通道;而且

- - - - - -防滑性能(附件C)。

规定

1.33阶梯式访问将满足需求M1或M2,如果:

一个。在每次飞行的顶部和底部提供水平着陆;

b。每个平台的通畅长度不小于1200mm;

c。在一系列航班的顶部和底部降落处都设有“灯芯绒”危险警告面,以便在高度变化时发出预先警告图4

图4阶梯式进入键尺寸和危险警告面的使用

d。如果有通往中间平台的侧通道,则在距离上、下两层均为400毫米的中间平台上设置一个深400毫米的“灯芯绒”危险警告面(如果有足够的空间容纳侧通道线外的表面),或者在距离中间平台400毫米的侧通道内(如果侧通道对面有连续的扶手);

e。楼梯平台上没有旋转门;

f。(三)有围墙、琴弦、立柱之间表面宽度不小于1.2米的隔板;

g。没有单一的步骤;

h。当高度小于350毫米时,起落架之间的升降梯不得超过12个升降梯;而当高度大于或等于350毫米时,升降梯不得超过18个升降梯(见图5);

我。所有的鼻都是明显的手段永久对比材料55毫米宽的胎面和立管;

j。避免在胎面上方突出台阶,但如有必要,不超过25mm(见图6);

图5外部台阶和楼梯-关键尺寸

k。在整个飞行过程中,每一步的上升和下降是一致的;

l每个台阶的高度在150毫米至170毫米之间,但由于尺寸限制,与现有建筑物相邻的情况与建筑物控制机构达成一致;

m。每步行程在280mm ~ 425mm之间;

n。上涨是不开放的;

o。在飞行和降落的每一侧都有一个连续的扶手;

p。额外的扶手将航班划分为宽度不小于1米和宽度不超过1.8米的通道,其中整体畅通宽度超过1.8米。

注意:就1.33(l)及(m)而言,学校建筑的最佳尺寸为上升150毫米及向下280毫米。

通往外部阶梯式和斜坡通道的扶手

设计注意事项

1.34身体上有困难的人需要扶手的帮助,可以轻松抓住,触摸舒适,最好能提供良好的前臂支撑。

1.35扶手应与墙壁保持距离,并以避免妨碍手指握力的方式进行牢固的支撑。

图6外部楼梯的可接受台阶轮廓和关键尺寸示例

1.36扶手应设置在方便建筑物所有使用者使用的高度,并应安全延伸至一段台阶或坡道的顶部和底部之外,以提供稳定性,并在出现水平变化时发出警告。应考虑在各种建筑类型的楼梯上,特别是在学校,提供第二扶手,供儿童和身材矮小的人使用。

规定

1.37在下列情况下,通往外部斜坡和阶梯式通道的扶手应符合要求M1或M2:

一个。从坡道或台阶表面的俯仰线到上扶手顶部的垂直高度在900毫米至1000毫米之间,从平台表面到900毫米至1100mm之间(参见图5);

b。在有全高结构防护的情况下,从坡道表面的倾斜线或一段台阶的垂直高度为600mm;

c。它是连续的跨越斜坡或阶梯式通道的飞行和降落;

d。它水平延伸超过斜坡通道的顶部和底部,或一段或多段台阶的顶部和底部鼻部,但不投射到通道内;

e。它在视觉上与它所看到的背景形成对比,而不是高度反射;

f。其表面防滑,触摸不冷,在抗破坏或低维护是关键因素的区域,使用相对低导热金属可能是合适的;

g。它以一种降低衣服被抓风险的方式终止;

h。它的轮廓是圆形的,直径在32到50mm之间,或非圆形的,宽50mm,深39mm,圆角边缘,半径至少为15mm(见图7);

我。在坡道或阶梯式通道的表面宽度上突出不超过100毫米,而这将影响第B1部分的楼梯宽度规定

j。扶手与任何相邻墙面之间有50至75mm的间隙;

k。曲柄支架与扶手下方至少有50mm的间隙;

l其内表面位于斜坡或阶梯式入口的表面宽度之外不超过50mm。

图7扶手设计

访问路径的危害

设计注意事项

1.38建筑物的特征偶尔会阻碍进入路线,特别是如果它们是部分透明的,因此不清晰,或造成危险的开销,不应对建筑物用户构成危险。

规定

1.39在符合批准文件K第6和10节的情况下,有关通道上的危险的要求M1或M2将得到满足。

注意:图8已移至批准文件K,第10节,其他编号保持不变

第二节:进入住宅以外的建筑物

目标

2.1所有新建筑的目标是使主要入口或入口、任何主要员工入口和任何大厅都是无障碍的。2.2如不可能,例如在现有建筑物内,设有一个或多个主要职员入口,则应另设一个可达入口。

2.3重要的是要降低人们进入建筑物时的风险。

访问入口

设计注意事项

2.4陡峭的斜坡或受限制的地盘有时无法让主要人员或主要职员进入,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另设一个可进入的入口。

2.5无障碍入口应设有清晰的标志,并易于辨认。任何结构元素,例如顶棚的支撑,都有助于识别入口,但不应构成危险。

2.6从外部穿过门槛的路线应该提供天气保护,并且不会对轮椅使用者构成障碍或对其他人造成绊倒危险。优先设置水平阈值,特别是对于经常使用的门。

注意:在bs8300,包容性移动和标志设计指南中给出了关于路标的指导。

规定

2.7可达入口须符合条件M1或M2:

一个。在场地边缘和主入口(如果主入口不可通行)都有清晰的标志,包括国际通行标志;

b。它们很容易在建筑的其他元素中被识别出来
直接环境,例如照明和/或视觉对比;

c。入口的任何结构支撑均不会对视障人士构成危险;

d。有一个至少1500 x 1500毫米的水平平台,没有任何门的摆动,在入口的正前方,材料不妨碍轮椅的移动;

e。阈值是水平的,或者,如果不可避免地要提高阈值,它的总高度不超过15毫米,直立和倾斜的最少数量,任何高于5毫米的直立都要倒角或圆角;

f。任何门进入系统是可访问的聋人和重听人,以及不能说话的人;

g。手动非动力入口门设有防风雨装置;

h。与阈值相邻的内部地板表面采用不妨碍轮椅移动的材料,例如,不使用皮革,并且地板材料的变化不会产生潜在的绊倒危险;

我。在提供垫井的情况下,垫的表面与相邻地板表面平齐;

j。如果提供了一个可供选择的无障碍入口,则会提供一条通往主要或主要员工入口的空间的无障碍内部路线。

通往易进入入口的门

设计注意事项

2.8主入口或备用入口的门应该对所有人开放,特别是轮椅使用者和身体灵活性有限的人。入口门可以在没有动力辅助的情况下手动操作,也可以在手动或自动情况下电动操作
控制。入口门在不使用时应能保持关闭状态。

2.9一个非动力手动操作的入口门,装有一个自关闭装置,能够抵御风力和气流密封的阻力,不太可能被许多人打开,特别是那些轮椅使用者或体力有限的人。

2.10电动开门关门系统,无论是手动控制还是由传感器自动操作,都是大多数人最满意的解决方案。自动推拉门的布置是特别有益的,因为它避免了与自动推拉门相关的风险,它的使用可以减少任何入口大厅的长度。

2.11一旦打开,所有可进入入口的门都应该足够宽,以允许各种用户不受限制地通过,包括轮椅使用者、提行李的人、带辅助犬的人、推着婴儿车和小孩的父母。需要注意的是,双轮童车比轮椅宽,在确定入口门的适当有效宽度时,应考虑到这一点,这与建筑类型有关。现有楼宇在某些情况下,为新楼宇采用可取的有效净空宽度并不切实可行或不具成本效益。

2.12人们应该能够看到从相反方向接近的其他人,从而让双方有足够的反应时间来避免碰撞。出于隐私或安全考虑,例外情况是可以接受的。”

规定

2.13可达入口的门应符合要求M1或M2,如果:

一个。在需要自动关闭的情况下,当通过计算和经验表明,否则一个人不可能在从0°(关闭位置的门)到30°打开的前沿使用不超过30N的力打开门,并且在打开周期的30°到60°的前沿使用不超过22.5N的力时,使用电动开门和关门系统;

b。通过单叶门或双叶门的单叶的有效清宽是符合的表2,计量规则符合图9

c。它们按照批准文件K第10节安装。

表2门的最小有效清晰宽度
接近方向和宽度 新建楼宇(毫米) 现有建筑物(毫米)
直行(无转弯或斜进) 800 750
与至少1500mm宽的通道成直角 800 750
与至少1200毫米宽的通路成直角 825 775
一般公众使用的建筑物外门 1000 775

注意:

有效清晰宽度是指从门关闭一侧的门挡板外侧到铰链一侧的任何障碍物(无论是突出的门打开家具、天气板、门或门挡板)与门所在的墙壁成直角测量的开口宽度图9).有关体育宿舍门的有效清晰宽度的具体指导,请参阅“无障碍体育设施”。

图9门的有效净宽

手动操作的无动力入口门

设计注意事项

2.14自动关闭装置上手动操作的无动力弹簧门的缺点很多上半身力量有限的人,都是推手
婴儿车或运载重物。

2.15应在门的前缘留出空间,使轮椅使用者能够够到并抓住门把手,然后在不松开门把手的情况下开门,也不会让脚凳与回墙相撞。

2.16手动操作的非电动门上的门家具应该容易由手工灵活性有限的人操作,并且在门的背景下很容易看到。

规定

2.17手动非动力入口门满足要求M1或M2:

一个。门的前缘开启力从0°(门处于关闭位置)到30°开启的前缘不大于30N,从开启循环的30°到60°的前缘不大于22.5N;

b。在门的拉侧,在门的前缘和任何回墙之间,至少有300mm的通畅空间,除非门是电动入口门(见图9);

c。在装有插销的情况下,开门的家具可以用一只手用握紧的拳头操作,例如杠杆手柄;

d。所有开门家具都与门的表面形成视觉上的对比,摸起来不冷。

电动入口门

设计注意事项

2.18应仔细考虑通电门系统的激活(例如运动传感器和按钮)、安全功能和允许进入和退出的时间间隔,以适应不能快速反应的人的需要。

2.19电动入口门的手动控制装置应在背景下清晰可见,而不是放置在使用过该控制装置的人,
需要移动以避免门打开时接触到它。

2.20旋转门被认为是不可接近的。对于有辅助犬的人、有视力障碍或行动障碍的人以及有孩子和/或推婴儿车的父母来说,它们会带来特别的困难和受伤风险。如果使用旋转门,应在其邻近设置符合2.17或2.21的入口门,并签署以表明该入口门是可接近的。

规定

2.21电动入口门满足M1或M2要求:

一个。它们具有可控制的滑动、摆动或折叠动作:

- - - - - -手动通过推板,刷卡,编码入口或远程控制,或

- - - - - -自动通过运动传感器或其他接近传感器,例如接触垫;

b。安装自动传感器后,自动操作的门会提前打开,并保持足够长的时间,以保证安全进出;

c。当它们是向接近门的人打开的旋转门时,提供视觉和听觉警告,提醒人们在打开和关闭时自动操作;

d。它们包括一个安全止动装置,当有人通过时,门开始关闭,该装置就会启动;

e。在电源故障的情况下,它们恢复到手动控制或在打开位置的故障安全;

f。当打开时,它们不会投射到任何相邻的访问路径;

g。电动门系统的任何手动控制装置都位于地面以上750毫米至1000毫米之间,可以用握紧的拳头操作,并且在门的开口一侧,当完全打开时,距离门的前缘后退1400mm,与所看到的背景形成视觉对比。

玻璃门和玻璃幕墙

设计注意事项

2.22视力有障碍的人应该对玻璃门的位置毫无疑问,特别是当它们位于玻璃幕墙内时。为门和玻璃幕墙选择不同的表现风格可以帮助区分它们。

2.23门的存在不仅在它关闭的时候是明显的,而且在它打开的时候也是明显的。在可以打开的地方,应采取措施,避免人们因走进门而受到伤害。

规定

2.24玻璃门和玻璃屏风如果符合批准文件K,第7节,则满足要求M1或M2。

入口大堂

设计注意事项

2.25提供游说的原因有很多:

限制空气渗入

通过控制通风来保持舒适•增加安全性

提供过渡照明。

2.26门厅的提供可以使外部门具有自关闭装置,其额定功率尺寸比在其他情况下可能具有的低。然而,即使在这些情况下,入口门也可能不可能满足从0°(关闭位置的门)到30°打开的前缘30N和从30°到60°打开循环前缘不超过22.5N的开启力准则(见2.9)。

2.27大厅应该足够大,形状可以让轮椅使用者或推婴儿车的人在打开第二扇门之前离开一扇门。大厅还应该能够容纳一名同伴,帮助轮椅使用者开门并引导轮椅通过。大堂的最小长度与所选场地有关
门的大小,每扇门的摆动,通往大厅的门的投影,以及有同伴推着的轮椅的大小。当大厅的两扇门都是自动推拉门时,由于不涉及门的摆动,也不需要人工操作的空间,可以缩短长度。同样,如果使用“减少摆动”的门组,长度可以减少,因为门向大堂的投影减少了。

2.28目标应该是减少来自大堂内局部障碍物的潜在危险,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来自玻璃的分散反射。如果从鞋子或轮椅轮子上流下的雨水没有带入建筑物,从而成为潜在的滑动危险,例如使用清洁垫,也是可取的。

规定

2.29在下列情况下,入口大堂须符合规定M1或M2:

一个。它们的长度与单开门是一致的图10

b。双开门长度至少为(DP1 + DP2 + 1570mm);

c。门的宽度(不包括向空间突出的部分)不少于1200mm(或(DL1或DL2) + 300mm),以采用单扇门时较大者为准;采用双扇门时不少于1800mm;

d。大厅内的玻璃不会产生分散注意力的反射;

e。大堂内的地板表面材料不会妨碍轮椅的移动,例如没有椰皮垫,地板材料的变化不会造成潜在的绊倒危险;

f。地板表面有助于去除鞋子和轮椅上的雨水;

g。在提供垫井的情况下,垫的表面与相邻地板表面平齐;

h。任何柱子、管道和类似的全高元素投射到大厅超过100毫米,都由视觉上对比鲜明的护栏保护。

图10带单扇门的大厅的主要尺寸

第3节:住宅以外建筑物的水平和垂直循环

客观的

3.1我们的目标是让所有人都能方便地在建筑物内进行垂直和水平的旅行,而不感到不适,以便使用所有相关设施。这一目标主要是,但不完全是,为轮椅提供足够的空间,并设计功能,使人们能够在建筑物内独立旅行。

入口大厅和接待区

设计注意事项

3.2由于入口大厅是建筑活动和资源的第一个接触点,特别是接待区不仅要容易进入,而且要方便使用。

3.3服务大楼设有接待处或销售柜台的,应设有方便的通道,部分位置应适合轮椅使用者或坐着的人使用。任何较低的部分也应该是轮椅可进入的接待侧。

3.4设计师还应该意识到,接待点前面的玻璃屏幕,或光源或反射墙面,如接待点后面的玻璃屏幕,可能会损害听力障碍人士唇读或手语的能力。

3.5应能从接待处或布告板和标志上轻易获得有关建筑物的信息。

注意:关于辅助通信的指导可在BS 8300中获得,关于标志的使用可在标志设计指南中获得。

规定

3.6在下列情况下,入口大厅及接待区应符合要求M1或M2:

一个。任何接待点都应远离主入口(但仍能看到主入口),以免有外部噪音造成问题的风险;

b。任何接待点均可从入口门或大堂轻易识别,且通往该接待点的途径直接且无障碍物;

c。通往任何接待点的入口设计都为轮椅使用者提供了进入接待点的空间;

d。任何接待处或柜台前的回旋空间,如有至少500毫米深的膝窝,则为1200毫米深及1800毫米宽;如无膝窝,则为1400毫米深及2200毫米宽;

e。任何接待处或柜台均须设计为可同时接待站着及坐着的访客,而柜面至少有一段宽度不少于1500毫米,表面不高于760毫米,及在地面以上设有不少于700毫米的膝凹处;

f。任何接收点均设有听力增强系统,例如感应回路;

g。地板表面防滑。

内部的门

设计注意事项

3.7由于门是潜在的障碍,应该在适当的时候避免使用。如需安装门,应尽量减少使用自动关闭装置(特别是在公众使用的建筑物部分),因为如2.14所述,自动关闭装置对许多上半身力量有限、推婴儿车或搬运重物的人不利。在火力控制需要关闭装置时,应酌情使用电动保持打开装置或无摆动关闭装置。这些都是
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启动关闭机制的设备。低能耗门系统可用于不经常使用或交通繁忙的场所,因为打开和关闭动作相对较慢。

3.8门的存在,无论是打开的还是关闭的,都应该通过门及其周围环境的颜色和材料的仔细选择,使视障人士能够清楚地看到。例如,当一扇门打开时,视力受损的人应该能够识别墙内的门开口,以及门的前缘。

3.9内部门的其他设计注意事项载于2.14至2.16“手动非动力入口门”一栏,并应参阅有关指引。

注意:BS 8300提供了以下指南:

- - - - - -电动保持打开装置

- - - - - -脱钩系统

- - - - - -低能耗门系统。

规定

3.10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内部门应满足要求M1或M2:

一个。需手动开启时,门前缘开启力从0°(门处于关闭位置)到30°开启不大于30N,从开启周期30°到60°开启不大于22.5N;

b。通过单叶门或双叶门的单叶的有效清宽是符合的表2而且图9

c。在门的拉侧,在门的前缘和任何回门墙之间,至少有300mm的通畅空间,除非门有电力控制的开口或它提供进入标准酒店卧室的通道;

d。在装有插销的情况下,开门的家具可以用一只手用握紧的拳头操作,例如杠杆手柄;

e。所有开门家具都与门的表面形成视觉上的对比;

f。门框与周围的墙壁形成视觉上的对比;

g。任何门的前缘表面不能自动关闭,或可能保持打开状态,在视觉上与其他门表面及其周围形成对比;

h。如果适用于宽于450mm的门叶或侧板,朝向门前沿的可视面板具有垂直尺寸,其中至少包括距离地板500mm至1500mm之间的最小可视区域,如有必要,在距离地板800mm至1150mm之间间断,例如,容纳中间水平轨道(见批准文件K,第10节);

我。如为玻璃,应在玻璃上明确定义,并在玻璃上显示符合批准文件K第7节的要求;

j。当采用玻璃或全彩釉时,通过在顶部和两侧提供高对比度的条带,它们与任何相邻的彩釉墙壁或隔墙明显区别;

k。防火门,特别是走廊上的防火门,由电磁装置保持打开状态,但在以下情况下自动关闭:

- - - - - -由单独连接到门上的烟雾探测器或主火灾/烟雾报警系统激活;

- - - - - -电源故障;

- - - - - -由手动开关激活的;

l防火门,特别是通往个别房间的防火门,安装了无摆动装置,当烟雾探测器或建筑物的火灾报警系统激活或电源故障时,防火门就会关闭;

m。任何低能耗的动力摆动门系统都能够在手动模式、动力模式或动力辅助模式下操作。

走廊及通道

设计注意事项

3.11走廊和通道应足够宽,以允许推车者、提箱者或拄拐者在通道上超越他人。轮椅使用者还应能够进入相邻的房间和空间,能够超过其他人,并在必要时180°转弯。在某些地方,如现有建筑物或某些扩建部分,比本指南中所示的走廊窄一些,或局部变窄(例如在拱门处)可能是合理的。

3.12为了帮助有视觉障碍的人欣赏他们所进入的空间的大小,或找到周围的路,墙壁和天花板之间,墙壁和地板之间应该有视觉对比。这种对表面装饰的关注应该与良好的自然和人工照明设计相结合。

3.13应采用良好的声学设计,使声学环境的混响和吸收能力都不强,以便能清楚地听到通告和对话。

规定

3.14走廊及通道须符合规定M1或M2:

一个。柱子、散热器和消防水管等元素不会投射到走廊中,或者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提供一种引导周围人的方法,例如视觉上对比鲜明的护栏;

b。它们在长度上至少有1200毫米的通畅宽度(不包括向空间的任何投影);

c。如轮椅通道的畅通宽度少于1800毫米,则须设有长度不少于1800毫米的通道,而在合理的间隔处,例如在走廊交汇处,设有不少于1800毫米的畅通宽度,以方便轮椅使用者彼此通行;

d。地面水平或主要水平(坡度不超过1:60),坡度为1:20或更陡的任何部分设计为内部斜坡,并按照表1而且图3

e。地板的某一段有坡度,在行进方向上,坡度大于1:60,但低于1:20,其上升不超过500mm,没有至少1500mm长的水平休息区域(坡度不大于1:60);

f。任何倾斜的部分都延伸了走廊的整个宽度,如果不是,则通过视觉对比清楚地识别出暴露的边缘,并在必要时用护栏保护;

g。任何通向走廊的门,无论是主要的通道还是逃生通道,都应该是凹进去的,这样在完全打开时,它不会伸入走廊空间,但通往小型公用设施的门除外,例如小储藏室和上锁的管道橱柜;

h。男女皆宜的轮椅厕所的任何一扇门在打开进入非主要通道或逃生通道的走廊时都会突出,前提是该走廊在该点至少宽1800毫米;

我。在主要通道或逃生通道上,一系列宽度不等的双扇门中较宽的扇位于走廊的同一侧;

j。避免地板表面有可能被误认为台阶或水平变化的图案;

k。地板饰面防滑;

l走廊旁的任何玻璃屏风都应明确定义,并在玻璃上显示符合批准文件K第7节的规定。

注意:就第3.14(b)条而言,学校建筑物走廊的宽度尺寸宜为2700mm,而走廊内设有储物柜。

内部游说团体

设计注意事项

3.15内部大厅应该允许轮椅使用者,无论是否有同伴,或推着婴儿车或童车的人在试图打开第二扇门之前离开一扇门,如2.27“外部大厅”中所述。

规定

3.16内部大厅满足要求M1或M2,如果:

一个。它们的长度与单开门是一致的图10

b。双开门长度至少为(DP1 + DP2 + 1570mm);

c。门的宽度(不包括向空间突出的部分)不少于1200mm(或(DL1或DL2) + 300mm),以采用单扇门时较大者为准;采用双扇门时不少于1800mm;

d。大厅内的玻璃不会产生分散注意力的反射;

e。大堂入口地面材料的任何连接都不会造成潜在的绊倒危险;

f。任何柱子、管道和类似的全高元素投射到大厅超过100毫米,都由视觉上对比鲜明的护栏保护。

建筑内的垂直循环

设计注意事项

3.17乘客升降机是最合适的垂直通道,应尽可能设置。然而,由于部分楼宇的空间有限,未必总能安装适合所有人使用的乘客升降机类型和大小,因此可能需要考虑其他方案,以供行动不便的使用者使用。

3.18从建筑物入口应清楚地看到指示行动不便人士可使用的升降装置位置的标志。此外,应在每个楼梯平台上设置一个标识所到达楼层的标志,该标志应设置在可以从升降设备上容易看到的位置,并设计成与周围环境形成视觉对比。

3.19无论选择何种升降装置,都应始终提供内部楼梯作为垂直通道的替代方法,并设计为适合可走动的残疾人士和视力受损人士。

3.20如果液位变化不可避免,也可以在通往合适提升装置的内部循环路线上设置坡道。

提供起重装置

设计注意事项

3.21对于所有建筑物来说,乘客电梯是人们从一层楼移动到另一层楼的最合适的通道形式。

3.22对于现有楼宇,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如新发展项目受到特别限制(例如列入名单的楼宇或历史市中心的填海地盘)而无法安装客运升降机,可考虑使用垂直升降平台(平台升降机),虽然不等同于客运升降机,但可作为另一种选择,为行动不便人士提供通道。

3.23在现有建筑物的特殊情况下,可考虑安装轮椅平台楼梯电梯,前提是其安装与逃生方式的要求不冲突。

规定

3.24在下列情况下,起重装置应满足要求M1或M2:

一个。新发展项目设有客运升降机,服务于所有楼层;

b。在新发展项目中,如因场地限制而无法提供乘客升降机,以方便行动不便的人士使用,则会安装升降平台,而升降平台的类型须适合垂直升降;

c。现有楼宇设有供所有楼层使用的客运升降机,或如无法合理设置客运升降机供行动不便人士使用,则设有升降平台,而升降平台的设计可适用于升降的垂直高度;

d。现有建筑物设有轮椅平台楼梯电梯,只在特殊情况下才可用于中层或单层。

起重装置的一般要求

设计注意事项

3.25在选择合适的提升装置时,应注意确保它适合用途。相关立法包括1997年《电梯条例》(SI 1997/831)、1998年《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条例》(SI 1998/2307)、1998年《工作设备提供和使用条例》(SI 1998/2306)和1999年《工作健康和安全管理条例》(SI 1999/3242)。

3.26载客电梯车厢、升降平台或轮椅平台楼梯电梯的照明应尽量减少眩光、反射、使人混淆的阴影或明暗池。

3.27包括轮椅使用者在内的所有使用者都应该能够到达并使用召唤和指挥升降装置的控制装置。

注意:BS 8300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导。

规定

3.28在下列情况下,起重装置的安装应满足要求M1或M2:

一个。每个升降设备前均有1500mm × 1500mm的畅通机动空间,或有900mm宽的直入通道;

b。着陆召唤按钮位于距离地面900mm至1100mm之间,距离任何返回墙至少500mm;

c。所述升降召唤按钮符号(如提供)和升降装置控制按钮符号凸起,以方便触觉阅读;

d。所有的呼叫和控制按钮与周围的面板形成视觉上的对比,并且面板与其安装的表面形成类似的对比;

e。升降装置的地板不应是深色的,并且具有与平台地板相似或更高的摩擦性能;

f。在起重装置的至少一面墙上设置扶手,其顶面高于地板900mm(标称),且其位置不妨碍控制装置或镜子;

g。安装了适当的应急通信系统。

乘客电梯

设计注意事项

3.29轮椅使用者需要足够的空间和时间进出乘客电梯,尤其是与他人共用电梯时。因此,在选择升降机的尺寸时,应配合建筑物的预期使用密度和残疾人士的需要。以下规定所示的最小尺寸升降车可容纳一位轮椅使用者和一名随行人员。一个较大的升降机(宽2000毫米,深1400毫米)可以容纳任何类型的轮椅和其他几名乘客。它还可以让轮椅使用者或有步行架的人180度转弯。

3.30电梯门系统的设计应该允许人们和救援犬有足够的时间进入或离开电梯,而不会接触到关闭的门。

3.31使用或等待电梯的人需要听觉和视觉信息来告诉他们电梯已经到达,已经到达几层,以及它位于电梯组的哪个位置。

3.32使用视觉和听觉反射的墙面可能会引起视觉和听力障碍人士的不适。

3.33在规划允许的情况下,电梯车厢(仅用于两层之间的通道)可以提供相对的门,以便轮椅使用者无需倒车就可以离开。

规定

3.34旅客升降机符合规定M1或M2,前提是:

一个。它们符合1997年《电梯条例》,SI 1997/831的要求(注:除其他外,这些条例可通过符合相关的英国标准,en81系列标准,特别是BS EN 81-70:2003电梯建造和安装安全规则来满足。客运升降机和优质客运升降机的特殊申请,或在有需要时,由公告机构发出的产品认证);

b。可以从楼层的其余部分进入;

c。升降机车厢的最小尺寸为1100mm宽和1400mm深图11);

d。如升降机的尺寸不容许轮椅使用者在升降机内转身,则在升降机内设置镜子,使轮椅使用者能看到轮椅后面的空间;

e。电动水平滑动门提供至少800mm(标称)的有效清晰宽度;

f。门上装有计时装置和重新打开的激活器,以便人们和任何救援犬有足够的时间进入或离开;

g。汽车控制器位于距离地板900mm至1200mm(最好是1100mm)之间,距离任何回程墙至少400mm;

h。降落呼叫按钮位于距离地面900mm至1100mm之间,距离任何返回墙至少500mm;

我。电梯平台和车门在视觉上可以与相邻的墙壁区分开来;

图11与载客电梯相关的主要尺寸

j。升降机轿厢及升降机大堂均设有有声及可视的升降机到达地点指示;

k。视力受损的人可以识别玻璃区域;

l如电梯是在紧急情况下用于疏散残疾人士,则符合BS 5588-8的相关建议。

升降平台

设计注意事项

3.35升降平台只应供轮椅使用者、行动不便人士及其同伴在楼层或楼层之间垂直转移。

3.36包括轮椅使用者在内的所有使用者都应该能够到达并使用召唤和指挥升降平台的控制装置。

3.37使用或等待升降平台的人需要听觉和视觉信息来告诉他们平台已经到达,以及已经到达哪个楼层。

3.38升降平台在着陆之间移动缓慢,可能不适合有某些残疾的单独使用者,例如容易疲劳的人。

3.39升降平台由连续压力控制操作。最简单的形式就是按钮。然而,可能需要考虑另一种持续压力控制的方法,以适应不同程度手工灵巧度的用户的需要。

3.40在选择升降平台时,应适当注意其预期用途,特别是在无人监督的环境中。当不能实施管理控制时,应特别注意产品的设计占空比。

3.41在规划允许的情况下,升降平台可以在仅用于两层之间的通道时提供相对的门,以允许轮椅使用者离开而无需倒车。在某些情况下,提供与第一扇门90°的第二扇门可能更方便,在这种情况下,将需要一个更宽的平台。

3.42在升降平台内应尽量减少使用视觉和听觉反射的墙面,以防止视觉和听觉障碍人士感到不适。

规定

3.43升降平台满足M1或M2要求:

a.它们符合《1992年机械供应(安全)规例》,SI 1992/3073的要求(注:除其他外,这些规例可通过符合相关的英国标准、EN81系列标准,或在必要时通过公告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来满足。在没有相关的欧洲统一标准的情况下,行程超过3m的产品必须有公告机构颁发的产品证书);

b。垂直行进距离为:

我。不超过2米,如无升降梯围栏及无楼面穿透;

22m以上,有升降道围栏的;

c。平台的额定速度不超过0.15m/s;

d。升降平台控制装置位于距离升降平台地面800mm至1100mm之间,距离任何回墙至少400mm;

e。提供连续压力控制;

f。降落呼叫按钮位于距离地面900mm至1100mm之间,距离任何返回墙至少500mm;

g。平台的最小清晰尺寸为:

我。宽800毫米,深1250毫米,升降机平台没有封闭,并设有供无人陪伴轮椅使用者使用的设施;

2宽900mm,深1400mm,升降平台为封闭,并设有供无人陪伴轮椅使用者使用的设施;

3宽1100mm,深1400mm,其中两扇门彼此呈90°,升降平台是封闭的,或提供陪同轮椅使用者;

h。对于1100mm宽和1400mm深的升降平台,门的有效清晰宽度至少为900mm,其他情况下至少为800mm;

我。它们配有明确的使用说明;

j。升降平台入口可从楼层的其余部分进入;

k。门在视觉上可以与相邻的墙壁区分开来;

l提供到达站台和到达高度的声像通知;

m。视力受损的人可以识别玻璃区域。

轮椅平台楼梯

设计注意事项

3.44轮椅平台楼梯升降机仅供运送轮椅使用者使用,在无法安装传统乘客升降机或升降平台的情况下,应考虑将其改装或改建。这种楼梯升降机沿着楼梯线向上移动。它们不应安装在其操作限制其他人安全使用楼梯的地方。

3.45轮椅平台楼梯电梯允许轮椅使用者在轮椅上坐着的情况下独立上下楼梯。轮椅平台式楼梯升降机可能更适合在功能独特的小地方使用,例如小型图书馆画廊、员工休息室或培训室。

3.46轮椅平台式楼梯在楼梯平台之间移动缓慢,可能不适合某些残疾人士,例如容易疲劳的人士。

3.47轮椅平台楼梯电梯由连续压力控制操作,通常是一个操纵杆。然而,可能需要考虑另一种持续压力控制的方法,以适应不同程度的手工灵巧度的用户。

3.48轮椅式升降梯只适合在使用者能得到安全使用指导及管理监督的情况下使用。

规定

3.49轮椅平台楼梯满足M1或M2要求

一个。符合《1992年机械供应(安全)规例》,SI 1992/3073的要求(注:除其他外,这些规例可通过符合相关的英国标准、EN81系列标准或在必要时获得公告机构批准来满足);

b。在只有单一楼梯的建筑物内,当轮椅平台处于停车位置时,须维持所需的楼梯和梯台的清晰宽度,以供逃生(另见批准文件B);

c。平台的额定速度不超过0.15m/s;

d。提供连续压力控制;

e。平台的最小清晰尺寸为800mm宽,1250mm深;

f。它们配有明确的使用说明;

g。设有有效净宽度不少于800毫米的通道;

h。控制是为了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

内部楼梯

设计注意事项

3.50除了需要在平台上设置危险警告面外,内部楼梯的其他设计考虑事项与“阶梯式通道”的设计考虑事项相同(见1.29至1.32)。要求在内部楼梯顶部安装危险警告面是不合理的,因为没有公认的内部使用警告面,可以保证在与具有不同摩擦阻力特性的地板表面一起使用时不会构成绊倒危险。然而,设计师应该意识到将楼梯直接与入口路线对齐的潜在风险。对于行动不便的人,最好能移动至少300毫米。

规定

3.51内部楼梯应满足要求M1或M2,如果他们符合批准文件K,第1节。

注意:图12已移至批准文件K,第1节,其他编号保持不变

内部坡道

设计注意事项

3.52除了特别与外部环境有关的问题外,内部斜坡的设计考虑因素与“斜坡通道”的设计考虑因素相同(见1.19至1.25)。值得重申的是,对于残疾人来说,坡道并不一定安全方便。例如,一些能走路但行动不便的人发现爬坡道比爬楼梯更难。因此,除非斜坡较短,坡度较浅,且上升高度不超过两个上升高度所能提供的最小值,否则应在提供斜坡的同时提供台阶。

规定

3.53内部坡道应满足要求M1或M2,如果他们符合批准文件K,第2节。

内部台阶、楼梯和坡道的扶手

设计注意事项

3.54扶手的设计考虑因素与1.34至1.36中“通往外部台阶和斜坡通道的扶手”的设计考虑因素相同。

规定

3.55内部台阶、楼梯和坡道的扶手应符合批准文件K第1-3节的要求M1或M2。

第四节:住宅以外建筑物内的设施

目标

4.1我们的目标是让所有人都能获得和使用建筑物内提供的所有设施。他们亦应能参与讲座/会议设施、娱乐或休闲及社交场所的程序,不仅作为观众,还应作为参与者和/或工作人员。

4.2如在设计中设有永久性或可拆卸的座位,则应容许残疾人士在观赛活动中选择座位位置。他们还应该能够清楚地看到正在进行的活动,同时不妨碍其他人的视线。

4.3在茶点设施,酒吧和柜台(或部分)应在适合轮椅使用者的水平。所有楼层,即使位于不同的楼层,都应该是可进入的。

4.4在酒店、汽车旅馆和学生宿舍中,应设计一定比例的卧铺供轮椅使用者独立使用。其余的设施应包括适合不使用轮椅,但可能有行动、感觉、灵巧或学习困难的人的设施。

观众及观众设施

设计注意事项

4.5观众和观赏性设施主要分为三类:

一个。讲座和会议设施

b。娱乐设施(例如剧院/电影院)

c。体育设施(如体育场)。

注意:这里的指导主要与座位有关。有关前台和销售柜台的指导,请参见3.2至3.5。

一般观众设施

4.6轮椅使用者和有行动能力或感觉障碍的人可能需要从特定的一侧观看或倾听,或者坐在前面读唇语或阅读手语翻译。应该为他们提供可以轻松活动的空间,并为他们提供一个清晰的活动视野,同时确保他们不会被隔离在特殊区域。轮椅使用者、使用固定扶手座椅有困难的人士,以及有辅助犬的人士,也应有权选择坐在常规坐姿的人旁边,或坐在轮椅使用者的同伴旁边。应考虑在某些座位旁提供一个区域,让辅助犬休息。通过在座椅块的前后(可能是整排的)设置一些可移动的座椅,可以实现更大的位置灵活性和更多的轮椅使用者人数表3可以容纳。

4.7在座位的后部,或在排尾的座位之间有更大的间距,可以为身材高大的人提供额外的腿部空间。由于移除了几个座位,这些位置可能也适合轮椅使用者。座位在视觉上与周围环境形成对比是可取的。

4.8设施的所有使用者都应能够找到合适的座位,并安全、方便地进出座位区和附属设施,如卫生间、餐厅和卧室套房。

讲座和会议设施

4.9听力障碍人士应该能够充分参与会议、委员会会议和学习小组。所有人都应该能够使用演示设施。应考虑到良好的视线和演讲设备的设计和位置(演示台,讲台,投影
屏幕),以确保有图案的墙壁、较差的室内照明或非常明亮的自然背光不会对人们从手语翻译或唇语扬声器接收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见4.32至4.34)。

娱乐、休闲和社交设施

4.10在娱乐设施,例如剧院和电影院,座位通常比其他类型的礼堂挤得更紧。轮椅空间的设计和位置需要注意,这样所有的游客都能享受到这种氛围。还应参考娱乐场所的技术标准。

体育设施

4.11有关将残疾人的需求纳入观众设施设计的指导,特别是在体育场中为轮椅使用者提供合适的空间和通道,请参阅体育场地安全指南,无障碍体育场:设施设计的良好实践指南,以满足残疾观众和其他用户的需求以及无障碍体育设施。

规定

4.12观众及观赛设施须符合规定M1:

一般的观众座位

一个。通往轮椅空间的路线可供轮椅使用者通行;

表3在观众座位内提供轮椅空间
座位容量 最少提供轮椅空间
永久 可移动的
高达600 总座位容量的1%(四舍五入) 余数是6
超过600人,但不足10000人 总座位容量的1%(四舍五入) 如有需要,可提供附加条款

注意:

对于可容纳10,000人或更多座位的体育场,在“无障碍体育场:设计设施以满足残疾观众和其他用户需求的良好实践指南”中给出了指导。

d。一些轮椅空间(无论是永久性的还是通过拆除座位而创造的)是成对提供的,至少一侧有标准座位(见图13);

图13演讲厅轮椅空间的例子

e。如果提供两个以上的轮椅空间,它们的位置可以在每一侧以及座位区域的前面和后面提供一系列的活动视野;

f。为轮椅空间提供的最低净空为900毫米;

g。被占用的轮椅在停车位置的空出空间为900mm宽1400mm深;

h。每个轮椅空间的地板是水平的;

我。有些座位的位置是为了让辅助犬可以陪伴主人,在座位前面或下面休息;

j。排尾和轮椅旁边的标准座椅有可拆卸或可抬起的扶手;

阶梯式地板上的座位

k。在阶梯梯田地板的后面提供轮椅空间图14或者15,排列在图15特别适合于剧院或电影院等娱乐建筑物,但须经发牌机关批准;

用作讲座/会议设施

l如设有讲台或舞台,轮椅使用者可由斜坡或升降台进入;

m。根据4.36为听力受损人士提供听力增强系统。

点心设施

设计注意事项

4.13茶点设施,如餐馆和酒吧,应设计成所有人都能独立或有同伴一起到达和使用。工作人员区域也应该是无障碍的。

4.14所有公共区域,包括盥洗室、公共电话和外部露台都应该是无障碍的。如果经营场所提供自助服务和服务员服务,所有顾客都应该可以使用这两种服务。

4.15在很多茶点设施中,通过层次的变化来区分不同的功能,或者通过室内设计来营造一定的氛围。楼层高度的变化是可以接受的,只要不同的楼层是可接近的。

规定

4.16在下列情况下,茶点设施将符合规定M1:

一个。所有用户都可以使用设施的所有部分;

b。吧台或服务台的部分工作面上可永久供轮椅使用者接近,且在离地面不超过850毫米的高度,如有需要,部分工作面上应较高,以供站立者使用;

c。共享茶点设施(如泡茶设施)的工作台面高出地面850毫米,下方至少高出地面700毫米(见图16),供水符合5.4(a)和(b)的规定;

d。在外部座位区和设施内部之间的过渡处设有轮椅可进入的门槛(见2.7(e))。

图14后通道前轮椅空间的可能位置
图15电影院或剧院提供轮椅空间的例子
图16共享茶点设施的示例

睡眠住宿

设计注意事项

4.17为相当多的人提供的住宿,如旅馆、汽车旅馆和学生宿舍,应力求为所有人提供方便。使用轮椅的人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空间,并获得配套的卫生设施。因此,一定比例的房间将需要供轮椅使用者使用。在学生宿舍,为残疾游客提供轮椅无障碍厕所是有益的。

4.18轮椅使用者应能使用大楼内的所有设施。一般来说,无障碍卧室的位置不应低于其他卧室。如果轮椅可进入的卧室的入口门是电动打开的,这将是有益的,因为这可以避免需要靠近门前缘的300mm进入空间。

4.19轮椅可进入的卧室应足够宽敞,使轮椅使用者能够在有或没有辅助的情况下转移到床的一侧。轮椅使用者应能自如移动和使用房间内的设施,并操作开关和控制装置。他们还应能够获得和方便地使用卫生住房,并在提供的情况下使用阳台。配套的卫生设施是轮椅无障碍卧室的首选。除非有令人信服的理由不这样做,否则至少应该有和套间浴室一样多的套间淋浴间,因为行动不便的人可能会发现用淋浴比用浴缸更容易。套间淋浴房或浴室如果在卫生间旁边有一个手指冲洗盆,以及梳妆台上有一个洗脸盆或脸盆,就会受益。

4.20同样重要的是,要确保在所有卧室中,内置衣柜和书架都是易于使用和方便使用的。如果窗帘和百叶窗设有自动或其他远程控制的打开装置,如杆或拉线,这是一个优势。

4.21轮椅使用者还应该能够拜访其他卧室的同伴,例如在参加会议或与家人度假时。在这种情况下,不是为轮椅使用者独立使用而设计的卧室需要有足够宽的外门,以便轮椅使用者能够进入。

4.22对于轮椅可进入的卧室的比例,为同伴提供一扇通往相邻卧室的连接门将是有用的。

4.23对于体力不熟练的人来说,卧室入口的电子卡激活锁和卫生设施的杠杆水龙头可能是一种优势。

规定

4.24在下列情况下,住宿条件符合要求M1:

所有卧室

一个。门与出入走廊的有效净宽度符合表2

b。旋转门为内置衣柜和其他存储系统提供,可通过180°打开;

c。铰链门和滑动门上的把手易于握持和操作,并与门的表面形成视觉对比;

d。可打开的窗户和窗户控制装置位于离地面800至1000mm之间,无需同时使用双手即可轻松操作;

e。除B部分要求外,所有卧室均应有可视火灾报警信号;

f。任何房间号码均以压花字符显示;

为轮椅进出的卧室

g。每20间或部分卧室至少提供一间轮椅可进入的卧室;

h。轮椅无障碍卧室位于通往建筑内所有其他可用设施的无障碍路线上;

我。轮椅无障碍卧室的设计是为了提供位置的选择,并具有与其他卧室相当的舒适标准;

j。由出入走廊通往可达轮车卧室的门须符合“内部门”的有关规定(见3.10),特别是最大允许开启力;表2并且从门的前缘到侧壁需要留出300mm的空旷空间;

k。在轮椅可进入的卧室内,任何通往套间浴室或淋浴房的门的有效净宽都符合要求表2

l轮椅卧室的大小允许轮椅使用者在床的一侧移动,然后独立转移到床上。一个轮椅可进入的卧室布局的例子显示在图17

m。卫生设施,与轮椅无障碍卧室相连的套间,符合第5.15至5.21条关于“轮椅无障碍浴室”或“轮椅无障碍淋浴设施”的规定;

n。在轮椅可进入的卧室的入口门上提供的广角观众,位于地面以上1050mm和1500mm,以便坐着或站着的人观看;

o。阳台提供给轮椅进入的卧室,有一扇门,其有效的清晰宽度符合要求表2,在地面上方900毫米至1200毫米之间没有水平横梁;

p。在任何阳台门后1500mm的区域内没有永久性障碍物;

q。紧急救援报警器(以及复位按钮)位于轮椅可进入的卧室中,由一根拉绳启动,其位置使其可以在床上和相邻楼层操作;

r。在可进入的卧室外设置一个紧急援助呼叫信号,以便能够提供援助的人很容易看到和听到,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在中央控制点看到和听到。

开关、插座和控制器

设计注意事项

4.25影响开关、插座和控制器使用的关键因素是操作的便利性、能见度、高度和不受阻碍。然而,对于某些出口的高度要求会有例外,例如那些设置在开放式办公室地板上的出口。

图17一个带有配套卫生设施的轮椅无障碍酒店卧室的例子

4.26与门口和角落保持一致的关系将进一步加强人们操作开关和控制的便利性。

4.27所有用户都应该能够定位控件,知道它处于哪个设置,并使用它而不会无意中更改其设置。

4.28对于视障人士来说,与周围环境形成视觉对比的控制更方便,比如由一个大推板激活的电灯开关。红色和绿色不应该组合使用,作为开关和控制的“开”和“关”的指示。使用文本或象形图来阐明多个开关和控件的用途和状态可能是有用的。

4.29如果面板上的单个开关和多个插座插座上的单个开关被很好地分开,或者以大触控板的形式,这也是一个优势,以避免视障人士和灵活性有限的人无意中选择相邻的控件。

规定

4.30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开关、插座和控制器应满足要求M1:

一个。壁挂式插座插座,电话插座和电视插座位于地面以上400mm至1000mm之间,优先选择范围较低的一端;

b。永久有线电器的开关位于地面以上400mm至1200mm之间,除非特定电器需要在更高的水平;

c。所有需要精确手动操作的开关和控制器都位于地面上方750mm至1200mm之间;

d。简单的按钮控制,需要有限的灵活性不超过1200mm的地面;

e。紧急报警系统的拉线涂成红色,尽量靠近墙壁,并有两个直径为50毫米的红色表带,一组位于地面上方100毫米处,另一组位于地面上方800毫米至1000毫米之间;

f。需要近距离观察的控制器位于地面上方1200mm至1400mm之间,以便坐着或站着的人可以读取读数(恒温器位于范围的顶部);

g。插座始终位于与门口和房间角落相关的位置,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接近房间角落350mm;

h。一般公众使用的电灯开关有很大的推垫,并在900至1100mm范围内与门把手水平对齐,以便于进入房间时定位;

我。如果无法提供4.30(h)中所述的开关,照明拉线应设置在地面以上900毫米至1100毫米之间,并安装直径50毫米的手链,在视觉上与其背景形成对比,并在视觉上与任何紧急援助拉线区分开来;

j开关、插座和控制器的操作不需要双手同时使用,除非出于安全原因必须使用这种操作方式;

k。开关插座指示它们是否“打开”;

l市电和电路隔离开关清楚地指示它们是开着还是关着;

m。前板在视觉上与背景形成对比。

沟通辅助工具

设计注意事项

4.31如果有一个综合的寻路、公共广播和听力增强系统,人们将受益最大。

4.32适当选择地板、墙壁和天花板表面材料和饰面,可以帮助视障人士欣赏房间或空间的边界,识别通道和接收信息。例如,在视力至关重要的空间,应避免来自闪亮表面的眩光和反射,以及大面积重复的图案,因为它们会妨碍视力受损者以及唇读或使用手语的人的交流。这适用于设有谘询台的接待处及演讲厅的讲坛等地点。

4.33公共广播、听力增强和电话系统的类型和质量应谨慎选择,以确保清晰度。声环境的设计还应保证声音信息能被清晰地听到。

4.34人工照明的设计应使所有表面都具有良好的显色性,而不会产生眩光或明亮的光池和强烈的阴影。在适当的情况下,照明应该照亮说话人的面部,以便在需要一对一交流的情况下更容易读唇语。上灯在低处安装
或者地面会使一些视障人士迷失方向,应该避免。

4.35听力受损的人需要接收音量和信噪比都被放大的信号,才能充分受益于出席公开表演或参与讨论。通常用于提供这种增强声音级别的三种系统是感应环、红外和无线电。声场系统也越来越多地被使用,特别是在教育机构中。在较大的空间,需要提供一个永久性的系统,但在小会议室,便携式感应回路是可以接受的。应该认识到,相邻空间每个都有感应回路系统,信号可能重叠的危险。

注意:关于表面处理,视觉,听觉和触觉标志,以及听力增强系统的特征和适当的选择和使用的详细指导,可在BS 8300中获得。

规定

4.36如果满足以下条件,通讯辅助设备将满足要求M1:

一个。清晰可听的公共广播系统辅以视觉信息;

b。为会议、讲座、上课、表演、观赏性运动或电影而设计的房间和空间,以及位于嘈杂地区或位于玻璃屏风后面的服务或接待处,均须安装听力增强系统;

c。标准符号表示存在感应回路或红外听力增强系统;

d。适用于助听器使用者的电话,清楚地显示标准耳和“T”符号,并包括电感耦合器和音量控制;

e。聋哑人和重听人使用的文字电话,应清楚地用标准符号表示;

f。人工照明设计为与其他电子和无线电频率装置兼容。

第5节:住宅以外建筑物的卫生设施

目标

5.1原则上,应向所有人提供适当的卫生设施,包括为轮椅使用者、可走动的残疾人、有婴儿和小孩的男女人士或被行李束缚的人设计的卫生设施。

5.2在多层建筑中,每层厕所的位置一致,可以帮助有学习困难的人轻松定位这些设施。

一般卫生设施

设计注意事项

5.3需要考虑与所有形式的卫生设施有关的若干问题。这涉及到有视觉或听力障碍的人、有学习困难的人以及触觉不敏感的人的需求,这些人可能因触摸热表面而受伤。水龙头和厕所隔间的门应该能够由体力有限或手灵巧的人操作,如果有人在隔间内摔倒在那里,隔间的门应该能够打开。最好,所有通往厕所隔间和轮椅无障碍的男女通用厕所的门都是向外打开的,如果是向内打开的,门的摆动不应侵占轮椅转弯空间或最低活动空间。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优先使用带有大推垫的开关,而不是拉线(见4.28)。

规定

5.4在下列情况下,卫生设施应符合要求M1或M3:

一个。任何浴缸或脸盆龙头都是自动控制的,或者能够使用握紧的拳头操作,例如通过杠杆动作;

b。终端配件符合《1999年供水(食水配件)规例》(si1999 /1148)附表2:食水配件要求指引文件的指引说明G18.5;

c。门把手和其他铁器符合“内部门”3.10 (d)和(e)条款;

d。厕所隔间门,还有门
对于轮椅无障碍的男女皆宜厕所,更衣室或淋浴房安装了轻便的动作隐私螺栓,以便由熟练程度有限的人员操作,并且在需要自行关闭时,可以使用从0°(关闭位置的门)到30°开放不超过30N的前沿力来打开,从打开循环的30°到60°不超过22.5N;

e。厕所隔间门,还有门
对于轮椅无障碍的男女皆宜厕所,更衣室或淋浴间设有紧急释放机制,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从外部向外打开;

f。门打开时,不要阻塞紧急逃生路线;

g。火警警报器会发出视觉及听觉信号,提醒有听觉或视觉障碍的人士;

h。任何紧急救援报警系统都有:

我。确认已接到紧急呼叫的视觉和听觉指示;

2可从轮椅和厕所,或从轮椅和淋浴/更换座上进行复位控制;

3从视觉和听觉上都能与火灾警报区别开来的信号。

我。任何照明控制符合“开关和控制”的规定,见4.30;

j。任何热发射器都被屏蔽或其暴露表面的温度保持在43°C以下;

k。卫生洁具和抓斗的表面光洁度与背景墙和地板表面光洁度形成视觉上的对比,墙壁和地板表面光洁度之间也有视觉上的对比。

提供厕所设施

设计注意事项

5.5厕所设施需要适合,不仅是残疾人,而且是所有使用该建筑的人。对于残疾人来说,合适的厕所设施可以是在男女分开的厕所中设置一个特别设计的小隔间,或者是一个独立的男女皆宜的厕所。特别是对于轮椅使用者来说,一个独立的男女皆宜的厕所总是首选,因为如果有必要,异性伴侣或护工可以进入提供帮助。除了在男女分开的厕所洗手间提供轮椅无障碍的设施外,还应始终提供轮椅无障碍的男女通用厕所。不应使用轮椅无障碍的男女通用厕所为婴儿换尿布。

5.6在男女分开的厕所盥洗室中提供一个扩大的隔间,可以为流动的残疾人、带孩子的父母和需要扩大空间的人(例如有行李的人)带来好处。在大型建筑发展项目中,需要有单独的婴儿换尿布设施和一个扩大的男女通用厕所,其中包括一个成人换尿布台。包含成人换尿布台的设施通常被称为换地方厕所,进一步的指导可从换地方运动网站(www.changing-places.org)或参考BS 8300第12.7节和附件G中的指导。

注意:有关在体育建筑物内提供卫生设施的具体指导,请参阅“无障碍体育设施”。

规定

5.7如有下列情况,厕所隔间的提供将符合规定m1或M3:

一个。在一栋建筑中只有一个厕所的空间,厕所为男女皆宜的轮椅无障碍厕所,但宽度较大,以容纳一个立高洗手盆;

b。在提供卫生设施供顾客和大楼访客或在大楼内工作的人使用的大楼内的每个位置,至少提供一个轮椅无障碍的男女通用厕所;

c。在男女分开的厕所设施内提供最少一个厕所隔间,供流动的残疾人士使用;

d。如在男女分开的厕所内设有四个或以上的厕所隔间,除根据第5.7(c)条规定外,其中一个是扩大隔间,供需要额外空间的人士使用。

轮椅无障碍的男女皆宜厕所

设计注意事项

5.8轮椅使用者应能够接近、转移和使用建筑物内提供的卫生设施。这就要求提供一个供轮椅使用的男女通用厕所。马桶与手指冲洗盆和其他配件的关系应该允许人们坐在马桶上洗手和擦干手。提供的移动空间应使轮椅使用者能够采用各种转移技术,以便独立或辅助使用。重要的是,厕所旁边的转移空间与后墙保持清晰。有些人在轮椅上下移动时,需要水平的支撑导轨。开口一侧的导轨是下拉式导轨,但在墙壁一侧,它可以是安装在比正常距离更大的壁挂式抓轨(被认为可以提供更坚固的握持),或者,除了壁挂式抓轨之外的第二个下拉式导轨,其中抓轨与墙壁的距离最小,因此不能提供相同程度的支撑。

5.9男女通用的厕所与其他卫生设施分开使用。在男女分开的厕所里,它比轮椅进出的小隔间更容易识别,如果它只供残疾人使用,它更有可能在需要时提供。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一些残疾人需要比其他用户更频繁地使用厕所。因此,在考虑男女通用厕所的位置时,到达轮椅无障碍厕所所需的时间应保持在最低限度。此外,男女皆宜的厕所可以让一到两名男女助手帮助残疾人。应考虑在轮椅方便使用的厕所内安装化学卫生废物处理装置。一些轮椅使用者发现很难使用标准高度的马桶座,对他们来说,马桶盆可以接受可变高度的马桶座立管是很重要的。可以接受按照BS EN 997:2012中给出的关键尺寸制造的抽水便盆和带整体疏水阀的抽水便盆套件。

注意:关于从轮椅转移到厕所的各种技术,以及适当的卫生和其他设备,在BS 8300中给出了更详细的指导。

规定

5.10在下列情况下,可供轮椅使用的男女皆宜厕所将符合规定M1或M3:

一个。一个尽可能靠近建筑的入口和/或等候区;

b。它们不会以一种损害用户隐私的方式放置;

c。它们位于多层建筑的每一层的相似位置,并允许在交替的楼层进行左右转移;

d。除多层楼宇外,如有多于一间男女皆宜的厕所,则会提供适合左、右转移的布局选择;

e。当它是建筑中唯一的厕所设施时,宽度从1.5米增加到2米,它包括一个站立高度的脸盆,此外还有与厕所相关的手指冲洗盆;

f。它们位于可直达且无障碍物的可达路线上;

g。门最好是向外打开,并安装固定在内面的水平关闭杆;

h。任何轮椅使用者都不需要旅行:

我。同一楼层超过40米,除非大厦管制机构以通道畅通为理由(例如安装带有开门装置的门),同意增加较长距离;

2男女通用厕所位于建筑物的另一层,但可通过乘客电梯到达,其水平距离合计超过40米(如果安装了升降平台,则男女通用厕所的垂直距离仅限于一层);

我。轮椅无障碍的男女皆宜厕所的最小整体尺寸和设备布置符合要求图18

j。其中,与厕所相邻的墙上的水平支撑轨与墙壁的间距最小,在墙壁一侧距离厕所中心线320毫米处设有另一个下拉式导轨;

k。在毗邻厕所的墙上设置水平支撑栏杆,使其中心线距离厕所中心线400毫米,而没有额外的下拉栏杆;

l轮椅无障碍男女皆可使用的厕所的高度和设备安排符合规定图19适当地,图20

图18男女皆宜的轮椅无障碍厕所,有角落厕所
图19男女皆可使用的轮椅厕所的高度和设备布置
图20卫生间内各种配件的高度

m。配备符合5.4要求的紧急救援报警系统;

n。在厕所隔间外设置紧急援助呼叫信号,以便能够提供援助的人员容易看到和听到;

o。紧急援助拉绳易于辨认(见4.30(e)),并可从厕所和靠近厕所的地板上取到;

p。任何热量发射器的位置,不会限制轮椅移动的最小空间,也不会限制厕所旁用于从轮椅转移到厕所的空间;

q。马桶盆在关键尺寸方面符合BS EN 997:2012,以适应可变高度马桶座立管的使用(见5.9);

r。轮椅使用者使用的厕所水箱的冲洗装置位于空间的开放侧或转移侧,无论是否使用。

男女卫生间的厕所

设计注意事项

5.11可移动的残疾人应该有机会使用任何性别卫生间内的厕所隔间。隔间应配备支撑轨道,并包括最小的活动空间,以容纳使用拐杖的人,或其他有腿部活动障碍的人。这种设施的存在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旅行到男女皆宜的厕所。一些残疾人发现很难使用标准高度的马桶座,对他们来说,重要的是马桶盆可以接受可变高度的马桶座立管。

5.12超过一定尺寸的男女分开卫生间还应包括一个扩大的厕所隔间,以供需要额外空间的人使用,例如带孩子和婴儿的父母、提行李的人以及可走动的残疾人。应考虑安装一个折叠式桌子,例如婴儿换尿布。标准厕所隔间也应该有一个最小的机动空间,没有任何门的摆动。

5.13在轮椅使用者可以使用的男女分开的厕所盥洗室中,他们应该能够在适当的情况下使用便池和比其他使用者提供的低高度的脸盆。男性小便池和女性厕所隔间的相对数量是最近研究的主题。总的来说,研究结果表明,女性厕所的数量至少应该与男性小便池的数量相同,而对于某些类型的建筑,例如大型零售建筑,至少应该是男性小便池的两倍。应考虑在男厕所为儿童提供低水平的小便池。

注意:BS 8300中对适当的卫生设备和其他设备给出了更详细的指导。

规定

5.14在下列情况下,男女卫生间内的厕所隔间符合规定M1或M3:

一个。任何向内打开的通往标准厕所隔间的门的摆动,使门的摆动、厕所盘和隔间的侧壁之间保持直径450毫米的机动空间;

b。可移动残疾人隔间的最小尺寸,包括活动空间,以及隔间内抓杆和其他配件的布置,符合要求图21

图21残疾人活动厕所隔间

c。供可走动的残疾人士使用的舱门最好是向外开的,并装有固定在舱内面的水平关闭杆;

d。为那些需要额外空间的人而设的扩大隔间(根据可走动的残疾人隔间而设)宽1200毫米,包括紧邻厕所的水平扶手、后墙的垂直扶手和放置架子和折叠换衣台的空间;

e。任何供可走动的残疾人使用的隔间都有符合BS EN 997:2012关键尺寸的马桶盆,以适应可变高度马桶盖立管的使用(见5.9和5.11);

f。轮椅无障碍隔间(如有提供)的布局和设备与男女通用厕所相同;

g。任何轮椅可进入的洗手间都至少有一个脸盆,脸盆的边缘距离地面720至740毫米;对于男性,至少有一个小便池,脸盆的边缘距离地面380毫米,便池两侧有两个600毫米长的垂直扶手,其中心线距离地面1100毫米。

轮椅可使用的更衣和淋浴设施

设计注意事项

5.15淋浴间的布局选择,加上淋浴控制装置和配件的正确位置,可让残疾人士独立使用设施,或在必要时由他人协助。有关与酒店卧室相关的套间淋浴设施的指导,请参见4.19。

5.16在那些更衣设施与淋浴设施相关联的建筑物中,许多残疾人会满足于使用开放但有细分的更衣和淋浴区域,而有些人则需要独立的独立隔间或隔间的隐私和便利。独立隔间的尺寸为助手留出了空间。任何组合设施都应划分为不同的“湿”和“干”区域。在开放的更衣区和淋浴区,可能很难提供适合所有残疾人使用的扶手、控制装置和座椅配置。因此,最好是单独的自给自足的厕所,但如果有厕所,它不应该是唯一的轮椅可进入的厕所。

5.17如个别更衣室与淋浴无关,例如在服装店,应提供体育大楼内独立更衣室的建议尺寸和设备。在大型建筑综合体,如零售公园和大型体育中心,应该有一个轮椅无障碍的男女通用厕所,其中包括一个成人换尿布台。

注1:体育建筑,细节
不同类型的更衣和淋浴设施在“无障碍运动设施”中提供。

注2:BS 8300中对适当的卫生设备和其他设备给出了更详细的指导。

规定

5.18在下列情况下,轮椅可达的换衣及淋浴设施须符合规定M1或M3:

用于更衣和淋浴设施

一个。如有多于一间独立换衣间或淋浴间可供使用,则可选择适合左转或右转的布局;

b。它们提供壁挂式下拉支撑导轨和壁挂式防滑倾斜座椅(非弹簧加载);

c。在公共淋浴设施和更衣设施中,设有与独立设施相同的空间和设备配置的分区,但没有门;

d。在体育设施中,除了公共的男女分开的设施外,还提供独立的淋浴设施和更衣设施;

e。符合4.30(e)的紧急救援拉绳,易于从壁挂式倾斜座椅或地板上识别和获取;

f。配备符合5.4(h)的紧急援助报警系统;

g。包括为截肢者提供的肢体储存设施;

更换设施

h。最小的整体尺寸,设备和控制的安排,独立的独立的更换设施符合图22

我。当与淋浴设施相关联时,更换区域的地板在干燥或潮湿时都是水平的和防滑的;

j。独立或公共换衣区储物柜前有1500mm深的机动空间;

淋浴设施

k。独立的独立淋浴设施符合图23

l如商业发展项目为员工提供淋浴间,是否至少有一个轮椅可进入的淋浴间符合图23应提供;

m。浴帘可以在淋浴座上操作,浴帘会在座椅和扶手处于水平位置时将它们围起来;

n。在转移之前或之后,可以从淋浴座或轮椅上够到一个架子,用于存放洗漱用品;

o。淋浴间及淋浴区地面防滑、自排水;

p。淋浴终端机配件符合与附表2有关的指引文件的指引说明G18.5:

图22供个人使用的独立更衣室示例

《1999年供水(水配件)规例》(SI 1999/1148)对水配件的要求,以及淋浴控制装置上的标记符合逻辑和清晰;

q。如果在公共区域设有轮椅可进入的淋浴设施,淋浴控制装置位于地面上方750至1000mm之间;

包括厕所的淋浴设施

r。独立淋浴区域的最小整体尺寸和内部配件的布置
如在体育大楼内设置角落厕所,则须遵守图24

年代。如果有一个以上的淋浴区,包括一个角落的卫生间,可以选择左边和右边的转移布局。

注意:BS 8300的附件C载有健康和安全执行局就地板表面防滑性编制的指南。

图23个人使用的独立淋浴房示例
图24一个淋浴房的例子,包括一个角落的卫生间供个人使用

方便轮椅进入浴室

设计注意事项

5.19轮椅使用者和可移动残疾人应能独立或在他人协助下清洗或洗澡。因此,浴室与其他卫生设备的关系以及与操作所需的空间的关系至关重要。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提供浴室布局的选择,将满足许多残疾人的需求,并有助于保持他们的独立性。

5.20本指南适用于酒店、汽车旅馆、医院亲属宿舍等建筑物中提供的轮椅无障碍沐浴设施,也适用于学生宿舍和体育设施中提供浴室作为淋浴的替代或补充。有关与酒店卧室相关联的套间浴室的指导,请参见4.19。

注意:BS 8300中给出了关于适当的卫生和其他设备的更详细的指导,包括使用移动和固定提升机的设施。

规定

5.21在下列情况下,轮椅无障碍浴室将符合规定M1或M3:

一个。附有角落厕所的个人浴室的最低整体尺寸及装置安排,须符合图25及26;

b。如有多于一间个人使用的浴室,包括一间角落厕所,则可选择适合左及右转移的布局;

图25带有角落卫生间的浴室示例

c。浴室的地板在干燥或潮湿时都是防滑的;

d。浴槽上设有转换座,深度400mm,与浴槽宽度相等;

e。门最好是向外打开,并安装固定在内面的水平关闭杆;

f。符合4.30(e)的紧急救援拉绳易于识别,并可从浴室或地板上取到;

g。配备符合5.4(h)要求的紧急救援报警系统。

注意:BS 8300的附件C载有健康和安全执行局就地板表面防滑性编制的指南。

图26抓取与浴缸相关的导轨和配件

第6节:进入住宅的途径

客观的

6.1目的是在住宅地块的边界内作出合理的规定,使残疾人士从可能在地块内或地块外的车辆上下来,便可接近和进入住宅。在大多数情况下,应该能够提供一种水平或倾斜的方法。

6.2在地势合理的地块上,轮椅使用者通常能够接近主要入口。例外情况下,对于坡度较陡的土地,提供手杖或拐杖使用者被认为是合理的(见第6.9段)。

6.3在轮椅使用者已经接近入口的地块上,他们也应该能够进入住宅和入口层的公寓。

住宅的入口

设计注意事项

6.4提供一种残疾人,包括轮椅使用者可以使用的方法,往往是一个实用性问题。地形、可用地块面积或住宅距离入口的距离的变化都可能影响可提供的入口类型。

6.5一般而言,有关规定适用于通往主入口的入口。但是,如果在特定情况下不可能这样做,则将它们应用于一个合适的替代入口的方法是合理的。

6.6对残疾人来说,这种方法应该是合理的,既安全又方便,最好是水平的或倾斜的。然而,在陡坡地块上,阶梯式方法是合理的。

6.7如不可避免地要采用阶梯式的方式通往居所,则该等阶梯式的设计应符合可走动的残疾人士的需要(见第6.17段)。

6.8另外,车道的存在可能为创建一个水平或斜坡的方法提供了更好的机会,特别是如果它还为残疾游客提供了唯一的方法。车道本身可以设计成从人行道或步道的入口,也可以是游客停车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从停车场的水平或坡道接近,特别是在陡坡的地块上。

6.9重要的是,可供轮椅使用者使用的入口表面应该足够坚固,以支撑使用者及其轮椅的重量,并足够光滑,以方便操作。它还应考虑到手杖和拐杖使用者的需要。松散的铺设材料,如砾石和瓦,不适合进路。

6.10入口的宽度(不包括停放车辆的空间)应考虑到轮椅使用者或拐杖使用者的需要(见第6.13段)。

注意:还需要考虑到规划要求,例如在保护区内建造新建筑。场地上住宅的位置和布置是规划问题,而住宅的内部布局和建造则是建筑控制问题。

规定

6.11要求M1将被满足,如果,在住宅的地块内,从入口的入口点提供一个合适的方法。接入点应该是合理的水平,接近不应该有超过1:40的交叉下降。

6.12整个或部分的方法可能是车道

水平的方法

6.13如坡度不超过1:20,表面坚固平整,宽度不少于900毫米,则“水平”进场即符合规定M1。

增加的方法

6.14如从入口到入口的道路的地形坡度超过1:20,但不超过1:15,则须提供斜坡入口,以满足M1要求。

6.15斜坡方法将满足需求M1,如果它:

一个。有坚硬而均匀的表面;

b。飞机的通畅宽度至少为900毫米;

c。坡度不超过1:15的单项飞行不超过10米,坡度不超过1:12的单项飞行不超过5米;而且

d。有顶部和底部的平台,如有必要,中间平台,每个平台的长度不小于1.2米,不包括任何打开的门或门的摆动。

走的方法

6.16如从入口到入口的路线(见第6.6-6.8段)的地形坡度超过1:15,如采用阶梯式入口,则可满足M1要求。

6.17如果满足以下条件,阶梯式方法将满足需求M1:

一个。它的飞行通畅宽度至少为900毫米;

b。降落之间的飞行高度不超过1.8米;

c。它有顶部和底部,如有必要,中间平台,每个长度不少于900毫米;

d。它具有具有合适胎面鼻型的台阶(见图27),且每一步上升均匀,在75mm至150mm之间;

图27外部步骤概要

e。每一步的前进都不会少
超过280mm,对于锥形胎面,应在距胎面“内部”270mm处测量;而且

f。若该楼梯段包括三个或三个以上的立管,则在该楼梯段的一侧有合适的连续扶手。合适的扶手应具有可抓握的轮廓;在飞行俯仰线上方850mm至1000mm之间;并在顶部和底部机头之外延伸300mm。

使用车道接近

6.18如车道提供了通往入口的入口,则该车道若提供了上文第6.11-6.17段规定的经过任何停放车辆的入口,则符合要求M1。

进入住宅的通道

设计注意事项

6.19如通往入口的入口是平路或坡道(见第6.13-6.15段),则应在入口设置可达的门槛。还应设置可进入入口层单位的无障碍门槛。

6.20在特殊情况下,如进入入口的途径包括阶梯式途径(见第6.16段),提供一个可进入的门槛仍然是合理的。如不可避免地要踏入住宅,则高度不应超过150mm。

规定

6.21如通往住宅或单位的入口是平路或坡道,如入口设有可达的门槛,则符合M1要求。无障碍门槛的设计亦应符合第C2部“危险及厌性物质”及第C4部“耐天气及地面潮湿”的要求。

注意:关于无障碍门槛设计考虑因素的一般指南已由文具办公室单独出版,名为“新住房的无障碍门槛:房屋建筑商和设计师指南”。

入口门

设计注意事项

6.22提供适当的门开宽度,使轮椅使用者能够机动进入住宅。

规定

6.23为残疾人士提供通道的外门,其开口宽度最少为775毫米,则符合规定M1。

注意:对于住宅,明确的开口宽度是从门闩一侧的门挡的表面到以90°打开时的门的表面(即与1999年版AD M没有变化)。

第7部分:住宅入口层内的循环

客观的

7.1目的是方便进入入口层或住宅的主要层,进入可居住的房间和包含卫生间的房间,卫生间可能是该层的浴室。

入口层内的走廊、通道及内门

设计注意事项

7.2入口层的走廊及通道应足够宽,以方便轮椅使用者往来。应考虑散热器和其他固定装置的局部阻塞的影响。

7.3有必要考虑一个房间的布局,由一个替代的主要入口提供服务,以便轮椅使用者可以通过它到达入口层的其余部分。

7.4内部门的宽度应适当,以方便轮椅操作。一个比通常提供的更宽的门可以让轮椅使用者在需要转弯进入一个门开口时更容易操作,而不是正面接近它。

规定

7.5满足需求M1的条件是:

一个。在入口层或主层的走廊或其他通道为可居住的房间提供服务,而在该层上包含卫生间(可能是浴室)的房间具有符合的无障碍宽度表4

b。可接受在走廊内设置短长度(不超过2米)的局部永久性障碍物,例如暖气片,但走廊的非阻塞宽度不少于750毫米,而局部永久性障碍物不应设置在房间门对面,以防止轮椅使用者进出房间;而且

c。可居住房间的门和包含厕所的房间的门有最小的透明开口宽度,如图所示表4,而这些走廊或通道的宽度与载列的走廊或通道的宽度一致表4

表4显示最小宽度的走廊和通道,将是必要的,使轮椅使用者进出门口的宽度范围。

表4门廊宽度范围内走廊和通道的最小宽度
门口清口宽度(mm) 楼道/通道宽度(mm)
750或以上 900(正面进近时)
750 1200(进近时非正面)
775 1050(进近时非正面)
800 900(非正面进近时)
图28走廊、通道和内门

入口层内的垂直循环

设计注意事项

7.6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严重倾斜的地块,入口楼层的阶梯式水平变化可能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其目的应是提供一个合理宽度的楼梯,以便可走动的残疾人在协助下通过台阶,并在两侧设置扶手。《建筑条例》核准文件K载有关于住宅私人楼梯设计的指南。

规定

7.7住宅入口层内提供垂直循环的楼梯,如符合批准文件K第1节,则符合要求M1。

第8部分:住宅中的可访问开关和插座

客观的

8.1其目的是通过在合适的高度安装壁挂式开关和插座,帮助那些行动有限的人更容易地使用住宅。

设计注意事项

8.2照明和其他设备的开关和插座应放置在容易接近的地方。

规定

8.3满足要求M1的一种方法是在可居住的房间里,在离完工地面450毫米至1200毫米之间的适当高度,为照明和其他设备提供开关和插座(见图29).

图29开关、插座等高度

第9部分:公寓楼的乘客电梯和公共楼梯

目标

9.1对于设有单位的楼宇,目标应是为残疾人士提供合理的安排,让他们探访居于任何楼层的住户。

9.2对于残疾人来说,从一层楼到另一层楼最合适的交通工具是乘客电梯。然而,可能并不总是提供搭便车服务。

设计注意事项

9.3如楼层之间没有乘客升降机,则应设计一个通用楼梯,以配合可走动的残疾人士。在任何情况下,公共区域的楼梯都应该设计得适合视力受损的人。

9.4在提供升降机的地方,至少应设计一个适用于视力受损人士的公用楼梯。升降机应适合无人陪伴的轮椅使用者使用。还应为有感觉障碍的人提供适当的服务。还应采取措施,让残疾人有足够的时间进入电梯,以减少与关闭的电梯门接触的风险。”

规定

常见的楼梯

9.5如载有单位而不设乘客升降机的楼宇,已按照批准文件K第1节的有关规定,提供适当的楼梯,则符合规定M1。

注意:图30已移至批准文件K,第1节,其他编号保持不变

电梯

9.6如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在入口层以上有单位,则符合M1要求
并在安装客运升降机通道的地方,安装一台最低载重达400公斤的合适客运升降机。

9.7满足需求M1的一种方法是提供一个旅客升降机:

一个。在其入口前有一个至少1500毫米宽和至少1500毫米长的清晰平台;

b。有一个或多个门,提供至少800mm的清晰开口宽度;

c。拥有一辆宽度不少于900毫米而长度不少于1250毫米的汽车(其他尺寸可符合规定M1,如测试证据或使用经验显示适合无人陪伴的轮椅使用者使用);

d。设有平台和汽车控制装置,其距离平台和汽车地面不少于900毫米,但不超过1200毫米,距离前墙不少于400毫米;

e。在楼梯口及电梯召唤按钮旁设有适当的触感指示,以识别有关楼层;

f。车厢内电梯按钮上或附近有合适的触觉指示,以确认所选楼层;

g。包含一个信号系统,该系统可以直观地通知电梯正在响应着陆呼叫,并在电梯门完全打开后开始关闭前有5秒的“停留时间”:该系统可能被依赖于适当电子方法的门重新激活装置覆盖,但不包括门边缘压力系统,前提是电梯门保持完全打开的最低时间为3秒;而且

h。当电梯服务于三层以上的楼层时,结合视觉和听觉显示所到达的楼层。

第10部分:住宅入口楼层的厕所设施

目标

10.1主要目标是在住宅的入口层提供一个厕所,并确定它的位置,这样就不需要从该层的可居住房间通过楼梯到达厕所。如入口楼层没有可供居住的房间,在入口楼层或主体楼层设置厕所是合理的。

设计注意事项

10.2目的是在住宅的入口层或主要层内提供厕所。如果该楼层有浴室,厕所可以设在该浴室内。把轮椅完全安置在厕所隔间里并不总是切实可行的。

条款

10.3满足要求M4,如果:

一个。住宅的入口层设有厕所,其中设有可居住的房间;或该居所在入口层没有可供居住的房间(如入口层或主体层设有厕所);

b。厕所隔间的门向外打开,其位置使轮椅使用者能够进入厕所,并具有符合的明确开口宽度表4(门开口比最小值宽表4方便轮椅使用者使用厕所);而且

c。厕所隔间为轮椅使用者使用厕所提供了一个清晰的空间(见图31和图32),而洗手盆的位置不会妨碍使用者使用。

图31为厕所正面通道腾出空间
图32为厕所的斜向通道腾出空间

参考标准

Bs en 81-70:2003

电梯建造和安装安全规则。特别适用于载客电梯和优质载客电梯。为包括残疾人在内的人士提供电梯的无障碍设施。Amd 14675 2003, Amd 14751 2003。

BS 3402:1969

玻璃瓷卫生用具质量规范。Amd 714 1971, Amd 4922 1989。

BS 5395 - 1:20 00

楼梯、梯子和走道。直梯和绞车的设计、建造和维护的实施规程。

BS 5588 - 8:1999

建筑物设计、建造和使用中的防火注意事项。残疾人逃生设施实施规范。Amd 14922 2004。

BS 7594:1993

音频感应环系统(AFILS)实施规程。

BS 8300:2001

满足残疾人需要的建筑物设计及其方法。实施规程Amd 15617 2005, Amd 15982 2005。

Bs 8300: 2009 + a1:2010

(用于调换厕所)

建筑物的设计及方法,以满足残障人士的需要。业务守则。

Bs en 997:2012

带整体疏水阀的厕盆和厕套。

其他提及的刊物

教育就业部(DfEE)

建筑物公报91残疾人进入校舍的通道。管理和设计指南,1999年。Isbn 0 11271 062 x

建筑简报94包容性的学校设计。在主流学校接纳有特殊教育需要和残疾的学生,2001年。Isbn 0 11271 109 x

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DEFRA)

1999年供水(供水配件)规例。有关附表1:流体类别及附表2:供水配件要求的指引文件。可从www.defra.gov下载。英国/环境/水/行业/ wsregs99 /指导/ section8.htm

英国交通部(DfT)

包容性移动:通往行人和交通基础设施的最佳实践指南,2002年。可从www.dft.gov.uk/stellent/groups/dft_ mobility/documents/page/dft_mobility_ 503282-01下载。hcsp作为DfT免费文献服务的硬拷贝(电话:0870 1226236(参考:IM/01)或作为DfT流动性和包容性单元的音频磁带(电话:020 7944 6100或Minicom 020 7944 3277)

国家遗产部(DNH)

运动场地安全指南(绿色指南)。第四版,1997年。Isbn 0 11300 095 2

环境、运输和区域部

触觉铺装表面使用指南,1998年。

可从www.dft.gov.uk/stellent/groups/ dft_mobility/documents/pdf/dft_mobility_ pdf_503283.pdf下载

残疾人交通谘询委员会

访问目录-一个在线目录和搜索工具,用于参考构建环境的可访问性指导。可从www.dptac.gov.uk/下载

地区测量师协会(DSA)和英国戏剧技师协会(ABTT)

娱乐场所技术标准,2002。Isbn 1 90403 105

足球场改善基金(FSIF)及足球牌照监督(FLA)

运动场和体育场指南第1号无障碍体育场,2003年。ISBN 0 95462 930 2可从www.sportengland.org/disabled.pdf下载

jMU Access Partnership和标识设计协会

标志设计指南,2000年。

副总理办公室(ODPM)

残疾人的规划和通道。一个好的实践指南,2003年。Isbn 1 85112 604 x

可从www.odpm下载。gov.uk / index.asp吗?id = 1144644

包容性环境研究小组

色彩、对比和感知。内部建筑环境设计指南,2004。可从雷丁大学建设管理学院包容性环境研究小组获得,电话0118 9316734,文本电话0118 9864253

英格兰体育

无障碍体育设施,2010年(以前称为残疾人通道)。可从http://www.sportengland.org/facilities__ planning/design_and_cost_guidance/idoc下载。ashx吗?docid = 62299267 - f2a5 - 451 f - 8731 - 4 - bcfdafa08ea&version = 1

文具处

新住宅的无障碍门槛。房屋建筑商和设计师指南,1999年。Isbn 0 11702 333 7

立法

2010年平等法案

平等法案2010(残疾)条例2010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条例1998,SI 1998/2307。

1997年电梯条例,SI 1997/831。

《1999年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管理条例》,SI 1999/3242。

《1998年工作设备提供和使用条例》,SI 1998/2306。

《1999年供水(水配件)规例》,SI 1999/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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