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

批准文档L2B

在现有建筑物(住宅除外)内节约燃料和电力
(2010年版,包括2010年进一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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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介绍

什么是批准文件?

1.1本批准文件已由国务卿批准并发布,于2010年10月1日生效能源效率的需求(见第2节)和英格兰和威尔士《建筑法规2010》(SI 2010/2214)第7条。《建筑物规例》第2(1)条界定能源效率的需求根据第23、26、28、29、40条及附表1 L部的规定。2010年《建筑物规例》在本文件其余部分称为“建筑物规例”。

1.2发出批准文件的目的是就在一些较常见的建筑情况下遵守建筑规例的特定方面提供指导。它们列出在一般情况下可被接受为符合有关建筑规例规定的合理规定。

1.3如果遵循了批准文件中的指导方针,则推定符合指导方针所涵盖的要求。然而,这种假设可以被推翻,所以简单地遵循指导并不能保证遵守;例如,如果特定的情况在某些方面不寻常,那么“正常”指导可能就不适用。同样重要的是要注意,很可能有其他方法来实现对需求的遵守。因此,如果你方希望以其他方式满足相关要求,你方没有义务采用本批准文件所载的任何特定解决方案。有意进行建筑工程的人应经常与他们的建筑管理机构,无论是地方当局或批准的检查员,检查他们的建议是否符合建筑法规。

1.4值得注意的是,本批准文件除载有指导意见外,还载有《条例》的摘录。这些法规文本必须按照规定遵守。例如,要求固定的建筑服务必须委托(条例44)是一项法规要求。因此,忽略这一需求是没有灵活性的;除了第44条所规定的以外,也不能通过其他任何途径证明对这一特定规定的遵守。

1.5本核准文件所载的指引只涉及建筑物规例所涉及的特定规定(载于第2节)。然而,建筑工程可受建筑物规例的多于一项规定所规限。在这种情况下,工作也必须遵守
符合建筑法规的其他适用要求。

1.6核准文件就附表1和规例7的每个部分提供指导。在本文档后面提供了一个完整的列表。

技术风险的考虑

1.7现有建筑工程住宅必须符合《建筑物规例》第23、22、28及29条及附表1所载的所有技术规定。在考虑在住宅内纳入能源效益措施时,亦应特别注意必须符合《建筑物规例》附表1 B部(消防安全)、C部(场地准备及防污染及潮湿)、E部(防声音通过)、F部(通风)、G3部(热水供应及系统)、J部(燃烧器具及燃料储存系统)及P部(电气安全)的规定,采取任何特定的能源效率措施都不应涉及不可接受的技术风险,例如,过度冷凝。设计人员和建造人员应参考相关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普遍可用的良好做法指南,以帮助将这些风险降至最低。

如何使用本批准文件

1.8本批准文件分为七个部分,具体如下。这些部分后面是辅助附录。

介绍节列出必须考虑本批准文件内的指引的一般背景。

第二节载列《建筑物规例》所载的有关法律规定。

第三节载有一般指引,包括主要术语的定义、本核准文件所涵盖的建筑工程种类、获豁免的建筑工程种类、通知工程、材料和工艺以及健康和安全问题的程序。

第四节就合理提供各类建筑工程提供指引。

第五节讨论了做功的特殊情况热元素

第六节为支持需求提供指导重要的改进一千米以上的建筑物2

第七节描述应向住户提供的资料,以帮助他们在实践中达到合理的能源效益标准。

1.9为协助理解和解释,本文件通过了下列惯例:

一个。对照绿色背景摘录自《2010年建筑物规例》(SI 2010/2214)或《2010年建筑物(认可检验人员等)规例》(SI 2010/2215),并列出与遵守能源效率的需求建筑法规。如前所述,这类案文没有灵活性;它定义了一种法律要求,而不是对典型情况的指导。此外,如上文所述,建筑工程必须符合所有其他适用的建筑规例的规定。

b。关键术语的定义见第3.1段,并印于粗斜体文本

c。本批准文件文本中提及的技术出版物的详细信息将在脚注中给出,并在文件末尾作为参考重复出现。引用出版物可能是出于以下两个主要原因之一。出版物可以载有额外的或更全面的技术细节,这些细节如果全部列入核准文件是不切实际的,但必须充分说明满足要求的方法;或者它是更一般信息的来源。引用的理由将在每一种情况下说明。引用将是文件的指定版本。核准文件可不时修订,以纳入新的参考资料,或参考有助于合规的修订版。

d。在一些有编号的段落之后,以斜体字增加注释。本评注旨在帮助理解紧接前一段或分段,或引导读者找到其他资料的来源,但不是技术指南本身的一部分。

你可以从哪里得到进一步的帮助

1.10如果你不明白本批准文件所载的技术指引或其他资料,以及它指引你参考的额外详细技术参考资料,你可透过以下途径寻求进一步协助:

社区和地方政府部网站:www.communities.gov.uk

规划入门网站:www.planningportal.gov.uk

如果你是承担建筑工程的人,你可以向当地当局的楼宇管理服务部门或经批准的检查员寻求协助(视乎你使用的是哪种楼宇管理服务;

在合资格人士自我核证计划登记的人士,可向其计划营办商取得技术意见;

如果你的查询是高度技术性的,你可就有关主题向专家或业界技术团体寻求意见。

负责合规

1.11重要的是要记住,如果你是从事建筑规例所适用的建筑工程的人(例如设计师、建造商、安装商),你有责任确保工程符合该等规定。建筑物业主也可能有责任确保符合建筑物规例的要求,并可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向业主发出执行通知。

第二部分:要求

2.1本批准文件自2010年10月1日起生效能源效率的需求在建筑物规例内。第2(1)条建筑法规定义了能源效率的需求根据附表1第23、26、28、40条及L部的规定。的能源效率的需求与现有的住宅载于该等规例第23、28、29及40条及附表1第L部,详情载列如下。

与热元件有关的要求。第23条

(1)如某人有意翻新热元件,则须进行所需的翻修工作,以确保整个热元件符合附表1第L1(a)(i)段的规定。

(2)如更换热元件,新热元件须符合附表1第L1(a) (i)段的规定

能源性能的相应改进。第28条

(1)第(2)款适用于总有效楼面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现有建筑物,而拟议的建筑工程包括或包括-

(一)一个扩展;

(b)最初提供任何固定建筑服务;或

(c)增加任何固定楼宇设备的装机量。

(2)除第(3)段另有规定外(如本条适用),须进行为确保建筑物符合附表1 L部的规定所必需的工程(如有的话)。

(3)第(2)款的任何规定都不要求进行技术、功能或经济上不可行的工作。

第35条对第28条中的“建筑物”定义如下:

监管35解释

在这部分,

“建筑”是指建筑作为整体或部分被设计或修改为单独使用。

能源性能证书。第29条

(1)本规定适用于以下情况:

(一)建筑被竖立起来;或

(b)一栋建筑物经过改造后,其设计或改造的独立使用部分的数量或多或少,而改造包括提供或增加供暖、热水、空调或机械通风等固定设施。

(2)进行工作的人应-

(一)向建筑物的业主发出建筑物的能源表现证明书;而且

(b)向当地当局发出通知,包括根据第17F(4)条注册能源表现证书的参考编号。

(3)能源性能证明和通知应不迟于工程竣工后5天发出。

(4)能源性能证书必须-

(一)以国务卿根据第24条批准的方式表达该建筑物的资产评级;

(b)包括参考价值,如当前的法律标准或基准;

(c)由获认可为该类别建筑物出具能源表现证明书的能源评核员发出;而且

(d)包括以下信息-

(我)根据第30(4)条注册证书的参考编号;

(2)建筑物的地址;

(3)建筑物的总可用楼面面积估计数;

(iv)发出能源评估报告的能源评估人员的姓名;

(v)能源评核员雇主的名称及地址;如属自雇人士,则须注明其从事交易的名称及地址;

(vi)发行日期;而且

(七)能源评核员所属的认可计划名称。

(5)能源表现证书必须附有一份建议报告,其中载有关于改善建筑物能源表现的建议,该建议由发出能源表现证书的能源评估员出具。

(6)为单独使用而设计或修改的公寓或单位的认证可能基于

(一)除住宅外,对具有共同供暖系统的街区的整栋建筑的共同认证;或

(b)同一街区内另一具代表性的公寓或单位的估价。

(7)在- - - - - -

(一)一个具有共同加热系统的块被分成为单独使用而设计或修改的部分;而且

(b)一个或多个部件是住宅,但不是所有部件,对那些不是住宅的部件的认证可以基于对所有不是住宅的部件的共同认证。

表1节约燃料和电力
要求 限制应用程序

L1.为节省建筑物内的燃料和电力,须作出合理的规定:

(一)限制热量的增加和损失

(我)通过热元素和建筑织物的其他部分;而且

(2)用于空间供暖、空间制冷和热水服务的管道、管道和容器;

(b)提供固定楼宇服务

(我)能源效率;

(2)有效的控制;而且

(3)通过测试和必要的调整,以确保他们使用的燃料和电力不超过合理的情况;而且

关于燃料和电力使用的信息

40.(1)本规例适用于附表1第L1段就建筑工程施加规定的情况。

(2)进行工程的人须在工程完成后5天内,向业主提供有关建筑物、建筑物固定设施及其维修要求的充分资料,以使建筑物在运作时,所使用的燃料及电力不会超过当时情况下的合理水平。

限制要求

2.2根据《建筑物规例》第8条,《建筑物规例》附表1 A至D部、F至K部和N部(第G2、H2和J7段除外)的规定,除为确保建筑物内或建筑物周围的人(以及可能受建筑物或与建筑物有关的事项影响的任何人)达到合理的健康和安全标准外,并不要求采取任何行动。

2.3第G2段被排除在外,因为它涉及用水效率,第H2和J7段被排除在条例8之外,因为它们直接涉及防止水的污染。E部分和M部分(分别涉及声音通过的阻力和进入和使用建筑物)被排除在条例8之外,因为它们涉及建筑物用户的福利和方便。第L部分被排除在条例8之外,因为它涉及燃料和电力的节约。

第3节:一般指导

关键术语

3.1以下是本文档中使用的关键术语:

BCB指建筑物管理机构:地方当局或认可的检查员。

调试意味着进步固定建筑服务在安装、更换或改变整个或部分系统后,通过必要的测试和调整,从静态完成状态到工作状态,以确保系统作为一个整体使用的燃料和电力不超过合理的情况下,不影响遵守健康和安全要求的需要。为每个系统调试包括工作设置、调节(即反复测试和调节)以达到指定的性能,相关自动控制系统的校准、设置和测试,以及记录系统设置和已被接受为令人满意的性能测试结果。

重要的改进指条例28所要求的能源效率改进。

受控服务或配件指《建筑物规例》附表1第G部(卫生、热水安全及用水效率)、H部(排水及废物处置)、J部(燃烧器具及燃料贮存系统)、L部(节省燃料及电力)或P部(电力安全)规定的服务或装置。

显示窗口指用于展示在建筑物内出售的产品或服务的玻璃区域,包括玻璃门,位于建筑物的外部周长、入口水平并紧挨着行人通道。在周边的一个玻璃高度内不应该有永久的工作空间。在该入口层以上超过3米的玻璃不属于显示窗口除了:

一个。陈列的产品需要较高的玻璃高度的;

b。在现有建筑物更换时显示窗口已经延伸到更高的高度;

c。如建筑工程涉及更改façade及玻璃,并须征得规划同意,而规划师可酌情决定增加玻璃的高度,例如配合周围建筑物或配合现有façade的特点。

预计显示窗口将出现在规划用途类别A1、A2、A3及D2的建筑物内,详列于表1

表1计划使用类
使用
A1 商铺:包括零售货仓、殡仪馆、展览厅、邮政局、美发店、售卖供场外食用的冷食的商铺
A2 金融和专业服务:银行、建房互助会、房地产和职业介绍所、博彩公司
A3 食物和饮料:餐馆、酒吧、酒吧、出售热食物供场外消费的商店
D2 集合和休闲:电影院、音乐厅、宾果游戏厅、赌场、运动和休闲用途

居住指一套独立的单位,包括房屋或公寓,设计成单独用于容纳一个家庭。(住宅用房间住宅因此本批准文件L2B适用于此类建筑中的工作)。

应急照明指应急照明中为离开某一区域的人或试图在离开某一区域之前终止危险过程的人提供安全照明的部分。

能源效率的需求指《建筑物规例》第23、26、28、29及40条及附表1 L部的规定。

就现有建筑物而言,适用的规定包括第L部分和第23条和第28条。

准备工作指完成建筑物外壳的内部布局和维修工作,以满足新住户的特殊需要。建筑外壳是建筑物的结构和非结构围护结构,通常为投机发展商提供初步阶段,以便后续项目配合内部设施工程。

固定楼宇服务指的是与下列事项有关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控制:

一个。固定的内部或外部照明系统,但不包括紧急逃生照明或专业工艺照明;或

b。供暖、热水服务、空调或机械通风的固定系统。

利用率高大门指的是一扇通往入口的门,主要供人们使用,预计将经历较大的交通量,并以健壮性和/或动力操作为主要性能要求。有资格成为…利用率高大门,门应配备自动关闭装置,除操作要求不允许外,门应由大堂保护。

主要工作指为达到业主扩建建筑物及/或增加任何设施的装机容量的目的所必需的工程固定的建筑服务.的值主要工作确定合理条款的依据是什么重要的改进

改造就热构件而言,指在热构件中增加一层新构件(除非该新构件仅作为平屋顶的修理手段)或更换现有的一层,但不包括装饰饰面,“翻新”应按此解释。

简单的回报指通过节约能源收回初始投资所需的时间,计算方法是用实施能源效率措施的边际额外成本除以不考虑增值税的该措施每年节省的能源价值。在进行此计算时,应使用以下指导:

一个。边际额外成本是附加(例如)额外绝缘的额外成本(材料和劳动力),而不是整个工程的成本。

b。实施该措施的费用应以建议告知公众之日的现行价格为基础BCB并在一份由合格人士签署的报告中确认。

c。每年节省的能源应使用国务卿根据第24条批准的能源计算工具进行估计。

d。就本核准文件而言,在评估每年节省的能源时,应使用申请建筑物控制时的现行能源价格。目前的能源价格可从能源部网站获得1

热元素在《建筑物规例》第2(3)条内定义如下:

(3)在本规例中,“热元件”指将建筑物的热调节部分(“调节空间”)与以下部分隔开的墙壁、地板或屋顶(但不包括窗户、门、屋顶窗户或屋顶灯):

一个。外部环境(包括地面);或

b。在地板和墙壁的情况下,建筑物的另一部分是:

我。无条件的;

2属附表2第VII类的扩展;或

3在适用本段的情况下,在不同温度条件下,
并包括约束条件空间的表面与外部环境或建筑的其他部分之间的元素的所有部分。

(4)第(3)(b)(iii)款只适用于非住宅的建筑物,而该建筑物的另一部分用作与有条件空间的用途不同或相同的用途。

请注意这个定义包括游泳池水池的墙壁和地板,这是现有的一部分居住

总实用楼面面积是所有封闭空间的总面积,测量到外墙的内表面,也就是说,它是根据皇家测量师学会发给测量师的指南测量的总建筑面积。在本公约:

一个。楼梯、走廊、倾斜的礼堂、阶梯式露台等倾斜表面的面积应作为平面图上的面积;而且

b。不封闭的地方,如露天地板、有盖通道和阳台,均被排除在外。

这相当于根据RICS向测量师发布的指南测量的总建筑面积。

本批准文件所涵盖的工作类型

3.2本核准文件旨在就在一般情况下,为遵守《建筑物规例》第23、28及40条及附表1 L部的规定而在不符合《建筑物规例》规定的现有建筑物上进行工程时,哪些规定可被视为合理提供指引住宅.此外,守则亦就遵守《建筑物规例》第43、44及27条及《核准检验师规例》第20(1)、20(2)及20(6)条提供指引。

应该指出的是住宅定义为自包含单元。住宅用房间住宅,因此本批准文件适用于他们。

3.3特别地,本批准文件就遵守能源效率的需求发生下列情况的:

一个。延伸的构造(见第4.1至4.13段);

b。在材料上改变用途或改变建筑物的能源状况(第4.15至4.21段);

c。的提供或延长控制拟合控制服务(见第4.22至4.48段;

d。更换或改造热元素(第五部分);

如ydF4y2Ba重要的改进(第6节)。

3.4对于与现有建筑物有关的某些类型的工程,可能更适合使用其他批准文件L的指导,或只遵循本批准文件中的有限部分指导。以下各段说明了可能适用的一些情况:

一个。第一准备工作对于建筑物,如外壳和核心办公楼或商业园区单位,应遵循批准文件L2A(新建非住宅建筑物)中关于首次装修的指导(但注意后续装修的适当指导)准备工作载于本批准文件内)。

b。大型扩展(如第4.2段所定义)应根据批准文件L2A的指导进行。然而,第28条(重要的改进能源表现)可能适用,在这种情况下,本批准文件所载的有关该规例的指导将是相关的。

c。模块化和可移动的建筑物:如果工作涉及从集中持有的库存中获得的组件的建造,或从此类建筑物在其他场所的拆卸或搬迁中获得的组件的建造,则应遵循批准文件L2A中的指导,但规则28 (重要的改进如果工程是扩建现有建筑,也可适用于能源性能。在这种情况下,本批准文件中有关该法规的指导将是相关的。

请注意在现有建筑的场地上建造一个独立的单元不是对现有建筑的扩展,而是创造一个新建筑,除非新单元要永久地与现有建筑相连。

d。如工程所涉及的建筑物在工程完成前或完成后包含一幢或多幢建筑物住宅, L1B核准文件的指引将适用于每个住宅。

应该指出的是住宅定义为自包含单元。住宅用房间住宅,因此本批准文件适用于他们。

豁免符合能源效益规定的建筑物

3.5大多数现有建筑物的建筑工作住宅是否需要遵守能源效率的需求的规定,该建筑物为有墙的有顶建筑物,并使用能源调节室内气候。但该规例第21条豁免遵守能源效率的需求对某些类别的建筑物:

一个。建筑是:

我。根据1990年《规划(列入名录的建筑物和保护区)法》第1节列出;

2在根据该法案第69条指定的保护区内;或

3包括在根据1979年《古代遗迹和考古区域法》第1节维护的遗迹的时间表中,

凡符合能源效率的需求会不可接受地改变他们的性格或外表;

b。主要或仅用作礼拜场所的建筑物;

c。规划使用时间在2年或以下的临时建筑物、能源需求较低的工业用地、工场和非住宅农业建筑物;

d。独立楼宇除外住宅与一个总实用楼面面积小于50米的2

如ydF4y2Ba车库,有盖的院子,有盖的路和一些附属于现有建筑物的温室或门廊。下文第3.21和3.22段对此提供了指导。

特殊注意事项

3.6某些类别的非豁免建筑物须特别考虑。这些建筑类型是:

一个。历史建筑物和主要或完全用作礼拜场所的建筑物;适用于这类现有建筑物的考虑,载于第3.9至3.14段;

b。能源需求低的建筑物;对这类建筑物的具体指导见第3.15至3.20段;

c。模块化和可移动的建筑;对于在一个或多个地点建设计划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此类建筑,应遵循批准文件L2A中的指导。任何建筑物结构或固定楼宇设施的更改,均须符合本批准文件的规定。

可获豁免的历史及传统建筑物

3.7如上文第3.5段所述,下列类别的建筑物可获豁免能源效率的需求遵守规定会使建筑物的性质或外观发生不可接受的改变:

一个。上市建筑;

b。保育区内的建筑物;而且

c。预定的古迹。

有特殊考虑的历史和传统建筑

3.8在为节约燃料或电力而作出合理规定时,可考虑特别考虑的建筑物还有三类:

一个。具建筑及历史价值,并在地方当局的发展计划或地方发展架构中被称为重要考虑的建筑物;

b。在国家公园、杰出的自然美景地区、已登记的历史公园和花园、已登记的战场、列为法定古迹和世界遗产的宅屋范围内具有建筑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

c。传统建筑采用渗透性织物,既能吸收水分,又能迅速蒸发水分。

3.9在为属于上述类别之一的建筑物进行工程或与之有关的工程时,目标应是在合理实际的情况下,尽量提高能源效益。工程不应损害主建筑的特性,或增加建筑结构或配件长期变质的风险。

3.10英国遗产协会的指导2在为历史建筑的建筑工作确定适当的能源性能标准时,应考虑到这一点。

3.11一般而言,历史建筑或传统建筑的新扩建工程应符合本批准文件载列的能源效益标准。唯一的例外是,有特殊的需要使扩建部分的外观或特征与主建筑的外观或特征相匹配。

3.12与历史建筑工程有关的值得同情对待的特别问题,因此可以从他人那里得到有益的建议,包括:

一个。在建筑物曾经过不适当的改建(例如更换窗户、门及天台)后,恢复建筑物的历史风貌;

b。重建旧历史建筑物(例如在火灾后或填满露台的空地);

c。制定规定,使历史建筑的结构能够“呼吸”,以控制潮湿和潜在的长期腐烂问题。

3.13在评估3.7段和3.8段所述的历史建筑的能源效率改善的合理拨款时,BCB必须考虑地方当局环保官员的建议。在建筑工程需要获得规划许可和/或列明的建筑同意时,自然护理主任的意见尤为重要。

宗教活动场所的

3.14就能源效益规定而言,礼拜场所是指用于正式公众礼拜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部分,包括功能与该用途直接相连的毗连空间。这类建筑物的这部分往往有传统、宗教或文化的限制,这意味着不可能符合能源效率的要求。其他设计单独使用的部分,例如办公室、餐饮设施、日间中心和会议厅,也不获豁免。

能源需求较低的工业场地、工场及非住宅农业建筑物

3.15就这类豁免建筑而言,低能源需求只涉及固定供暖或制冷系统所使用的能源,而不涉及生产过程所需或产生的能源。以下是上述类别中能源需求较低的建筑物的例子:

一个。除过程热外,其空间一般不加热或冷却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部分;

b。每年只需要短时间加热或冷却的建筑物或部分建筑物,例如在生产周期的关键时期(例如植物发芽、卵孵化)或在非常恶劣的天气条件下。

3.16工业用地、工场和非住宅农业建筑物只有符合低能源需求标准,才可获豁免。如果不能豁免,这类建筑物必须遵守能源效率的需求.同样,其他建筑物(例如某些类型的仓库)的能源需求可能较低,但不能豁免,因为它们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

能源需求较低的非豁免建筑物

3.17就本核准文件而言,能源需求较低的非豁免建筑物,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物或其部分:

一个。固定的建筑服务只用于加热或冷却局部区域,而非整个封闭空间(例如在一般没有加热空间的工作站上的局部辐射加热器);或

b。固定建筑设备用于加热建筑物内的空间,使其温度大大低于通常为人类舒适提供的温度(例如,在仓库内提供冷凝或防冻)。

3.18在这种情况下,期望整个建筑围护结构达到更多典型建筑所期望的标准是不合理的。因此,如果一个现有的低供暖水平的建筑被扩建或部分结构翻新,新的或翻新的建筑围护结构应该只在特定情况下合理的程度上隔热。如果提供了一些一般性的加热(上述情况b),那么不透明织物的任何部分的u值都不低于0.7 W/m是合理的2同意。此外,每一套安装的固定建筑设备均须提供合理的拨款,以符合《非住宅建筑设备合规指引》所载的能源效益标准3.

3.19如建筑物内能源需求较低的部分被隔断并正常加热(例如没有加热的货仓内的办公区),该单独加热的区域应被视为单独的“建筑物”,并应就该围场遵守正常程序。

3.20如果一个能源需求较低的建筑随后进行了改变,使空间得到了普遍的调节,那么这很可能涉及到最初的供应或增加一个安装容量固定建筑服务.这些活动可能属于第28条所规定的建筑物围护结构的升级和重要的改进(见本批准文件第6节的指导)。或者,如果建筑的外壳被设计成一个低能源需求的建筑,并且建筑的第一个居住者想安装(例如)暖气,这将是第一次准备工作,批准文件L2A将适用。

音乐学院和门廊

3.21《建筑物规例》第21条豁免部分温室及门廊扩建部分能源效率的需求.这项豁免只适用于音乐学院或门廊:

它们在地面上;

楼面面积小于30米的地方2

保留温室与建筑物之间的现有墙壁、门窗,或如将其拆除,则改为符合能源效益要求的墙壁、门窗;而且

一建筑物供暖系统未延伸至暖房或玄关者。

温室或门廊如不符合前段的所有规定,则不得获豁免,而必须符合有关的能源效益规定(见下文第4.12及4.13段)。

能源效益规定所涵盖的工作的通知书

3.23在大多数情况下,为了遵守建筑法规,有必要在施工开始前通知BCB。如果你选择使用地方当局,这必须通过存款的完整计划。如果BCB是被批准的检查员,则在工作开始前至少5天通知BCB,则没有规定的程序。

3.24但是,在某些情况下,适用其他程序:

一个。如工程是由在《建筑物规例》附表3所列有关合资格人士自我核证计划下注册的人进行,则无须预先通知BCB(见第3.25至3.28段);

b。如工作涉及紧急修理,.,根据《建筑物规例》第12(8)条的规定,无须为了预先通知本署而延迟进行维修BCB.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仍有必要为工作遵守有关要求,并向BCB除非根据适当的合格人员计划注册的安装人员进行工作,否则应尽早进行。然后,可以以正常方式颁发竣工证书;

c。如该项工程属非须呈报工程附表(《建筑物规例》附表4)所述的小型工程,则该工程仍须符合有关规定,但无须向BCB(见第3.29及3.30段)。

合资格人士自我认证计划

3.25没有必要通知BCB在须由在《建筑物规例》附表3所列有关合资格人士自我发证计划下注册的人进行的工程前,预先进行。要加入该计划,申请人必须证明有能力从事该计划所涵盖的工作类别,并有能力遵守《建筑物规例》的所有有关规定。

3.26如工程是由符合合资格人计划的注册人士进行,《建筑物规例》第20条及《认可检验人员规例》第20(1)条规定,须在工程完成后30天内,向建筑物占用人发出证明书,确认工程完全符合所有适用的建筑物规例规定。此外,还要求在工作完成后30天内,将所开展的工作通知BCB。这些证书和通知通常可通过方案操作员提供。

3.27BCBs获授权接受这些证明书及通知书,以证明业主已遵守建筑物规例的规定。地方当局的检查和执法权力不受影响,尽管它们通常只用于回应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投诉。

3.28有关获授权的自我核证计划及获授权的工作类别,请浏览以下网页www.communities.gov.uk

不需要通知的工作

3.29《建筑物规例》附表4列明无须通知业主的工程类别BCB那项工作即将进行。这些类型的工作主要是较小的性质,对健康、安全或没有重大风险能源效率.注意健康、安全和能源效率要求继续适用于这些类型的工作,并且只需要通知一个BCB被移除。此外,如只由合资格人士自我发证计划的成员进行非须呈报的工程,则无须向占用人或承建商发出符合建筑物规例的证书BCB

3.30附表4内的非呈报工程类别与能源效率的需求的规定如下:

一个。在供暖、热水服务、通风或空调系统中,更换任何非燃烧装置(如散热器、阀门或泵)或增加输出装置(如散热器或风扇)或增加控制装置(如恒温散热器阀门)。然而,无论何时,工作都将保持可通知的状态调试对合理使用燃料和电力是可能和必要的。

b。安装独立、独立的固定供暖、热水、通风或空调系统。这样的服务必须只由单个设备和任何关联的控件组成,并且不能连接到其他任何设备固定建筑服务.非申报服务的例子包括固定电加热器、厨房或浴室的机械抽气风扇和房间空调装置。但如有下列任何情况,有关工程仍属须呈报的建筑工程:

我。该服务是一种燃烧器具;或

2调试有可能,并会影响能源效益(见第4.36至4.48段);或

3在通风设备的情况下,该设备安装在一间含有自然通风明火燃烧设备或服务的房间内,例如使用烟囱作为其烟道的燃气火。

c。在屋顶空间或阁楼空间安装隔热材料,这是唯一进行的工程,而该项工程是自愿进行的,而不是为了遵守《建筑物规例》的任何规定

材料和工艺

3.31任何受《建筑物规例》附表1规定所规限的建筑工程,必须按照第7条的规定,以适当的材料和熟练的方式进行。

3.32你可以证明你在很多方面都遵守了第7条。其中包括示范适当使用:

符合建筑产品指令(89/106/EEC)的CE标志产品4经CE标志指示(93/68/EC)修订5,低电压指令(2006/95/EC)6EMC指令(2004/108/EC)7

符合适当技术规范(如上述指示中定义的)、英国标准或欧盟成员国或土耳其的替代国家技术规范的产品8,或提供同等水平安全和保护的《欧洲经济区协定》(EEA)的另一个签署国;

由欧洲技术批准签发机构颁发的国家或欧洲证书覆盖的产品,只要使用条件与证书的条款一致。

3.33您可以在批准文件中找到进一步的指导,具体支持关于材料和工艺的法规7。

独立的认证计划

3.36英国有许多产品认证计划。这类计划证明符合认可标准的要求,该标准适用于材料的使用目的。未经认证的材料仍可符合相关标准。

3.37许多在这种方案下批准产品的认证机构都是由英国认证服务机构(UKAS)认证的。这些机构只能为其认可条款所涵盖的产品类别颁发证书。

3.38BCBs在决定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时,可考虑在该等方案下的产品、部件、材料或结构的认证。同样,BCBs在决定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时,可考虑在此类方案下对产品、部件、材料或结构的安装或维护的认证。尽管如此,在接受该认证构成符合建筑法规之前,aBCB应事先确定有关方案足以达到该目的。

标准和技术规范

3.39建筑物规章是为特定目的制定的,包括确保建筑物内或建筑物周围的人的健康、安全、福利和便利;进一步节约燃料和电力;进一步保护或改善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批准文件中所述的标准和技术批准所载的指引,在与建筑规例有关的范围内,可能与遵守有关的建筑规例有关。然而,应当指出的是,标准和技术批准方面的指导也可能涉及性能的其他方面,如可服务性,或建筑条例中没有涉及的尽管与健康和安全有关的方面。

3.40当“批准文件”提及已命名的标准或文件时,该标准或文件的相关版本为“批准文件”末尾列出的版本。在批准文件中的引用被修订之前,所列的标准或文件仍然是批准的来源,但如果发布机构发布了修订或更新版本,任何涉及建筑法规相关要求的内容都可以作为指导来源。

3.41适当使用符合建筑产品指令中定义的欧洲技术批准的产品将满足相关要求。

3.42社区和地方政府部门打算定期修订其批准文件,以反映正在出现的统一欧洲标准。如果一个国家的标准将被一个欧洲统一标准所取代,将有一个共存期,在此期间任何一个标准都可以参考。在共存期结束时,国家标准将被撤销。

1992年《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和福利)条例》

3.43经修订的1992年《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及福利)规例》适用于公寓及类似建筑物的公用部分,如雇用清洁工、看门人及看管人等在这些公用部分工作。本规定包含了一些影响建筑设计的要求。目前,主要要求已包含在《建筑物条例》中,但有关进一步信息,请参阅《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和福利》、《1992年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和福利)条例》、《核准的工作守则和指南》、HSE出版物L24, 1996年。

第4节:有关建筑工程的指导

扩展

4.1根据《建筑物规例》第28条的规定,兴建扩建工程须对总实用楼面面积超过1000米的建筑物进行相应的改善2.在这种情况下,除以下具体指导外,还应遵循第6节的指导。

大的扩展

4.2建议的延期在哪里总实用楼面面积这是两个:

一个。大于100米2,

b。超过25%的总实用楼面面积对于现有的建筑,

该工程应被视为新建筑,并遵循批准文件L2A中的指导。的要求重要的改进,如适当,还应通过遵循本批准文件第6节的指导来实现。

其他扩展-引用方法

织物的标准

4.3合理的规定将使拟议的延长包括下列各项:

一个。符合第4.21至4.28段所载标准的门、窗、屋顶窗、屋顶通风口及排烟口;

b。新建热元素符合第5.1至5.7段所列标准的;

c。现有的不透明织物热元素以前不符合标准的地方应进行升级,使其符合第5.12至5.14段的标准。

开放区域

4.4扩建部分的窗户和屋顶的面积一般不应超过所给的数值表2.然而,如果扩建部分的玻璃比例较大,合理的规定是限制扩建部分的玻璃比例,使其不大于建筑扩建部分的玻璃比例。

在扩展中构建服务系统

4.5在哪里固定的建筑服务如作为扩建工程的一部分而提供或扩建,则合理的规定应遵循第4.29至4.48段的指引。

具有更多设计灵活性的可选方法

4.6第4.3至4.5段所载的方法有些规定性。以下各段为证明已作出合理规定提供了更灵活的方法。这些替代方法允许通过其他地方的补偿措施来放宽设计的某些元素。

面积加权u的值的方法

4.7第4.3段给出的u值和第4.4段给出的开口面积的u值可以有所不同,但扩展段内所有要素的面积加权u值不得大于符合第4.3段所述u值标准和第4.4段所述开口面积标准的相同大小和形状的扩展段的面积加权u值。任何固定建筑服务作为扩建部分的一部分而提供或扩建的应遵循第4.29至4.48段的指导。

4.8面积加权u值由以下表达式给出:

{(U1 x A1) + (U2 x A2) + (U3 x A3 ) + ...)} ÷ {( A1 + A2 + A3 +…)}

表2扩建部分的开放区域
建筑类型 窗户和人员门为裸露墙壁的% 屋顶面积的%
人们临时或永久居住的住宅 30. 20.
集会、办公室、商店场所 40 20.
工业及仓储楼宇 15 20.
车辆出入门和展示窗及类似的玻璃 根据需要 N/A
烟通风口 N/A 根据需要

整栋建筑计算方法

4.9如设计上需要更大的灵活性,合理的规定是使用认可的计算工具,以证明计算出的CO2
该建筑物和拟议扩建部分的排放不大于该建筑物加上符合第4.3至4.5段标准的名义扩建部分。

批准文件C规定了个别元素的限值,以尽量减少凝结风险。

4.10现有建筑的规范与概念扩建相结合
作为订定原产地证书的依据 建筑工作的目标应包括为满足要求而进行的所有升级重要的改进(见第6节)。

否则,所有的低成本措施都将由补偿性措施采取,从而几乎没有给全面改进留下余地。

4.11额外的升级在哪里重要的改进,以弥补扩建部分较低的表现,则该等升级工程的实施标准应不低于本批准文件所载的有关指引所列明的标准。保留了升级的相关标准热元素的(b)栏所列表5

如建议进行升级,本批准文件所载的标准符合成本效益,应全面实施。即使改进的程度超过了实现遵守所需要的程度,执行它们也是值得的。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扩建建筑的标准可能优于4.1至4.10段所要求的标准。

音乐学院和门廊

4.12扩建部分是温室或门廊,不受能源效率的需求(见上文第3.21及3.22段),则合理的条文应包括:

一个。现有建筑物内受热区域之间的有效热隔离,即建筑物与扩建部分之间的墙壁、门和窗户,应至少与现有建筑物的隔热和防通风程度相同。

b。独立的温度和开/关控制的任何加热系统安装在扩展。在扩建部分内安装的任何固定楼宇设备亦须符合第4.29至4.48段所载的标准。

c。釉面元素应符合表3上文第4.4段所载的不透光元件窗、屋顶窗及门则不适用。

4.13拆除但不更换建筑物与现有豁免扩建部分之间的任何热隔离,或将建筑物的供暖系统扩展到扩建部分,意味着该扩建部分不再享有豁免(见上文第3.21和3.22段)。这构成建筑物能源状况的改变(条例22)。在这种情况下,延期应被视为常规延期,而合理的规定应证明延期符合上文第4.1至4.11段所载的指引。

游泳池盆地

4.14如建筑物内设有游泳池,水池(墙壁及地面)的u值应不低于0.25 W/m2.K根据BS EN ISO 13370计算9

材料使用的变化和能源状态的变化

材料用途的改变

本文件所涵盖的用途的重大更改(见《建筑物规例》第5条)是在更改后:

一个。该建筑被用作酒店或公寓,以前它不是;

b。该建筑被用作一个机构,以前它不是;

c。该建筑被用作公共建筑,而以前它不是;

d。该建筑物并非附表2第I至VI类别所述的建筑物,而原先是该建筑物;

如ydF4y2Ba该建筑包含一个住宅房间,而之前它没有;

f。该建筑物至少有一间住宅用房,其住宅用房的数目比原先增加或减少;或

g。这座建筑被用作商店,以前它不是。

能量状态的改变

第2(1)条将建筑物能源状况的改变定义为:

使建筑物成为适用本规例的能源效益规定的建筑物,而原先则不适用。

4.17与能源状况的改变有关的规定载于第22条:

如建筑物的能源状况有任何改变,则须进行有关工作,以确保该建筑物符合附表1 L部的适用规定。

4.18在本规定中,“建筑物”是指作为整体的建筑物,或已设计或修改为单独使用的建筑物的部分。

例如,如果以前没有供暖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部分已经设计或修改为单独使用,将来要供暖,或以前豁免的建筑物不再属于豁免类别,就可能发生这种情况。物料更改(第3(2)及(3)条)可导致建筑物的能源状况发生改变。

4.19在一般情况下,当建筑物的用途发生实质性改变或能源状况发生改变时,合理的规定是:

一个。在哪里受管制的服务或配件提供或扩展,以符合第4.22至4.48段所载的标准。如果新建建筑物的开口面积超过总楼面面积的25%,则应将开口面积减少至不超过25%,或采用第4.21段所述的程序,以其他方式补偿较大的面积。

b。如果工作涉及提供热元素,以符合第5.1至5.7段所载的标准。

就《建筑物规例》而言,条文指的是新构件和取代构件。

c。在任何热元素保留,根据第5.12至5.14段的指引进行升级。对于任何成为建筑热围护结构一部分的现有元素,也应遵循本指南。

例如,这将包括工业单元露台中各单元之间的party墙,这些单元最初没有加热,但将为其中一个单元提供加热。

d。现有的将空调空间与非空调空间或外部环境隔开的窗户(包括屋顶窗户或屋顶天窗)或门的u值低于3.3 W/m2.K,须遵从第4.23至4.28段的指引,除非是显示窗口高使用率入口门。在后一种情况下,为能源效率作出较少的规定是合理的。

4.20以及满足能源效率的需求就材料用途的改变或能源状况的改变而言,该等建筑工程可成为引致相应改善的诱因之一-见规例28及第6条。

选项提供更多的设计灵活性

4.21为了提供更多的设计灵活性,可以使用经过批准的计算工具
证明产地来源证2该建筑物未来的排放并不比根据第4.19段所载的指引进行改善时的排放更糟。

负责受控配件和服务

4.22一个受控服务或配件在第2(1)条中定义如下:

受控服务或配件'系指附表1第G、H、J、L或P部就其施加规定的服务或装置;

控制配件

4.23在本批准文件的背景下,该术语的应用控制拟合对于窗户、屋顶窗、屋顶窗或门是指一个整体,即包括框架。因此,在保留现有框架的同时更换玻璃并不能提供控制拟合,因此,这类工作无须呈报,亦无须符合第L部的标准,尽管在实际情况下,这样做是明智的。类似的论点也适用于现有框架上的新门。

4.24如果要提供窗户、屋顶窗户、屋顶天窗或门,合理的规定应是防通风的单元,其面积加权平均性能不低于在表3.此外,在适当的地方应该安装绝缘腔封闭器。如窗户、行人道门或天台增加或增设,则以窗户、行人道门和天台面积占建筑物总楼面面积的百分比表示的面积,不应超过表2或者应该以其他方式得到补偿。哪里更换的窗户是无法满足的要求表3由于需要保持façade的外观或建筑物的特点,更换窗户的中心玻璃u值应达到1.2 W/m2K,或单一玻璃应补充低e二级玻璃。在后一种情况下,防风雨条应安装在二次玻璃上,以尽量减少一次玻璃和二次玻璃之间的凝结风险。

4.25窗户、屋顶窗户、屋顶天窗和门的u值应按照BR 443规定的方法和约定计算10,并应以整个单元为基础(例如,就窗户而言,是玻璃和框架的综合性能)。windows的u值可以取为:

一个。BS EN 14351-1中定义的两个标准窗口中较小的一个11;或

b。参考BR 443的标准配置;或

c。实际窗口的具体大小和配置。

针对国产型建设,SAP 2009表6E给出了在没有测试数据或计算值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的不同窗口配置的值

4.26本批准文件中给出的屋顶窗户和屋顶天窗的u值,是根据在屋顶窗户或屋顶天窗处于垂直位置时所评估的特定u值计算的。如果某一特定单元是在非垂直平面上进行评估的,则本批准文件中给出的标准应根据BR 443中的指导进行u值调整。

更换塑料顶棚的规定标准见表31.8 W /米2同意。这是在垂直平面上评估的单位。如果三蒙皮屋顶的性能是在水平面上评估的,那么,根据BR 443给出的指导,标准将调整0.3 W/m2。K(水平三皮屋面的数值来自BR 443),要求屋面在水平面上的评估达到1.8 + 0.3 = 2.1 W/m的标准2同意。

4.27在某些具有高内部增益的建筑物中,对玻璃的要求较低的u值可能是减少整体CO的适当方法2排放。如果可以做到这一点,那么窗户、门和屋顶的平均u值可以在文中给出的值的基础上放宽表3,但不应超过2.7 W/m2同意。

4.28幕墙的整体u值应不大于1.8 W/m的较好值2K或极限U值U限制
由:

U限制= 0.8 + {(1.2 + (foll x 0.5)) x GF}

其中FOL是开光的分数,GF是釉面分数。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区域的幕墙是60%的玻璃,40%的不透明,50%的开放灯,u值标准应该是

0.8 + (1.2 + 0.5 × 0.5) x 0.6 = 1.7 W/m2同意。

控制服务

4.29如工程涉及提供或扩展受管制的服务,则须遵守《非住宅楼宇设备合规指引》所载的指引,以证明提供服务的合理性。该指南涵盖以下服务:

一个。供暖和热水系统(包括管道、管道和容器的绝缘;

b。机械通气;

表3受控配件标准
拟合 标准
窗户,屋顶窗户和玻璃屋顶1 1.8 W /米2整个单位。k
建筑窗户的另一种选择,基本上是住宅性质2 窗口能源额定值3.乐队C
塑料rooflight4 1.8 W /米2.K
幕墙 看到段4.28
行人门的内部面面积超过50%为玻璃 1.8 W /米2整个单位。k
高使用率的人用入口门 3.5 W /米2.K
车辆通道和类似的大门 1.5 W /米2.K
其它的门 1.8 W /米2.K
屋顶通风机(包括排烟通风机) 3.5 W /米2.K

注:

1.显示窗口不需要满足本表中给出的标准。

2.例如,学生宿舍、护理院和类似的用途,其入住率和内部收益基本上是家庭性质的。

3.有关窗户能源等级的详情,请参阅批准文件L1B。

4.根据这些限制进行检查的有关屋面u值是根据屋面的发达面积,而不是屋面孔的面积计算的。

c。机械制冷/空调;

d。固定的内部照明;请注意,如附表4所述,如拟装设新的固定照明装置的楼面面积不超过100米,该项工程无须呈报2.虽然不应呈报,但该工作仍应符合合规指南中规定的标准。

如ydF4y2Ba可再生能源系统。

4.30总的来说,目标应是:

一个。提供新的固定的建筑服务符合合理的能源效率标准,在一般情况下是:

我。不低于《非住宅楼宇设备合规指引》所载的效率。固定楼宇设备的效率应根据指引所载的适当测试标准计算,而测试数据亦须经通知机构核证。BCBs接受这些数据的表面价值是合理的。在缺乏此类质量保证数据的情况下,BCBs应使自己确信所声称的性能是合理的。如果《指南》中没有涉及某项技术,则须证明该拟议技术的性能不差于《指南》中列出详情的同类参考系统,以证明该技术的规定是合理的;乘以CO的比值2在进行此项检查之前,在被更换器具中使用的燃料的排放系数与在新器具中使用的燃料的排放系数相比较。

这将防止现有的低碳组件在燃料切换时被更少的规定所取代。例如,如果将现有的CoP为2.5的电动制冷机替换为CoP为0.8的吸收式制冷机,但采用余热燃烧,则吸收式制冷机的等效效率为0.8 x(0.517/0.058)=7.1,则满足检验(ii)。0.517和0.058 kgCO2/kWh分别为电能和余热排放因子12

b。为新的暖通空调系统提供适当的控制,以达到合理的能源效率标准。在一般情况下,合理的规定应是除下文各段详细列出的针对系统的控制外,对每个系统提供下列控制功能

我。固定的建筑服务系统应细分为单独的控制区,以对应于建筑物的每个区域有明显不同的阳光照射、占用时间或使用类型;

2各独立控制区应具备独立开关和设定点控制能力;

3服务的提供应响应其服务空间的要求。如果同时提供加热和冷却,应控制它们,以免它们同时工作;

4为区域系统服务的中央工厂应仅在需要时运行。默认条件应为off;

v。除这些一般管制规定外,有关系统亦须符合《非住宅楼宇设备合规指引》所载的特定管制规定和一般能源效益准则。

c。证明新服务已有效投入使用(见第4.36至4.48段);

d。证明已合理提供电能表,以有效监察新装置的性能(见第4.33至4.35段);

如ydF4y2Ba如第7节所述,证明相关信息已记录在新的日志簿中或已纳入现有日志簿的更新中。

4.31如果要更换可再生能源发电机,如风力涡轮机或光伏阵列,新系统的电力输出应不小于原安装。

4.32更换供暖设备时,应考虑连接到任何现有的本地供热网络。如工程涉及更换水管,应考虑提供有上限的接驳,以方便日后接驳计划中的本地热网。

能源米

4.33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的目标是使建筑物的使用者能够将每种燃料每年估计能源消耗的至少90%分配给各种最终用途类别(供暖、照明等)。

4.34为现有楼宇安装电能表的合理做法,是按照CIBSE TM 39的建议,在作为工程一部分的楼宇服务系统中安装电能表系统13

4.35除此之外:

一个。应设置电表,以便单独监测作为工程一部分而提供的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表现;

b。在有总实用楼面面积大于1000米2,计量系统应能自动抄表和收集数据;

c。计量规定的设计应符合《管理标准46》所载的能源表现基准14

随着能源服务指令的实施,个人可能会有法律义务调试为楼面面积超过1000米的现有楼宇进行建筑工程2向能源供应公司通知他们的意向。

固定楼宇设备的投用

4.36监管44 (调试):

44 - (1)本规例适用于附表1第F1(2)段有规定的建筑工程,但不适用于无法进行测试和调整的机械通风固定系统或任何相关控制装置的提供或扩展。

(2)本规例适用于附表1第L1(b)段对其施加规定的建筑工程,但不适用于无法进行测试和调整或不会影响该固定建筑设施的能源效益的任何固定建筑设施的提供或扩展。

(3)如本条例适用,为确保符合附表1第F1(2)段或第L1(b)段,施工人员应向地方当局发出一份通知,确认固定建筑服务已按照国务大臣批准的程序委托施工。

(4)通知应送交地方主管机关

(一)不迟于第16(4)条所规定的通知须发出的日期;或

(b)如该规定不适用,则不超过工作完成后30天。

4.37合理的规定可以是编制一份投入使用计划,确定需要测试的系统和将要进行的测试。法规20C要求的通知应确认已经遵循了调试计划,每个系统已按适当的顺序和合理的标准进行了检查,测试结果确认性能与设计要求合理一致。

4.38并非所有的固定楼宇设备都需要委托使用。在一些系统中,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唯一的控制是“开”和“关”开关。这方面的例子是一些机械提取系统或单个固定电加热器。在其他情况下可以试运行,但在特定情况下不会对能源使用产生影响。

不需要调试的固定楼宇设备应在调试计划中注明,并说明不需要调试的原因。

4.39试运行必须以不妨碍遵守任何适用的健康和安全要求的方式进行。

4.40在现有的建筑物中,除住宅外,调试工作通常由安装系统的人进行。有时可能由分包商或专业公司进行。重要的是,无论谁进行,都要遵循相关的批准程序。

调试完成通知

4.41《建筑物规例》(第44(3)条)及《建筑物(认可检验师等)规例》(第20(1)及(5)条)规定须向有关的BCB调试都是按照国务卿批准的程序进行的

4.42国务卿批准的程序载于:

a.关于调测管理的CIBSE调测代码M15;而且

提供对整个过程的指导,并包括与调试具体的建筑服务系统..

b。对于管道系统的泄漏测试,见第4.47和4.48段

4.43屋宇署已向业主发出楼宇通知书或详细图则BCB,在完成调试工作后5天内发出通知。在其他情况下,例如工作是由在合资格人士计划注册的人进行的,则必须在30天内发出。

4.44如经批准的检验员是BCB,一般应在调试工作完成后5天内发出通知。然而,如工作是由在合资格人士计划注册的人进行(见第3.25至3.28段),则必须在30天内发出通知。

4.45如需要进行调试的固定楼宇设备的安装是由在合资格人士计划注册的人进行的,则调试通知将由该人发出。

4.46直到BCB接收调试通知其可能无法合理地信纳已遵守第L部,因而可能无法发出完成/最终证明书。

是调试专家协会或调试小组,可作为证明是否适合签署有关暖通空调系统的报告的一种方式。对于照明控制系统,可根据照明工业调试计划通过认证证明其适用性。

4.47在可行的情况下,应根据HVCA DW/143规定的程序,对新管道或翻新管道进行管道泄漏测试16在设计流量大于1米的风扇服务的系统上3./s,对于那些压力等级达到DW/143建议测试的管道系统部分。

HVCA专业管道工程小组或管道工程承包商和联合服务协会的会员资格可能是证明这项测试工作的合适资格的一种方式。

4.48如果管道系统未能达到泄漏标准,则应进行必要的补救工作,以在重新测试中取得令人满意的性能,并应按照DW/143的规定进行进一步的管道系统测试。

第5节:热元件指南

热元素的提供

5.1新的热元件必须符合《建筑物规例》附表1第L1(a)(i)段的规定。现有热元件的工程必须符合建筑物规例第23条的规定

23 (1)如有人有意翻新热元件,则须进行所需的翻修工作,以确保整个热元件符合附表1第L1(a)(i)段的要求。

(2)如更换热元件,新热元件须符合附表1第L1(a)(i)段的规定。

U-values

5.3u值的计算应采用BR443中规定的方法和约定。

5.2合理提供新建热元素如那些作为扩展的一部分建造的将会满足在表4

5.4为取代现有元件而建造的热元件的合理供应应符合表4.幕墙被视为受控装置,并在第4.28段中给出了指导。

表4新型热元件标准
元素1 标准(W / m2同意)
0.282
斜屋顶-在天花板水平绝缘 0.16
斜屋顶——椽层的绝缘材料 0.18
平屋顶或整体隔热屋顶 0.18
地板3. 0.224
游泳池盆地 0.255

注:

1“屋顶”包括天窗的屋顶部分,“墙”包括天窗的墙壁部分(面)。

2如达到该标准会导致以墙壁为界的房间的内部楼面面积减少5%以上,则可适当减少少量的规定。

3.扩建的楼层u值可以通过整个扩建建筑的暴露周长和建筑面积来计算。

4如果达到这一标准会对相邻楼层造成重大问题,则可适当减少规定。

5见4.14段。

绝缘和密封性的连续性

5.5建筑结构的构造应使保温层中不存在可合理避免的热桥,这种热桥是由各种构件之间的缝隙、构件之间的连接处以及构件的边缘(如门窗开口周围)造成的。还应作出合理的规定,以减少通过新围护结构部件的不必要的空气泄漏。工作应符合附表1的所有要求,但应特别注意F和J部分。

5.6当空气屏障和保温层不相邻,且它们之间的空腔受空气运动影响时,热性能会显著降低。为了避免这个问题,保温层应该在建筑围护结构的所有点上与空气屏障相邻,或者它们之间的空间应该用坚固的材料填充,如砖石墙。

5.7一种显示要求已经达到的合适方法是提交一份由合适的合格人员签署的报告,确认适当的设计细节和建筑技术已经被指定,并且工作已经以可以预期达到合理符合规范的方式进行。合理的规定是:

一个。采用在认可施工细节网站上公布的设计细节;或

b。使用IP 1/06中的指导说明,证明指定的细节提供了足够的防止表面凝结的保护17和BR 49718

热元件改造

5.8就本批准文件而言,通过以下方式翻新热元件:

一个。提供一个新层意味着以下活动之一:

我。覆盖或渲染热元件的外表面;或

2热元件内表面的干衬里。

b。替换现有层意味着以下任一操作:

我。拆卸构件,露出基本结构构件(砖/砌块、木/金属框架、托梁、椽等),然后进行重建,以达到所有必要的性能要求。正如第3.9段所讨论的,特别的考虑适用于改造传统建筑的元素;或

2更换平屋顶防水膜。

5.9一个热元素须受改造透过进行第5.8a段或5.8b段所列的活动,整个部门的表现应得到改善,以达到或更佳于第(b)栏所列的有关u值表5,但翻新面积须超过个别构件表面的50%,或超过整个建筑围护结构的25%。在评估这个面积比例时,元素的面积应该作为单个元素的面积,而不是建筑中该类型的所有元素的面积。构件的面积还应根据构件是从内部还是外部进行翻新来解释,例如,如果从实心砖墙内部移除所有的灰泥饰面,则构件的面积就是房间外墙的面积。如果去掉外部渲染,它就是墙所在的立面区域。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扩展的平屋顶上的所有屋顶都被拆除,元素的面积是扩展的屋顶面积,而不是住宅的总屋顶面积。同样,单层扩建部分的后墙如需重新粉刷,则须升级至表5(b)栏,即使从后面看,其面积不足建筑物立面总面积的50%。如果从卧室的墙壁上移除灰泥,相关的面积是房间的外墙面积,而不是包含该墙体部分的外部立面面积。这是因为绝缘石膏板比普通石膏板干衬的边际成本小。

5.10如达到的有关u值载于表5在技术上或功能上是否可行或不会实现简单的回报在15年或更短的时间内,该元件应升级到技术和功能上可行的最佳标准,并可在一年内实现简单的回报不超过15年。批准文件L1B的附录A给出了该方法的指导。

5.11当更新热元素,工程应符合附表1的所有要求,但应特别注意F和J部分。

保留热元素

5.12建筑物规例附表1 L部适用于热元素下列情况:

一个。在现有的热元素建筑物的一部分须更改材料用途;

b。现有的元素将成为热包络的一部分,而以前它不是;

c。将现有元素升级为重要的改进(第28条),根据第6.1至6.11段。

5.13合理的规定将是升级这些热元素的u值小于(a)列的阈值表5的(b)列所给出的u值表5,只要在技术、功能和经济上可行。对经济可行性的合理检验是要达到简单的回报15年或更少。如果(b)栏所列的标准在技术上、功能上或经济上都不可行,则应将该元素升级为技术上和功能上可行的最佳标准,并满足15年或更短的简单回报标准。一般来说,这个较低的标准不应低于0.7 W/m2同意。

可适用比(b)列少的规定的例子有:附加绝缘材料的厚度可能使可用面积减少5%以上,或与相邻楼层产生困难,或现有结构框架可能无法承受附加绝缘材料的重量

表5升级保留的热元素
元素1 u的值W / m2.K
(一)阈值 (b)的改进
壁腔保温 0.70 0.552
墙-外部或内部绝缘 0.70 0.303.
地板4.5 0.70 0.25
斜屋顶-在天花板水平绝缘 0.35 0.16
斜屋顶——椽层的绝缘材料6 0.35 0.18
平屋顶或整体隔热屋顶7 0.35 0.18

注:

1“屋顶”包括天窗的屋顶部分,“墙”包括天窗的墙壁部分(面)。

2这只适用于能够接受绝缘的腔壁的情况。如果不是这样,则应按“墙-外部或内部绝缘”处理。

3.如达到该标准会导致以墙壁为界的房间的内部楼面面积减少5%以上,则可适当减少少量的规定。

4扩建的楼层u值可以通过整个扩建建筑的暴露周长和建筑面积来计算。

5如果达到这一标准会对相邻楼层造成重大问题,则可适当减少规定。

6如果达到这一标准会对净空空间造成限制,则适当减少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绝缘加上任何所需的气隙的深度应至少达到椽的深度,所选绝缘材料的热性能应达到最佳的实用u值。

7如果有与框架的承重能力或直立高度相关的特殊问题,则较小的规定可能是适当的。

5.14在翻新热元件时,工作应符合附表1的所有要求,但应特别注意F和J部分。

第6节:后续改进

6.1《建筑物规例》第28条在建议进行某些类型的建筑工程时,可要求进行额外工程,以提高现有建筑物的能源效益。

6.2这一要求出现在现有的建筑物中总实用楼面面积超过1000米2拟议工作包括或包括:

一个。一个扩展;

b。最初提供的任何固定建筑服务(可再生能源发电机除外);

c。任何设备的安装容量的增加固定建筑服务(可再生能源发电机除外)。

6.3凡第28条适用,重要的改进,除了拟议的建筑工程主要工作),以确保建筑物在技术、功能和经济上可行的情况下,符合第L部分的规定。下文第6.4至6.11段就技术、功能和经济上的可行性提出了指导意见重要的改进在不同的环境。

主要工作必须遵守能源效率的需求以正常的方式。

6.4第28(1)条所列的“触发活动”以外的改善工程,如计划作为建筑工程的一部分,业主可将这些改善工程用作对重要的改进.例外情况是,如果现有建筑正在进行额外的工作,以补偿较差的扩建标准(见第4.9至4.11段)。

例如,如果在扩建大楼的同时,建议还包括更换全部窗户,那么更换窗户的工作将满足后续改进的要求,只要费用至少是扩建费用的10%。

6.5如所列的措施表6实现一个6.1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超过15年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例如,如果建筑的剩余寿命少于15年,那么只在该寿命内进行回收期的改进将是经济的。

表6在一般情况下切实可行和经济上可行的改进
项目1至7通常符合第6.5段所载的经济可行性标准。项目8给出了较短的回收期,因为这些措施可能比其他措施的资本密集程度更高或风险更大。
不。 改进措施
1 通过提供新设备或改进控制,升级使用超过15年的供暖系统
2 升级超过15年的冷却系统,提供新的设备或改进的控制
3. 升级使用超过15年的空气处理系统,提供新设备或改进控制系统
4 升级一般照明系统,使其平均效能低于每电路瓦40灯流明,服务面积大于100米2通过提供新的灯具或改进的控制装置
5 按照CIBSE TM 39提供的指导安装能源计量
6 升级u值低于(a)列所列的热元件表5根据第5.12和5.13段的指引
7 更换u值低于3.3 W/m的现有窗户、屋顶窗户或屋顶天窗(但不包括展示窗)或门(但不包括高使用率的入口门)2.K按照第4.23至4.28段的指引
8 如果现有的现场系统提供的能源不足现场能源需求的10%,则增加现场低碳和零碳(LZC)能源发电系统,只要增加的能源将实现7年或更短的简单回报
9 与有效的能源表现证明书同时提交的建议报告所指明的措施

扩建建筑物的后续改进

在现有场地兴建新的独立建筑物(例如在现有医院场地兴建新的门诊大楼,或在学校兴建新的教室大楼)并非扩建。这些应该被视为新建筑。

6.6在建筑扩建或可居住面积增加的情况下,符合第28条规定的一种方法是采取类似于表6但其价值不少于主要作品价值的10%。的值主要工作S和的值重要的改进应使用在建议书被告知给BCB.它们应以一份由适当合资格人士签署的报告形式,作为初步通知或图则交存的一部分。

合格人员的一个例子是特许工料测量师。

安装楼宇设备的相应改进

6.7建议在哪里安装固定建筑服务作为首次安装,或作为增加现有服务单位面积的安装容量的安装,合理的拨款应是:

一个。首先,在经济上可行的情况下,改善由该服务服务的建筑部分的结构;而且

这意味着,例如,如果供暖系统是第一次安装在一栋建筑或其中的一部分,或现有系统的单位面积安装的加热能力要增加,就应该改进结构。在这些情况下,目的是对织物的性能进行具有成本效益的改进,从而使织物的安装能力(和初始成本)固定的建筑服务而且它们的后续能源消耗并不过度。

b。此外,根据第6.6段的指导进行改进。根据上述第a段的指引而作出的任何改善的成本,不能被视为贡献于重要的改进见第6.3段。

如果只做了a)项下的改进,那么CO2由于服务水平的提高,建筑物的排放很可能会增加。通过也要求b)的一般性改进,应该实现全面改进。

6.8就本批准文件而言,a的安装容量固定建筑服务定义为为有关空间服务的配电系统输出设备(终端单元)的设计输出除以总实用楼面面积的空间。

这意味着,如果(例如)增加中央锅炉厂的规模是为了服务于新的扩建,而不是增加现有建筑的供暖设备,则需要第6.6段中相应的改进,但以下各段中的改进不适用。

6.9根据上文第6.7a段的规定,在技术、功能和经济上可行的情况下,按照第6.10段的指引,提供合理的拨款,以改善由该处服务的建筑物部分的结构。这种工作的范围不受10%的门槛限制。以下各段就一般情况下经济上可行的做法提供指导。

6.10供热系统单位面积装机容量增加:

a.所服务区域内的热元素的u值比(a)列所列的差表5应根据第5.12和5.13段的指导进行升级;而且

B.现有窗户、天台窗户或天台(但不包括显示窗口)或门(但是不包括高使用率的入口门),且u值低于3.3 W/m2。应根据第4.23至4.28段的指导替换K。

6.11增加冷却系统单位面积的装机容量:

一个。热元素在加热区域内,其u值比(a)列所列的差表5应根据第5.12和5.13段的指导进行升级;而且

b。若面积有窗户、屋顶窗户(但不包括在内)显示窗口)超过façade面积的40%或屋顶面积超过屋顶面积的20%及设计太阳能负荷超过25瓦/米2,则应升级太阳能管制条文,以至少符合下列四个标准中的一项:

我。在格林尼治标准时间0630至1630期间,单位楼面面积的平均太阳能增益不大于25瓦/米2建筑物在7月份受CIBSE设计指南A中设计辐照度表所载的太阳辐照度;

2设计太阳能负荷至少减少20%;

3有效g值不小于0.3;

4根据经批准的软件工具计算,区域满足批准文件L2A中的标准3检查;而且

这将减少太阳能增益,从而减少空间冷却需求。TM 37第5.1节19给出了计算太阳能增益的指导,第4.4和4.5节给出了有效g值的指导。

c。由有关部门服务的区域内的任何一般照明系统固定建筑服务每电路瓦的平均灯具效能低于45灯管的,应按照《非住宅楼宇设备合规指引》的指引,更换新的灯具及/或控制装置。

这将减少照明负荷,从而减少空间冷却需求。

第七部分:提供信息

7.1在工程完成后,根据第40条的规定,建筑物的业主应获提供有关该建筑物的足够资料固定的建筑服务以及他们的操作和维护要求,这样建筑才能以一种方式运行,在合理的情况下,不会使用更多的燃料和电力。这项规定只适用于已实际进行的工程,例如如工程涉及更换窗户,承建商没有义务提供供暖系统运作的详情。

建立日志

7.2显示符合要求的一种方法是根据CIBSE TM 31建筑日志工具包中的指导提供必要的信息20.,或将其添加到现有的日志簿中。如果在编制日志簿时采用了替代指导文件,则所传达的信息和演示格式应与TM 31相同。

7.3信息应该在模板中显示,类似于TM 31中的模板。信息应以适合日常使用的摘要形式提供。它可以利用或参考作为其他文件一部分的现有信息,如《操作和维护手册》和《清洁发展机制条例》要求的健康和安全文件。

7.4新的或更新的日志应提供以下细节:

一个。任何新提供、翻新或升级的热元素控制配件

b。任何新提供的固定的建筑服务,它们的操作和维修方法;

c。新安装的电能表;而且

d。可使构成工程的建筑物及建筑设备的能源消耗得以监察及控制的任何其他细节。

附录A:参考的文件

的信徒

www.bre.co.uk

BR 443 u值计算规范,2006。(可从www.bre.co.uk/ uvalues下载)

2006年,评估建筑外部构件连接处和开口周围的热桥效应。Isbn 978 1 86081 904 9

计算线性热透过率和温度因子的惯例,2007。isbn978 1 86081 986 5

CIBSE

www.cibse.org

tm31建筑日志工具包,CIBSE 2006。Isbn 978 1 90328 771 2

TM 37改进遮阳控制设计,2006。isbn978 1 90328 757

TM 39建筑能源计量,2010。

isbn978 1 90684 611 4

TM 46能源基准,CIBSE 2008。

CIBSE调试代码M:调试管理,CIBSE 2003。Isbn 978 1 10328 733 0

商业、创新和技能部

www.bis.gov.uk

技术标准和法规指令98/34/EC(可在www.bis.gov.uk/policies/ innovation/infrastructure/ standardization / tech-standards-directive获得)

能源和气候变化部(DECC)

www.decc.gov.uk

政府的住宅能源等级标准评估程序,SAP 2009。(可以在www.bre.co.uk / sap2009)
当前能源价格(www.decc.gov.uk/en/ content/cms/statistics/publications/ Prices / Prices .aspx)

英格兰遗产

www.english-heritage.org.uk

建筑法规和历史建筑,2002年(2004年修订)和其他指南

健康与安全执行员(HSE)

www.hse.gov.uk

L24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和福利:1992年《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和福利)条例》,《核准的行为守则和指导准则》,卫生和安全委员会,1992年。Isbn 978 0 71760 413 5

供暖和通风承包商协会

www.hvca.org.uk

DW/143管道泄漏测试实用指南,HVCA 2000。Isbn 978 0 90378 330

国家统计局(代表社区和地方政府部)

www.thebuildingregs.com

非住宅楼宇设备合规指引,dclg2010。(可从www.planningportal.gov.uk下载)

立法

建筑产品法规1991

SI 1994/3051建筑产品(修订)条例1994

SI 1994/3260电气设备(安全)条例1994

SI 2000/2214建筑规范2010

SI 2000/2215《建筑物(核准检验人员等)规例2010》

SI 2006/3418电磁兼容性条例2006

1995年12月22日欧共体-土耳其联盟理事会第1/95号决定

附录B:参考标准

iso 13370:2007建筑物的热性能。通过地面的热量传递。计算方法。

BS EN 14351 - 1:2006门窗。产品标准,性能特点。无防火和/或防漏烟特性的窗户和外部行人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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