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

批准文档J

燃烧器具和燃料储存系统
(2010年版,包括2010年进一步修订)

j - 1空气供给

J2燃烧产物排放

J3一氧化碳释放警告

J4建筑物的保护

J5提供信息

J6液体燃料储存系统的保护

防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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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什么是批准文件?

本文件已由国务大臣批准并发布,为如何遵守英格兰和威尔士《建筑规范2010》(SI 2010/2214) J1至J7要求和第7条提供了实用指导。2010年《建筑物规例》在本文件其余部分称为“建筑物规例”。在适当的情况下,批准文件也给出了
《2010年建筑物(认可检验师等)规例》有关规定的指引
(SI)的2010/2215。

发出批准文件的目的是就在一些较常见的建筑情况下遵守建筑规例的特定方面提供指导。他们
列明在一般情况下,为符合所参照的建筑规例的有关规定而须作出的合理规定。

如果遵循了批准文件中的指导方针,则推定符合指导方针所涵盖的要求。然而,这一假设可以被推翻,因此简单地遵循指导并不能保证遵从。例如,如果一个特定的情况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寻常的,那么“正常的”指导
可能不适用。同样重要的是要注意,很可能有其他方法来实现对需求的遵守。因此,如果你方希望以其他方式满足相关要求,你方没有义务采用本批准文件所载的任何特定解决方案。然而,有意进行建筑工程的人应始终与他们的建筑管理机构,无论是地方当局或
获批准的检查员,他们的建议符合建筑规定。

本批准文件所载的指引只涉及该文件所涉及的建筑法规的特定要求(见下文“要求”)。但是,建筑工程可能受建筑法规的一项以上规定的约束。在这种情况下,工程还必须符合建筑条例的任何其他适用要求。

本文件是由国务大臣批准并发布的一系列文件之一,目的是就英格兰和威尔士《建筑法规2010》(SI 2010/2215)附表1和条例7的要求提供实际指导。

在这份文件的后面是国务卿为此目的批准并发布的所有文件的清单。

如何使用本批准文件

为协助理解和解释,本文件通过了下列惯例:

一个。以绿色背景显示的文字摘自《建筑物规例》或《建筑物(认可检验人员等)规例》,列出与符合建筑物规例的卫生、热水安全及用水效率规定有关的法律规定。然而,如上文所述,建筑工程必须遵守所有其他适用的建筑规例的规定。

b。关键术语在第0节中定义,并以斜体文本显示。

c。本文件文本中提及的技术出版物的细节将在脚注中给出,并作为结尾处注释重复。引用出版物可能是出于以下两个主要原因之一。出版物可载有额外的或更全面的技术细节,将这些细节全部列入文件是不切实际的,但必须充分说明满足要求的方法;或者它是更一般信息的来源。引用的理由将在每一种情况下说明。引用将是文件的指定版本。核准文件可不时修订,以纳入新的参考资料,或参考有助于合规的修订版。

你可以从哪里得到进一步的帮助

如果你不明白本批准文件所载的技术指引或其他资料,以及它指引你参考的额外详细技术参考资料,你可透过以下途径寻求进一步协助:

社区和地方政府网站:www.communities.gov.uk

规划入门网站:www.planningportal.gov.uk

如果你是承担建筑工程的人,你可以向当地当局的建筑控制服务机构或经批准的检查员寻求协助(取决于你正在使用或打算使用哪种建筑控制服务机构,以证明你的工作符合《建筑条例》的要求)。

在合资格人士自我核证计划登记的人士,可向其计划营办人征询技术意见。

如果您的问题是高度技术性的,您可能希望就相关主题寻求专家或行业技术委员会的意见。

负责合规

重要的是要记住,如果你是从事建筑规例所适用的建筑工程的人(例如设计师、建造商、安装商),你有责任确保工程符合该等规定。建筑物业主也可能有责任确保符合建筑物规例的要求,并可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向业主发出执行通知。

的需求

本核准文件于2010年10月1日起生效,涉及《2010年建筑物规例》(经修订)内的燃烧装置和燃料储存系统。

限制要求

根据《建筑物规例》第8条,《建筑物规例》附表1 A至D部、F至K部、N及P部(第G2、H2及J6段除外)的规定,除为确保建筑物内或建筑物周围的人(以及可能受建筑物或与建筑物有关的事项影响的任何人)达到合理的健康及安全标准外,并不要求采取任何行动。

第G2段被排除在条例8之外,因为它涉及水的保存。第H2段和第J6段被排除在条例8之外,因为它们直接涉及防止水和石油污染。第E和M部分(分别涉及声音通过的阻力和进入和使用建筑物的障碍)不包括在第8条中,因为它们涉及建筑物使用者的福利和方便。第L部分被排除在条例8之外,因为它涉及燃料和电力的节约。除了健康和安全外,所有这些事项都属于《建筑物条例》可能涉及的目的。

本批准文件所涵盖的工作类型

建筑工程

《2010年建筑物规例》第3条所界定的建筑工程,包括建筑物的架设和扩建、受控制的服务设施或装置的提供或扩建,以及建筑物或受控制的服务设施或装置的实质改建。此外,如果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的使用目的或方式或情况发生改变而构成实质性的用途改变,则《建筑物规例》可适用。根据《2010年建筑物规例》(经修订)第4条的规定,建筑工程在完成时,应以下述方式进行:

我。该建筑物符合《建筑物规例》附表1的适用部分,

2如建筑物的扩建或重大改建,或受管制的设施或装置的提供、扩建或重大改建,如不符合任何该等规定,就该等规定而言,并不比工程进行前更不令人满意。

第J部分描述的工作涉及受控服务或配件的提供或扩展。与本节所述装置有关的工程,可受《建筑物规例》其他有关部分的规管。

材料用途的改变

在特定的情况下,以前用于一种用途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将来将用于另一种用途,就发生了用途的实质性改变。当建筑物的用途发生实质性变化时,《建筑物条例》规定了在建筑物可用于其新用途之前必须满足的要求。

《建筑物规例》第5条将下列情况订为用途的重大改变:

建筑物被用作以前没有的住所。

一幢建筑物包含了一间以前没有的公寓。

一个建筑物被用作旅馆或公寓,以前它不是。

建筑物被用作以前没有的机构。

一个建筑物被用作公共建筑,以前它不是。

建筑物不再属于《建筑物规例》附表2所列的豁免范围。

一个包含至少一个住宅的建筑物包含的住宅数量比以前多或少。

一幢建筑物包含一间以前没有住宅用途的房间。

一个包含至少一个住宅房间的建筑物包含的住宅房间数量比以前多或少。

一幢建筑物被用作商店,而以前它不是。

J1至J4部分将适用于上述所有材料的使用变化,这意味着一旦发生这种变化,建筑物必须达到J1至J4部分要求的标准。

历史建筑

根据1979年《古代遗迹和考古区域法》第1节保存的古迹表中的建筑物豁免遵守《建筑条例》的要求。

在决定符合第J部规定的足够条文时,可能需要特别考虑其他类别的建筑物:

一个。上市建筑;

b。位于指定自然保育区内的建筑物;

c。具建筑或历史价值,并在地方当局的发展计划中被视为重要考虑的建筑物;而且

d。国家公园内的建筑和历史名胜,杰出或自然美景地区和世界遗产。

放松第J部分的规定通常被认为是不适当的,因为这些规定涉及健康和安全。然而,为了达到合理的安全标准,而不损害主建筑的特性,或增加建筑物的结构或配件长期恶化的风险,可能有必要寻求替代本批准文件所列的技术解决方案。

在确定什么是适当的情况下,应征求地方当局的保育主任的意见。在建筑工程需要获得规划许可和/或列明的建筑同意时,自然护理主任的意见尤为重要。

通知的工作

在几乎所有的新建筑工程中,都有必要在任何工程开始前通知建筑控制机构(BCB)。但有两个例外:在哪里工作
根据附表3所列的自我核证计划进行,而建筑物规例附表4所列为无须呈报的工程。

附表3下的合资格人士自我核证计划

根据《建筑物规例》第12(6)条,本批准文件所涵盖的工程,如属该规例附表3第1栏所列的类型,且由在该附表第2栏所列的有关自我认证(合资格人士)计划中注册的人进行,则无须事先通知BCB。要加入该计划,申请人必须证明有能力从事该计划所涵盖的工作类别,并有能力遵守《建筑物规例》的所有有关规定。

有若干获批准安装燃烧装置的计划。现行计划的详情,包括这些

有关燃烧器具可以从www.communities.gov.uk/ planningandbuildingregulations/找到
competentpersonsschemes。有关计划的详情可浏览个别计划的网页。

在哪里工作是由在合资格人计划注册的人进行的
《建筑物规例》第20条及《2010年建筑物(认可检验人员等)规例》第20(1)条规定,在工程完成后30天内,须向建筑物占用人发出证明书,确认工程符合所有适用的《建筑物规例》规定。还有一项要求是,BCB必须在工作完成后30天内再次收到一份通知,通知其已完成上述工作,或一份证书副本。这些证书和通知通常可通过方案操作员提供。

bcb获授权接受这些证明书,作为符合建筑物规例规定的证据。然而,地方当局的检查和执法权力不受影响,尽管它们通常只用于回应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投诉。

无须根据附表4呈报的工程

《建筑物规例》附表4列明没有规定的工程类别
通知BCB将要进行的工作。这些类型的工作主要是较小的性质,对健康、安全、用水效率或能源效率没有重大风险。健康、安全和能源效率要求继续适用于这类工作;只有通知BCB的需要被取消了。

如只进行附表4所列非须呈报的工程,则不要求向占用人或BCB提供证明,以确认该工程符合《建筑法规》的要求。

一般而言,所有与燃烧器具有关的非维修或保养工作,均须呈报,而附表4则不适用。然而,在本附表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在器具上增加控制装置或改变其电气连接。地方政府建筑管理部门可以在有疑问的情况下提供建议。

豁免

《建筑物规例》附表2列明若干类别的建筑物可获豁免遵守所有《建筑物规例》的规定,包括第J部的规定。

请注意,《气体安全(安装及使用)规例》适用于根据《建筑物规例》获豁免的楼宇。

材料和工艺

凡受《建筑物规例》附表1所规定的规定所规限的建筑工程,均须按照第7条进行。关于满足这些材料和工艺要求的指南包含在批准文件7中。

《建筑物条例》是为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主要是为了人们的健康和安全、福利和方便以及节约能源。标准和其他技术规范可以提供与这些考虑有关的相关指导。然而,它们也可能涉及其他方面
的工作表现或《建筑物规例》所不涵盖的事项,尽管这些事项与健康及安全等有关。

当批准文件引用命名标准时,其引用的标准的相关版本是在出版物末尾列出的版本。但是,如果这个版本已经被发布标准的机构修订或更新,新版本可以被用作指导的来源,只要它继续
处理该规例的有关规定。

辅助指导

社区和地方政府部门偶尔会印发额外材料,以协助解释核准文件中的指导方针。这种材料可能是
以正式信函向地方当局行政长官和核准视察员传达和/或发布在通过:www.communities.gov.uk/planningandbuilding/建筑法规/访问的网站上。

与其他法例的互动

1992年《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和福利)条例》

1992年《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和福利)条例》载有一些影响建筑设计的要求。《建筑物条例》现在涵盖了主要要求,但更多信息见: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和福利。1992年《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和福利)条例》。核准业务守则L24。由HSE图书1992出版(ISBN 0 7176 0413 6)。

1992年《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和福利)条例》适用于公寓和类似建筑物的公用部分,如果雇用清洁工和看门人等人在这些公用部分工作。如本部所涵盖的《建筑物规例》的规定不适用于住宅,则为符合《工作地点规例》的规定,仍可在上述情况下规定有关的条文。

1993年《清洁空气法》

根据1993年的《清洁空气法》,地方当局可以宣布当局的整个或部分地区为控烟区。从建筑物的烟囱、火炉或位于指定控烟区的固定锅炉排放烟雾,即属违法,除非使用获授权的燃料。获取“未经授权的燃料”使用亦属违法
在烟雾控制区域内使用,除非是在“豁免”器具中使用(“豁免”于一般适用于烟雾控制区域的控制)。

经批准的燃料是经1993年《清洁空气法》制定的法定文书(规例)批准的燃料。这些包括天然无烟燃料,如天然气、电力和无烟煤,以及特定品牌的人造固体无烟燃料。这些燃料已通过测试,证实它们能够在露天壁炉中燃烧而不产生烟雾。

豁免电器是指根据1993年《清洁空气法》颁布的法定工具(命令)而获豁免的电器(烤箱、烧柴器、锅炉和火炉)。这些设备已通过测试,证实它们能够燃烧未经批准的或固有冒烟的固体燃料而不排放烟雾。

有关获认可燃料及获豁免器具的更多资料及详情,可浏览网址:http://smokecontrol.defra.gov.uk/

维护

本批准文件中的指导提供了一种方法,以确保燃烧器具能够安全运行。燃烧用具要继续安全有效地工作,必须得到充分和定期的保养和保养。

第0节:一般指导

条文简介

0.1本核准文件就如何满足第J部的要求提供指引。虽然第J部适用于适用范围内的任何燃烧装置和液体燃料储存系统,但本核准文件的指引主要是考虑到住宅装置,例如由空间和水加热系统、炊具及其烟道组成的装置,以及相应的油和液化石油气(LPG)燃料储存系统。第J部不包括有关固体燃料(包括固体生物燃料)储存的具体规定。
但应遵循批准文件B中的相关指导。

0.2本指南适用于额定功率和燃料储存能力达到a)至c)以下所示极限的燃烧装置。本节和第1节给出了一般适用的指导。下面给出了更具体的指导:

一个。第2节用于额定输出45kW以下的固体燃料装置;

b。第3节用于额定输入净功率为70kW(总功率为77.7kW)以下的气体装置;

c。第4节用于额定输出热量不超过45kW的石油装置。

第5节就容量不超过3500公升的取暖油储存装置和容量不超过1.1公吨的石油气储存装置的规定J5提供指引,但对适用规定J5的规模并无限制。第5节亦就规定J6提供指引,只适用于储油罐容量为3500升或以下的装置,适用于全部或主要用作私人住宅的楼宇。

0.3对于符合J部分要求但不在本批准文件范围内的装置,如焚烧炉或等级高于上述的装置,可能需要专家指导。然而,一些较大的装置可以通过采用相关的建议来证明符合
参见CIBSE指南B和BSI和IGEM制定的实践标准。

术语解释

0.4以下定义仅为在本批准文件中提供清晰明了的目的而采用。

1.设备舱是一种专门构造或适应于容纳一个或多个燃烧装置的外壳。

2.一个平衡的隔间是一种将一种开式烟道器具安装在一间与建筑物其余部分密封的隔室内的方法,该隔室的通风与器具的烟道相连,以达到平衡的烟道效果。

3.一个平衡的烟道器具是一种室内密封器具,它从建筑物外与燃烧产物排放点相邻的点吸取燃烧空气,进风口和出风口的布置使风的影响基本平衡。平衡烟道可以垂直运行,但在最常见的配置中,它们通过设备所处的外墙水平排放。

4.的边界是属于建筑物业主并受其控制的土地或建筑物的边界。视乎本批准文件所适用的段落而定,界线只可在有关土地的周界周围划划,或延伸至载列的毗连路线或水道的中心线图1


图1本批准文件的边界

5.建筑控制监督团是负责就建筑工程图则及建筑工程本身的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符合《建筑物规例》的规定。建筑物管制机构可以是地方当局或认可的督察。详情请参阅《建筑物规例》手册。

6.的能力油箱的容量是由制造商规定的标称容量。这通常是95%的液体体积,需要填满它的边缘。

7.一个烟囱建筑物是由一堵或几堵围合一个或多个烟道的墙组成的吗图2).在燃气工业中,通常称为燃气用具的烟囱
烟道。

8.燃烧设备(或器具)是一种燃烧燃料产生热量以供空间供暖、水加热、烹饪或其他类似用途的装置。该装置不包括向其输送燃料或分配热量的系统。典型的燃烧器具有锅炉、暖风加热器、热水器、火、炉灶和炊具。

9.指定系统在BS EN 1443:2003中,通过EN 1234 - T400 N1 D1 Gxx等代码,根据适当的欧洲产品标准进行评估,表达了烟囱或其组件的性能特征。进一步的资料载于附录G。


图2烟囱和烟道

10.吃水休息是由工厂制造的部件进入用于开烟道器具的烟道的任何部分而形成的开口。提供这样的开口,可以允许稀释空气被吸入烟道,或减少向下气流对器具内燃烧的影响。

11.一个通风分流器通风中断的一种形式是否旨在防止烟道主长度的条件干扰开烟道器具的燃烧性能(见图3(a))。它允许设备的操作没有来自向下气流的干扰,可能发生在不利的风条件和过度的气流。


图3导流装置和稳定装置

12.气流稳定器是一种工厂制造的平衡襟翼装置,允许空气从相同的空间进入烟道
燃烧空气,以防止过度变化的通风(见图3(b))。通常情况下,它们位于荧光灯管或烟囱中,但也可能位于设备上。

13.等效面积在BS EN 13141中有定义
-1:2004作为与被测产品或设备在相同的施加压差下通过相同的空气流量的尖边圆形孔的面积。简单通风机的等效面积将小于几何自由面积,对于复杂产品可能明显更小。

14.工厂制造的金属烟囱(也称为系统烟囱)是预制的烟囱,通常作为一组组件在现场组装(虽然它们可以作为一个单元提供),具有适合预期设备的性能。它们有各种不同的材料和类型,从适用于某些燃气用具的单壁金属烟囱,到在内衬和外金属壁之间夹有绝缘材料的双壁烟囱,专为使用石油或固体燃料而设计。

15.在扇形通风装置中,烟道气体的适当排放取决于风扇的运行,风扇可以单独安装在烟道中,也可以是一个整体
燃烧器具的一部分。燃烧装置中的风扇既可以从燃烧室中抽走烟道气,也可以使烟道气从燃烧室中排出
为它提供燃烧所需的空气。有风扇提供燃烧空气的器具(包括大多数燃油锅炉和许多燃气锅炉)也常被提及
作为强制通风设备(见图4).风机通风装置中的烟道水平或垂直运行,其压力可高于或低于其周围环境,这取决于风机的位置。

16.一个防火分区指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一个或多个房间、空间或楼层,以防止火灾从同一建筑物的另一部分或相邻建筑物蔓延。顶楼,顶楼:建筑物顶楼以上的屋顶空间
消防舱就包括在那个消防舱里。)建筑物的分隔部分是一种隔层形式,即建筑物的一部分与同一建筑物的另一部分通过隔层墙隔开。这样的墙运行的全部高度的部分,并在一个垂直平面。关于这方面的进一步信息见第2卷批准文件B(见第8节分隔和附录C测量方法)。

17.壁炉休会是在墙壁或烟囱胸上形成的结构开口(有时称为建筑工人的开口),烟囱从这里通向烟囱,底部有壁炉。简易结构开口(图5(a))适用于封闭的器具,例如炉灶、炊具或锅炉,但须集中于(图5(b))是存放明火所必需的。壁炉凹槽通常内衬火背,以容纳嵌入的明火(图5(c))。安装在开口周围的衬里组件和装饰处理减少了开口面积。它是完成的壁炉开口区域,决定烟道的大小需要在这样的明火
课间休息。

18.的耐火性构件或建筑的耐火是对其在规定时间内以一种或多种方式承受火灾影响的能力的衡量。有关确定耐火性能的指引载于批准文件B(消防安全)。

19.一个防火墙是一种保护燃料箱免受火灾产生的热辐射的方法。就液化石油气储罐而言,这亦可确保意外从储罐或配件泄漏的气体必须经过较长的路径,因而在到达危险地点(例如建筑物的开口、边界或其他可能的火源)前,能安全扩散。

20.一个烟道是将燃烧产物从器具输送到外界空气的通道(参见图2).

21.Flueblock烟囱系统由一组工厂制造的组件组成,由预制混凝土、粘土或其他砖石单元制成,设计用于现场组装,以提供一个完整的烟囱,具有适合预期设备的性能。有两种常见的系统,一种仅用于燃气燃烧器具,另一种通常称为烟囱阻塞系统,主要为固体燃料燃烧器具设计。


图4安装类型


图5壁炉凹槽

22.一个烟道箱是一种工厂制造的装置,通常由金属制成,与预制的器具室相似,不同之处是设计来容纳气体燃烧器具与工厂制造的烟囱。

23.一个flueless器具是设计成不与烟道连接而使用的器具。它的燃烧产物与周围房间的空气混合,最终被输送到室外,作为陈旧的空气离开房间(见图4(g))。

24.一个烟道内衬是与燃烧产物接触的烟囱壁图2),例如混凝土烟道衬垫、工厂生产的烟囱系统的内衬或安装在现有烟囱上的柔性衬垫。

25.一个烟道出口是燃烧产物从烟道排放到外部大气的点,如烟囱罐的顶部或烟道终端。

26.一个fluepipe是一种连接燃烧装置和烟囱烟道的单壁(裸壁或绝缘)或双壁管道。为了清楚起见,当以这种方式使用时,它可以被称为连接荧光灯管。(Fluepipe也用来描述一些工厂用来制造天然气和石油用具的烟囱或塑料烟道系统的管状部件)。

27.一个炉是一种用于将燃烧器具与人、建筑织物的可燃部分和软摆设安全隔离的基座。灶台的暴露表面在器具周围提供了一个区域,可以避免任何有火灾危险的东西。炉床的主体可以是薄的绝缘板,一个相当厚的材料,如混凝土或一些中间供应,这取决于其上的器具的重量和向下散热特性(见图6).

28.热输入速率是能量流入器具的最大速率。它的计算方法是将燃料流入器具的速率乘以燃料的总热值或净热值。

注意:传统上,英国使用Gross values,大多数欧洲标准使用Net values。因此,对于燃气器具,现在的标准是将这个额定值表示为净值(kW (net))。

29.安装说明这些说明书是否由制造商制作,以使安装人员能够正确地安装和测试器具和烟道,并使其投入使用。

30.在自然通风烟道中,由于烟道内气体温度与环境空气温度之间的差异而产生的气流,燃烧产物流入烟道。较高的烟道在其底部产生较大的气流。除了那些设计成直接通过邻近烟道的墙壁排放的平衡烟道装置外,一个令人满意的自然通风要求烟道基本上是垂直运行的(参见图4(a)和(b))。


图6灶台的功能

31.不燃材料.这是对火灾反应的最高水平表现。不易燃的材料包括:

一个。任何经过测试的材料
BS 476- 11:20 82(2007)不会燃烧,也不会导致中心(样品)或炉热电偶的温度上升;而且

b。在试验中被分类为不可燃的产品
BS 476 - 4:1970 (2007);

c。根据BS EN 13501-1:2002建筑产品和建筑构件防火分类,被分类为A1类的任何材料。使用对火灾试验的反应数据进行分类。

在建筑物中发现的这种材料的典型例子包括完全无机材料,如混凝土、烧制粘土、陶瓷、金属、石膏和砖石,其有机材料的重量或体积不超过1%。(如镁铝合金等可燃金属在建筑中的使用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更详细的资料载于批准文件B(消防安全)。

32.一个公告机构,就《气体用具(安全)规例》(1995)而言,指:

一个。经工业贸易大臣批准为有能力为气体用具执行所需的认证程序的机构,并已根据《气体用具(安全)规例》(1995)将其名称和识别号码通知欧洲共同体委员会及其他成员国;

b。该机构已获另一成员国为《气体用具指示》的目的而同样批准,并已根据《气体用具指示》将其名称和识别号码通知欧洲委员会及其他成员国。

33.一个open-flued器具是从安装它的房间或空间中吸取燃烧空气的器具,它需要烟道将燃烧产物排放到外部空气中(见图4(a)、(c)及(e))。

34.预制设备房间是一组工厂预制混凝土组件,设计用于提供一个壁炉凹槽,容纳一个器具,如火炉,并在与明火一起使用时包含集合。该燃烧室通常靠墙放置,可设计用于支撑烟囱。燃烧室和烟囱通常是封闭的,以创建一个假的烟囱胸(参见“烟道箱”)。

35.额定热输入(有时缩短为额定输入)是燃气用具可操作的最大热输入速率,如用具数据板上所示。(参见热输入速率。)

36.额定输出热量为油类器具的最大申报能源输出率(kW),如器具数据牌上所示。

37.额定热固体燃料器具的输出是制造商为器具申报的名义能量输出率(kW)。这对于不同的燃料来说可能是不同的。

38.一个room-sealed器具是指其燃烧系统从其所在的房间密封的器具,从建筑物内通风的无人居住的空间或直接从建筑物外的露天空气中获取用于燃烧的空气,并将燃烧的产物直接排到建筑物外的露天空气中(见图4(b)、(d)及(f))。

39.固体燃料就本批准文件而言,指从植物和树木中提取的固体燃料。它可以包括原木、木屑、木屑颗粒和其他加工过的植物材料。

40.一个喉咙是壁炉凹槽和烟囱之间烟道的收缩部分(看到了吗图22).喉道通常由预制构件组成,如图29

测量烟道和管道的尺寸

0.5烟道或管道的大小(面积、直径等)应与气体流动的方向成直角进行测量。在使用偏移组件的情况下,它们不应将烟道面积减少到小于燃烧装置所需的最小面积(见图7).


图7烟道和管道的测量

第一节一般适用于燃烧装置的规定

性能

1.1国务卿认为,如果建筑物对燃烧用具的安全存放有规定,则J1至J5的要求将得到满足:

一个。使足够的空气进入:

我。燃料的正确燃烧和烟道的操作;而且

2必要时为电器降温;

b。使器具正常运转,而不会使燃烧产生的产物对健康造成危害。

c。为燃烧固体燃料的固定器具设置适当的一氧化碳释放警告装置;

d。使器具正常运作,而不会因受热或受火而对建筑物的结构造成危险;

e。已经过检查和测试,以确定是否适合预定用途;

f。已被标记以表明性能能力。

注意:同时,为了需求J2A的目的,我们认为只要求固体燃料器具使用一氧化碳警报器是合适的,这种警报器仍然可以减少来自其他类型器具的中毒风险。

燃烧器具的供气

1.2燃烧用具需要通风设备以提供燃烧所需的空气。还需要通风以确保正常操作
用于烟道,或在无烟道器具的情况下,用于确保燃烧产物安全地分散到外部空气中。安装与房间密封的电器或直接连接外部通风管道的电器,可将房间的通风能量损失和冷风的风险降至最低。在某些情况下,燃烧装置可能还需要空气来冷却控制系统和/或确保外壳保持触摸的安全(见图8).关于在哪里可能需要安装通风口的一般指导如下。

1.3.根据所燃烧的燃料种类而定的通风口尺寸,见第2、3和4节,只适用于一种燃烧器具。如果一个房间里有不止一件电器(例如厨房里有一台
开烟道锅炉和开烟道炊具)。

永久开放通风的房间

1.4装有明火烟道器具的房间可能需要永久打开的通风口。开式烟道器具必须从外部接受一定量的空气(“燃烧空气”)图8),视乎其类型及等级而定。通过建筑结构的渗透可能足够
但对于某些设备等级和建筑形式,永久性的开口是必要的(见图8).

电器间的永久通风

1.5包含明火道燃烧器具的器具隔间应该提供足够大的通风口,以容纳器具燃烧和正确烟道操作所需的所有空气,无论隔间的空气是从室内还是直接从外部(见图8(b)和(c))。

1.6当电器需要冷却空气时,电器隔间应足够大,以使空气流通,并应提供高、低通风口(见图8(d)、(e)、(f)及(g))。

1.7如果设备安装在平衡的隔间内(见第0.4(2)段),则需要有特殊规定,并应遵循设备和通风系统制造商的说明。

其他房间或空间的通风

1.8如果一个器具是室内密封的,但它的燃烧空气从建筑物的另一个空间(如屋顶空隙)或如果烟道有一个通往建筑物的另一个空间的永久开口(如它在屋顶空隙中的一个二次烟道),该空间应该有直接通向外部的通风开口。屋顶空间通向何方
用作为住宅提供燃烧装置的空气来源,则核准文件C所建议的住宅屋顶通风规定通常是令人满意的。

1.9如果烟道器具通过通往相邻房间或空间的通风口向其提供燃烧空气,则相邻房间或空间应至少有相同大小的直通外部的通风口。然而,无烟道器具的通风口应该直接打开到外部空气。


图8燃烧器的通用供气


图9无呼吸机区域

永久打开的通风口

1.10永久打开的通风口应该是不可调节的,其大小应能容纳足够的空气,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并放置在合适的位置
不太可能被阻塞。通风设备的安装应使建筑物内的居住者不会因通风或噪音而把它们密封起来。通风孔不应开在外墙以外的防火墙上(尽管通风孔不应穿透屏蔽液化石油气罐的外墙部分)。除非根据专家的建议,通风口不应位于壁炉凹槽内。

1.11符合要求的一种方法是确定永久打开的通风口的大小,使其相应的面积足以安装器具(如有必要时,须考虑格栅和防虫网等障碍物),并将通风口的位置设为:

一个。在壁炉凹槽外和明火炉膛外,以便灰尘或灰烬不会被气流打扰;而且

b。在一个不太可能引起寒流不适的地方。

1.12在哪里通风是通过单一的专有组件提供的,例如什么时候
如果建议使用带有整体格栅的专用通风机桥接空腔壁,则通风机的等效面积应按照制造商声明的标准,并按照BS EN 13141-1:2004中的方法进行测量。

1.13如果要使用两个或多个组件来提供非专有组件,则组件应尽可能保持简单和流畅。该组件的等效面积应与该组件中等效面积最小的组件的等效面积相等。

1.14通风机制造商的说明书中规定的等效面积或在通风口上标明的等效面积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使用,因为这可能与在通风口一端测量的自由面积有很大差异。当无法做到这一点时,可将无内挡板的简易通风机的等效面积作为总畅通截面积,在该面积最小且与气流方向成直角的平面上测量。对于气孔不小于5毫米的通风砖、格栅或通风板,则为各气孔的总自由面积,如图所示图9

1.15防止动物或鸟类进入通风口的格栅或网孔的孔径尺寸应不小于5毫米。

1.16冷风带来的不适感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避免:直接向电器输送空气,将通风口放置在靠近电器的地方(例如,使用地板通风口),从中间空间(如走廊)吸入空气,或通过将外部通风口放置在靠近天花板的地方来确保进入的冷空气的良好混合(见图10和图11)。在有噪音的地区,可能需要安装噪音衰减的通风机,以限制噪音进入建筑物。转移或连接通风应在较低的水平,以减少发生火灾时的烟雾转移,并在其他方面满足批准文件B中给出的指导。

1.17建筑物的地板上可能有气密膜,将其与地面隔离开来。为燃烧装置提供空气的通风管道或通风口不应穿透这些膜,从而使它们失效。这种膜(包括防氡膜)在BRE报告BR 414(2001)和BRE报告BR 211(2007)中有描述,当需要使用渗透时提供了指导。

符合F部和J部的规定

1.18打算安装明烟道燃烧器具的房间或空间可能需要符合J部分的永久通风和符合f部分的可调节通风,可接受用于燃烧器具的永久打开的通风口,以取代部分或全部可调节背景通风,以达到卫生目的,这取决于开口面积和位置。但是,为满足F部分的要求而安装的可调通风口不能用作符合J部分要求的通风口的替代品,除非它们是固定永久打开的。

1.19用于安装无烟道器具的房间或空间可能需要:符合J部分的永久通风和吹扫通风(如可开启的窗户);可调节通风和快速通风,以符合F部分的规定,可接受的永久性通风规定,以取代F部分的可调节通风规定,但须受第1.18段所述限制。为了符合F部分的规定,为房间的快速通风而安装的可打开元件和为厨房的快速通风而设置的其他规定,可以接受取代用于房间或装有无烟道器具的空间的快速通风的可打开元件。


图10永久性通风口开口的位置,一些例子


图11在坚固的地板上设置永久性的通风口

机械抽气通风与明烟道燃烧装置的相互作用

1.20抽气风扇降低了建筑物内的压力,这可能导致明火烟道器具燃烧产物的溢出。即使电器和风扇在不同的房间也会发生这种情况。吊扇产生气流,导致局部降压,也可导致明火器具或固体燃料明火的烟道气外溢。在打算安装明烟道燃烧装置和抽风机的建筑物中,无论风机是否在运行,燃烧装置都应能够安全运行。在这些情况下,表明合规的一种方法是遵循下面的安装指导,并通过测试表明,无论风扇是否运行,燃烧装置都是安全运行的。

一个。对于燃气器具:如果厨房中有一个开式烟道器具,厨房抽气风扇的抽气速率不应超过
20升/秒(72 m³/小时)。

b。对于油类用具:如果房间内装有明烟道用具,则带压力喷射燃烧器的用具提取速度应限制在40升/秒,带汽化燃烧器的用具提取速度应限制在20升/秒。

c。对于固体燃料器具:避免在同一房间安装抽气通风装置。厨房中的开烟道器具可以通过被动烟囱通风满足F部分的要求。请参阅批准文件f。如果机械抽吸不可避免,请寻求专家意见,以确保器具的安全操作。

d。对于商业和工业装置,可能需要专家的意见,以确定是否需要联锁气体加热器和任何机械通风系统。

e。当使用风扇从建筑物下面提取氡时,请遵循BRE良好建筑指南GBG 25中的指导。

1.21一个合适的测试应该是在器具承受最大可能的降压时检查是否有泄漏。这种情况的先决条件是所有的外部门窗和其他可调节的通风设备都是关闭的。器具的降压取决于运行中的风扇的特定组合(装有器具的房间的风扇和建筑物其他地方的风扇),以及测试时确定的打开的内部门、舱口等的模式(当风扇应处于最大可用设置时),而造成器具最大降压的具体组合取决于每种情况下的情况。因此,可能需要进行几次测试(其中应包括在通往安装房间的门关闭并打开该房间所有风扇的情况下进行的一次测试),以合理确定地证明器具的安全操作。试验时应检查吊扇的效果。

1.22有些风扇的存在可能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厨房里的那些,但另一些可能不那么明显:安装在滚筒烘干机等家用电器上的风扇和安装在其他明火式燃烧电器上的风扇也会导致降压。此外,也可设置风扇,从建筑物下方的地面吸取氡气(见第1.17段)。

1.23器具制造商的安装说明书可能会描述一个适用于气体器具的泄漏试验,但程序在
可以使用BS 5440-1:2008。对于燃油器具,可以检查风扇的效果,如果发现溢漏或烟道气流干扰,则可能需要为房间或空间增加额外的通风设施。OFTEC技术书籍2、4和5中描述了燃油器具的烟道风干扰试验。

提供的流感

1.24除无烟道器具外的器具应安装或连接到适当的烟道,以便向外部空气排放。

1.25本批准文件就如何满足建造烟道或烟囱方面的要求提供了指导,每个烟道只服务于一种设备。设计用于多台设备的烟道可以满足适用于燃油系统的BS 5410- 1:20 97和适用于燃气系统的BS 5440-1:2008的要求。但是,每个固体燃料器具应该有自己的烟道。

管道中冷凝物

1.26烟囱和烟道应提供令人满意的控制水凝结。提供满意控制的方法包括:

一个。对于不用于冷凝装置的烟囱,应采用绝缘烟道,使烟道气体在正常运行时不会凝结

b。对于用于冷凝设备的烟囱:

我。通过使用不渗透凝析液和适当抗腐蚀的衬砌组件(BS EN 1443:2003 ' W '标识),并通过适当的排水规定,避免壁架、裂缝等

2对冷凝装置冷凝水的处理作出规定。

砌筑烟囱

1.27新的砖石烟囱应该用烟道衬垫和适合预期应用的砖石建造。满足要求的方法是使用砖、中等重量的混凝土块或石头(根据预期的燃料,墙的厚度在第2、3或4节中给出)与合适的砂浆接缝砌筑和适当的支撑和填缝衬垫。适用于固体燃料器具(一般适用于其他燃料)的衬套可以是:

一个。BS EN 1443:2003中所述性能至少等于T400 N2 D 3g的衬板,例如:

我。符合BS EN 1457:2009中所述A1 N2级或A1 N1级要求的带回环或接头插座的粘土烟道衬垫;或

2符合BS EN 1857:2003所述A1型、A2型、B1型或B2型分类要求的混凝土烟道衬垫;或

3其他符合a)标准的产品。

1.28衬套应按照制造商的说明进行安装。应选择适当的部件以形成烟道而不切割,并将连接点保持在最小程度。弯管和偏移应该只与匹配的工厂制造的组件形成。衬垫需要放置在插座或返利端最上面,以容纳烟道中的水分和其他冷凝物。接缝应用防火水泥、耐火砂浆密封,或按照制造商的说明安装。内衬与周围砖石之间的空隙不应用普通砂浆填充。在没有衬垫制造商说明的情况下,空间可以用绝缘性较弱的混凝土填充,例如:

一个。一份普通硅酸盐水泥加20份合适的轻质膨胀粘土骨料,最小受潮;或

b。1份普通硅酸盐水泥+ 6份蛭石;或

c。1份普通硅酸盐水泥+ 10份珍珠岩。

建造烟道烟囱

1.29烟道块烟囱应由工厂制造的组件建造,适用于按照制造商的说明安装的预期应用。符合固体燃料器具(一般适用于其他燃料)要求的方法包括:

一个。BS EN 1443:2003中所述,性能至少等于T400 N2 D 3g对应名称的排烟块,例如:

我。至少满足BS EN 1860:2006所述FB1 N2类要求的粘土烟道块

2其他符合a)标准的产品。

b。适合第1.27段所列用途的石块。

1.30接头应按照烟道块制造商的说明进行密封。弯管和偏移应该只与匹配的工厂制造的组件形成。

材料用途的改变

1.31如建筑物将作不同用途(例如改建为公寓),现有砖石烟囱墙壁的耐火性能可能需要改善,详见图12

连接fluepipes

1.32用于建造连接荧光灯的满意部件包括:

一个。符合BS 41:13 73(1998)的铸铁焊管

b。根据BS EN1856-2:2004适当指定的金属烟道管,以适应燃烧的设备和燃料类型-请参阅第2、3和4节的详细指导。

c。符合BS 6999:1989(1996)的搪瓷钢管

d。具有与所述设备一起使用的必要性能标识的其他荧光灯管。

1.33带有插口和承插接头的烟道应安装承插面朝上,以容纳烟道中的水分和其他冷凝物。连接处应做到气密。实现这一目标的一个令人满意的方法是使用专用的连接附件,或者在适当的情况下,用不燃绳和防火水泥将连接处包装起来。

修理管道

1.34烟道管的翻新、翻新或修理对建筑物居住者的健康和安全很重要
结果得到符合J2到J5要求的烟道。在1.55段和附录E中提到的测试程序可以用来检查这一点。

1.35烟道是《建筑物规例》第2条所界定的受管制服务,也就是说,它们是附表1第J部就其施加规定的服务。如果翻修、翻新或修理相当于或涉及提供新的或更换的烟道衬垫,则属于《建筑物规例》第3条所指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未经事先通知当地当局,不得施工。需要通知的工作包括:

一个。加固工作,包括通过插入新的衬砌(如刚性或柔性预制构件)来建立新的烟道壁


图12使用材料变化:穿过其他民居的烟囱的防火

b。一种可以显著改变烟道内部尺寸的原位铸造衬垫。

任何人如对涉及烟道的任何翻新、翻新或修理工作是否应报为“建筑工程”有疑问,可向当地当局的建筑控制部门或经批准的检查员咨询。

重新使用现有烟道

1.36如果建议将现有烟囱的烟道重新使用,或将烟道重新使用不同类型或等级的器具,则应检查烟道和烟囱,并在必要时进行修改,以确保它们满足拟议用途的要求。在补救工作之前和/或之后进行检查的一种方法是使用程序测试烟道
在附录E。

1.37翻新有缺陷烟道的一种方法是使用第2、3和4节中所述的材料和组件将其连接起来,具体取决于所提议的燃烧器具的类型。在整理烟道之前,应该对其进行清扫以清除沉淀物。

1.38烟道也可能需要内衬,以减少烟道面积,以适应预期的设备。过大的烟道可能不安全。

1.39如果烟囱过去曾使用金属衬套系统重新安装,而该器具正在更换,则金属衬套也应更换,除非可以证明金属衬套是最近安装的,而且可以看到其状况良好。

使用柔性金属烟道衬垫加固烟囱

1.40固定烟囱的一种方法是使用柔性金属烟道衬垫,根据BS EN1856-2:2004适当指定,以适应器具、燃料和烟气特性。柔性烟道衬垫只应用于衬烟囱,不应用作新烟囱的主要衬垫。它们可用于将燃气锅炉连接到位于壁炉凹槽内的烟囱上。

使用塑料管系统

1.41使用塑料烟道系统和衬垫的一种方法是使用塑料烟道,根据BS EN 14471:2005适当指定,以适应设备、燃料和烟道特性。塑料焊管系统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接受的,例如冷凝锅炉安装,其中焊管由电器制造商提供或指定为适合的用途。

工厂预制金属烟囱

1.42在建议工厂制造金属烟囱时,符合要求的方法包括:

一个。使用根据BS EN1856-1:2003适当指定的组件系统,以适应要燃烧的器具和燃料类型,并根据
BS EN 15287 - 1:2007;

b。对于烟道温度通常不超过250°C的燃气和油类器具,使用根据BS en1856 -1:20 3适当指定的双壁组件系统(对于燃气,使用单壁组件系统),以适应所燃烧的器具和燃料类型,并按照BS 5440-1:20 8安装燃气器具;

c。使用适合于预期用途的任何其他烟囱系统,并按照BS EN 15287-1:2007或BS 5440-1:2008的相关建议安装,视所安装的器具类型而定。

1.43当工厂生产的金属烟囱穿过墙壁时,应提供套管,以防止因热膨胀而损坏烟道或建筑物。为方便检查气密性,在没有提供适当通道的情况下,烟囱段之间的连接处不应隐藏在天花板托梁空间内或墙壁厚度内(见第1.47段)。

1.44当提供工厂制造的金属烟囱时,应规定在不拆卸烟囱的情况下提取设备。

1.45工厂制造的金属烟囱应与可燃物保持适当的距离。满足BS EN 1856-1:2003指定的烟囱要求的方法包括:

一个。定位烟囱不小于' xx '距离可燃物,其中' xx '在BS EN 1856-1:2003中定义,见图13

b。当烟囱穿过橱柜、储物空间或屋顶空间时,提供的防护装置与烟囱外壁的距离不小于上面a)的距离。

1.46如果工厂生产的金属烟囱穿透防火室的墙壁或地板,它不能违反B部分的防火分隔要求,参见批准文件B获得更多指导,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满足要求:

一个。使用符合BS EN 1856-1:2003附件NA的适当防火级别的工厂制造金属烟囱;或

b。烟囱用不燃材料包装,其耐火性能至少为防火室墙壁或地板推荐的一半。


图13从符合BS EN 1856-1:2003标准的工厂制金属烟囱中分离可燃物质

隐藏的流感

1.47如果烟道位于空隙内,应在战略位置提供适当的通道,以便在目视上检查和确认以下方面。这在第一次安装设备和随后对设备进行维护时都是必要的:

烟道在整个长度上是连续的

所有的连接处看起来都是正确的组装和适当的密封

烟道在其整个长度上都有充分的支撑

返回锅炉所需的倾斜度(回收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冷凝物所需的倾斜度)和任何其他所需的排水点都已提供。

进入烟道的通道需要有足够的尺寸和位置,以便对烟道进行目视检查,特别是在烟道的任何连接处。并不是说,进入的方式应该被调整到允许完全物理进入烟道系统。图14显示了天花板空隙中烟道的可接受方法。

烟道不应穿过另一住宅,因为该住宅和穿过该住宅的烟囱系统并不总是有检查通道。烟道可以通过公共区域,包括提供检查通道的专门设计的管道。

任何“通道”不得损害《建筑物规例》的任何消防、热能或声学规定。参考批准文件B、L和e中的相关指导,必要时,检查面板或舱口应安装弹性密封,并提供
对周围结构的隔火、隔热、隔声标准相似。

进入舱口应至少300mm x 300mm或更大,如有必要,以允许充分进入空隙,沿烟道长度查看。图14显示了提供进入位于天花板空隙内的水平烟道的可接受方法。


图14隐蔽水平烟道入口板示例位置

自然通风烟道的配置,用于开式烟道器具

1.48烟道系统应尽量减少方向或水平长度的变化,从而使烟道气体通过的阻力最小。满足这一要求的一种方法是建造笔直和垂直的烟道,但与带有后出口的燃烧器具的连接除外,后者的水平部分不应超过150毫米。在必须弯曲的地方,它们与垂直的角度不应超过45°。

1.49应制定规定,使烟道能够清扫和检查。作出合理规定的一种方法是,将燃烧器具出口和烟道出口之间的方向变化次数限制在不超过4次(每次都不超过45°),在预定的清扫入口和另一个清扫入口或烟道出口之间的方向变化不超过2次。(90°工厂制造的弯管,弯头或三通管可以被视为等于两个45°弯管(见图15))。


图15烟道弯道

检查和清洗烟道开口

1.50除以下用途外,烟道不应设有通往多于一个房间或空间的开口:

一个。检查或清洗;或

b。安装防爆门、通风闸、通风稳定器或通风分流器。

1.51用于检查和清洗的开口应使用与烟道系统兼容的专用工厂制造部件,并具有与烟道系统具有相同气密性水平和相同绝热水平的入口盖。用于清洗烟道的开口应允许扫烟囱刷容易通过。除安装在可燃性荧光灯管(如塑料荧光灯管)上外,盖子也应是不可燃的。在设备安装后,应该可以对整个烟道进行清扫。

烟道在边界附近低层排放

1.52在边界附近低水平排放的烟道应在建筑物业主始终能够确保安全排放烟道气体的位置排放。要达到这一目标,邻近土地的业主可将建筑物建至边界,可采用图34或图41的相关建议。

壁炉开口周围的干燥衬里

1.53如果在壁炉开口周围设置了装饰性处理,如壁炉周围、砖石包层或干衬,则应将任何可能使烟道气从壁炉开口逸出进入装饰性处理后空隙的缝隙密封,以防止这种泄漏。密封材料
即使装饰处理和壁炉凹槽之间有任何相对移动,也应能够保持在原位。

燃烧装置竣工时的状况

1.54实现符合J部分要求的责任在于开展工作的人。该“人”可以是由私人客户直接聘用的专业公司,也可以是承建商或总承建商,他们已进行J部规定的工作,或聘用分判承建商进行该工作。为了记录为达到遵守要求而采取的步骤,应起草一份报告,说明已使用了适合于预期用途的材料和部件,以及烟道已通过适当的测试。该报告的建议清单载于附录A,测试指南载于附录e。其他形式的报告也可接受。专业商行应向业主、发展商或总承建商提供报告,而建筑管理团体可能会要求业主、发展商或总承建商提供文件。

1.55烟道在安装完成时应进行检查,以证明它们没有障碍物,气密性令人满意,并且由适合预期用途的材料和部件组成。如果建筑工程包括安装燃烧装置,则测试应包括烟道和烟道与燃烧装置出口之间的接合[气密性]。为了检查是否符合J2的要求,应对处于火灾状态下的器具进行泄漏测试
调试过程,以检查是否符合《气体安全(安装及使用)规例》第L部的规定,以及(在有关情况下)是否符合《气体安全(安装及使用)规例》的规定。

1.56灶台的材料和部件的尺寸应与预期的应用相适应,并应显示可燃材料不应侵入的区域。

灶台和烟道的告示板(要求J5)

1.57如提供灶台、壁炉(包括烟道箱)、烟道或烟囱或扩建(包括作为翻新工作一部分而提供烟道的情况),应在建筑物内永久张贴对正确使用和使用这些设施至关重要的信息。满足这一要求的一种方法是提供一个如图16传达下列信息:

一个。壁炉,壁炉的位置
(或烟道箱)或烟道开始的位置;

b。烟道的类别和可安全容纳的器具的一般类型;

c。烟道的类型和尺寸(或衬垫(如已加装))以及制造商的名称;

d。安装日期。

1.58布告牌应坚固、有不可磨灭的标记,并牢固地固定在建筑物内不显眼但明显的位置,例如:

一个。旁边是用电单位;或

b。在烟囱或灶台旁边的;或c.在供水旋塞旁边。
1.59对于性能特性已根据欧洲标准(EN)进行评估的烟囱产品,其提供或标记有标识,安装人员可以选择在标签上包括该标识,如图16

使用燃烧器具进行维护

1.60应该有一种永久的安全途径可以接触到进行维护的器具。燃气器具的屋顶空间安装应符合BS 6798:2009的要求。


图16灶台和烟道的布告牌示例

第二节:额定输出功率不超过50kW的燃烧固体燃料(包括固体生物燃料)的器具的附加规定

给电器送风

2.1满足这一要求的一种方法是通过第1节从第1.2段开始的一般指导,连同下面的指导。

2.2任何装有器具的房间或空间都应该有一个至少与T . 1所示的大小相同的永久性通风口。对于设计用于燃烧一系列不同固体燃料的器具,空气供应的设计应适应燃烧产生最高加热输出的燃料。

2.3一些制造商可能会规定更大的永久开放的通风口的面积或忽略额定输出(例如在炊具的情况下)。在这些情况下,应遵循制造商的安装说明,但要遵守最低通风规定
的规定。

大小的流感

2.4烟道的直径或截面积应与器具烟道出口相同,且不应小于器具制造商推荐的尺寸。

2.5烟道的尺寸至少应与图中所示的尺寸一致表2与特定器具相关,且不小于器具烟道出口的尺寸
或者是电器制造商推荐的。

表1给固体燃料器具供气
类型的设备 通风方式和通风量(1)
一种开放的器具,例如没有喉道的明火,例如在顶篷下的火图23 总等效面积至少为烟道横截面积的50%的永久打开的空气通风口。
开放式器具,如图22和图29所示的带有喉口的明火。 永久打开的排气口,其总等效面积至少为喉道开口面积的50%。(2)
其他器具,如炉子、炊具或锅炉,有烟道通风稳定器。 永久打开的通风口如下:
若设计透气性>5.0m3./ (h.m.2),然后是300mm2/kW的前5kW电器额定输出850mm2/kW用于平衡器具额定输出
若设计透气性5.0m3./ (h.m.2),那么850毫米2/kW电器额定输出(4)
没有烟道通风稳定器的其他器具,如炉子、炊具或锅炉。 永久打开的通风口如下:
若设计透气性>5.0m3./ (h.m.2),那么550毫米2电器额定输出5kW以上
若设计透气性5.0m3./ (h.m.2),那么550毫米2每千瓦设备额定输出(4)

注:

1.等效面积根据BS EN 13141-1:2004中的方法测量或根据第1.14段估算。将以mm2为单位的面积除以100,得到相应的以cm为单位的面积2

2.对于简单的明火,如图29,可满足要求的房间通风面积如下:

公称火尺寸(壁炉开口尺寸) 500毫米 450毫米 400毫米 350毫米
永久打开的通风口的总等效面积 20500毫米2 18500毫米2 16500毫米2 14500毫米2

3.例如:具有烟道气流稳定装置和额定输出功率为7kW的器具,其等效面积为:[5 × 300] + [2 × 850] = 3200mm2

4.2008年之前建造的住宅的透气性不太可能低于5.0米3./ (h.m.2)在50pa时,除非已采取广泛措施改善气密性。请参阅附录F。

2.6对于多燃料器具,烟道的尺寸应适应燃烧需要最大烟道的燃料。

表2烟囱里烟道的大小
安装(1) 最小烟道大小
壁炉开口可达500mm x 550mm 直径200毫米或具有相同截面积及最小尺寸不少于175毫米的矩形/方形烟道
开口超过500mm × 550mm的壁炉或两个或多个侧面暴露的壁炉 见2.7段。如采用矩形/方形烟道,其最小尺寸不应小于200毫米

额定输出功率可达20kW的封闭式设备:

A)燃烧无烟或低挥发性燃料

b)是一种在燃烧适当烟煤时符合《清洁空气法》要求的器具(3)

c)是在燃烧木材时符合清洁空气法要求的器具(3)

直径125毫米或矩形/方形烟道,具有相同的截面积和最小尺寸不少于100毫米(直烟道)或125毫米(弯曲或偏置烟道)
符合清洁空气法案(3)要求的球团燃烧器或球团锅炉

125毫米直径

如果电器制造商允许,并根据BS EN 13384-1:2002计算支持,可减少到不小于100mm。这种计算可以应用于单个安装,或者制造商可以提供预先计算的设计。

其他可燃烧任何燃料,额定输出功率不超过30kW的封闭器具 直径150毫米或具有相同截面积及最小尺寸不少于125毫米的矩形/方形烟道
额定输出功率在30千瓦以上至50千瓦以下的封闭式器具,燃烧任何燃料 直径175毫米或具有相同截面积及最小尺寸不少于150毫米的矩形/方形烟道

注意:

1.封闭式电器包括炊具、炉灶、室内取暖器和锅炉。

2.诸如烟煤、未经处理的木材或压缩纸等燃料并非无烟或低挥发性燃料。

3.这些器具被称为“豁免壁炉”。

2.7壁炉的机会大于500 mm x 550 mm或壁炉暴露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面(如华盖之下的壁炉或开放中央烟囱两侧乳房)的一种方式展示合规将提供一个烟道的横截面积等于15%的总表面积壁炉开放(s)(见附录B)。然而,专家建议时应寻求提议建造的流感有面积:

一个。壁炉开口总面积的15%以上;或

b。超过120,000mm²(0.12m²)。

高度的流感

2.8烟道高度应足够高,以确保有足够的气流清除燃烧产物。所需的高度将取决于设备的类型、建筑物的高度、烟道的类型和其中的弯道数量,以及对当地风模式的评估。但是,如果采用第2.10至2.12段的指导,烟道的最低高度4.5米就可以满足要求。作为一种替代方法,BS EN 13384-1:2005中的计算程序可作为决定烟囱设计是否能提供足够的通风的基础。

2.9用于明火的烟道高度是从空气可以进入壁炉的最高点到烟道排放到外部空气的水平垂直测量的。进入壁炉的空气的最高点可以是壁炉开口的顶部,如果是在顶篷下的火,则可以是顶篷的底部。服务于封闭器具的烟道高度从器具出口垂直测量。

媒体从流感

2.10烟道的出口应该在建筑物的屋顶之上
燃烧产物可以自由排放,不会产生火灾危险,无论风的条件。

2.11一般情况下能满足要求的烟道出口位置见图17.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所示的烟囱高度和/或间距可能需要增加,如暴露在风下、周围的高层建筑、高大的树木或高地可能对烟道通风产生不利影响。


图17固体燃料器具的烟道出口位置


图18固体燃料器具的烟道出口位置。易引燃的屋顶覆盖物的间隙

2.12如果烟道排放在易于点燃的屋顶上或接近屋顶,例如覆盖茅草或瓦片的屋顶,满足要求的一种方法是将烟道出口的间隙增加到所示的间隙图18

注意:茅草屋顶有时容易自燃,这是由与烟囱接触的厚厚的茅草层中的烟道传递的热量造成的。为了降低风险,建议在通风的(顶部和底部)砖石烟囱空隙内使用刚性双壁绝缘金属烟道衬垫,前提是它们得到充分的支撑,且不与砖石直接接触。如果根据茅草的深度和自燃风险评估对茅草的传热,也可以使用非金属烟囱和就地浇筑的烟道衬垫。
一般不建议使用火花阻火器,因为它们难以维护,并可能增加烟道堵塞和烟道火灾的风险。

更多的信息和建议载于Hetas 1/007信息文件中。

连接fluepipes

2.13对于连接荧光灯管,符合要求的一种方法是遵循第1.32和1.33段的一般指导。

连接荧光灯的位置和屏蔽

2.14连接fluepipes商店

只用于连接电器和烟囱。它们不应穿过任何屋顶空间、隔断、内墙或地板,除非直接进入


图19保护固体燃料器具的未绝缘熔管中的可燃物质

穿过烟囱墙或支撑烟囱的地板的烟囱。如果连接的荧光灯管可能有损坏的风险,或者它们对人们的烧伤危险不是立即显现的,也应该加以保护。

2.15连接烟管的位置应确定,以避免点燃可燃物。符合要求的方法包括尽量减少水平和倾斜的跑道,以及:

一个。按照第1.45段的指导,其中连接烟筒是工厂制造的金属烟囱,其性能至少等于BS EN 1856-1:2003或BS EN 1856-2:2004的代号T400 N2 D3 G,并安装到BS EN 15827-1;或

b。按屏蔽分离图19

空间碎片收集

2.16如果烟囱不能通过器具进行清洁,则应在烟囱的适当位置设置便于排空和大小适当的开口进行清洁的杂物收集空间。

砖石和烟道烟囱

2.17砖石烟囱应按照第1.27和1.28段的规定建造。应按照第1.29及1.30段的规定建造烟道烟囱。根据BS EN 1858:2008(混凝土烟道块)或BS EN 1806:2006(粘土/陶瓷烟道块)测试,最小烟囱厚度和与可燃物的距离(xxmm)应不小于制造商的产品声明(Gxx)。其他砌体烟囱产品
厚度是否超过图20


图20砖石和烟道烟囱的壁厚

从壁炉和砖石烟道分离可燃材料

2.18可燃材料不应放置在可能被通过壁炉墙或砖石烟道散发的热量点燃的地方。满足要求的一种方法是遵循指导图21所以可燃物质至少是:

一个。距烟道或壁炉凹槽内表面200mm处;或

b。距离烟道产品至少xxmm,具有指定的分离距离(Gxx);或

c。距离砖石烟囱或壁炉凹槽外表面40mm处,除非是地板、踢脚板、护墙或画框、壁炉架或框梁。与可燃材料接触的金属固定物应距离烟道内表面至少50mm。

工厂预制金属烟囱

2.19符合要求的一种方法是遵守第1节第1.42至1.46段(但不包括第1.42(b)段)。给出了适当的名称表3

烟囱中烟道的衬里和衬线

2.20铺设或加固烟道可能是建筑工程,在任何情况下,应进行这类工程,以达到J2至J5的目标(见第1.34和1.35段)。重复使用的现有烟道应按第1.36段所述进行检查。满足要求的方法包括:

一个。BS EN 1443:2003中所述性能至少等于T400 N2 D3 G的衬板,例如:

我。符合BS EN 1856-1:2003或BS EN 1856-2:2004标准的工厂生产烟道衬里系统。

2现场浇筑烟道加固系统,其材料和安装程序适用于固体燃料燃烧装置,并满足BS EN 1857:2003 + A1:2008的相关要求。

3适合与固体燃料燃烧器具一起使用并符合(a)项标准的其他系统。

b。内衬如第1.27段所述。


图21烟囱内或附近可燃物质的最小分离距离

表3与新型固体燃料燃烧器具一起使用的烟囱和烟道组件的最低性能指定
设备类型 最低指定 燃料类型
所有固体燃料器具 砖石或块状烟道,内衬T400 N2 D3 Gxx
粘土烟道堵塞FB1N2
粘土/陶瓷衬垫B1N2
水泥B2
工厂制造的金属烟囱为T400 N2 D3 Gxx
煤,无烟燃料,泥炭,木材和其他生物质
见1.27-1.29和1.42段

形成集

2.21为尽量减少对烟道正常工作的阻力,应在明火的壁炉内提供锥形集料。实现这些集合的方法包括:

一个。采用预制构件集成的壁炉凹坑,如图所示图22(一);或

b。如图所示的砖石加固图22(b);或

c。使用合适的雨棚,如图23;或

d。使用一种预制件器具室,包括一个集合。


图22壁炉堆的构造


图23露天固体燃料火灾的顶棚

壁炉

2.22灶台应由适当坚固的材料和适当的尺寸建造,以便在正常使用时,防止燃烧用具点燃建筑织物和家具,并限制人们被意外烧伤的风险。作出规定的一种方法是采用第2.23至2.28段中的指导,并提供适合器具周围温度的灶台。如果烟囱没有独立支撑,灶台应该能够容纳器具及其烟囱的重量。

2.23电器应完全置于:

一个。用不燃板/薄板材料或砖制成的至少12毫米厚的灶台,如果器具不放置在器具凹槽中,并已根据适用的器具标准进行了测试,以验证它不会导致灶台上表面的温度超过100℃;或

b。按照下列各段建造灶台。

2.24建筑壁炉应该:

一个。平面图尺寸是否如所示图24;而且

b。应由坚实的不燃材料制成,如混凝土或砖石,至少125毫米厚,包括任何不燃地板和/或装饰表面的厚度。

2.25可燃物不应放置在构造灶台下方,除非灶台下方与可燃物之间至少有50mm的空气空间,或可燃物位于灶台下方
至少低于灶台顶部250毫米(见图25).


图24适合固体燃料器具(包括明火)的结构灶台


图25适合固体燃料器具(包括明火)的结构灶台


图26固体燃料器具周围的不燃灶台表面

2.26器具应放置在灶台上,使其周围的表面无可燃物,如图所示图26.该表面可以是根据第2.23段规定的灶台表面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完全或部分放置在构造灶台上的叠加灶台的表面。该表面的边界应在视觉上明显,以向建筑物居住者提供警告,并防止易燃地板饰面(如地毯)铺得太靠近电器。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种方法便是改变关卡。

2.27所示尺寸图26对于正常运行时表面温度不超过85°C且没有燃料或灰烬溢出风险的器具,可降低至制造商的推荐标准。

2.28放置在结构灶台上或旁边的可燃物不应延伸到叠加灶台下超过25mm或接近器具水平测量的150mm。

2.29制定这些规定的一些方法见图27

壁炉凹槽和预制电器室

2.30用于明火的壁炉需要建造得足以保护建筑结构不着火。实现这些要求的一种方法是建立:

一个。壁炉凹槽由砖石或混凝土所示图28;或

b。预制工厂制造的器具室,使用绝缘混凝土制成的组件,其密度在1200至1700公斤/立方米之间,最小厚度如所示表4.组件应按照制造商的说明成套提供,用于组装和连接。


图27提供灶台的方式


图28壁炉凹槽

表4预制器具室:最小厚度
组件 最小厚度(毫米)
基地 50
侧截面,形成腔室两侧的壁 75
后段,形成腔室后部 One hundred.
顶板,门楣或集合板,形成房间的顶部 One hundred.

壁炉衬组件

2.31如果要为某些用具(如嵌入明火)提供耐用的设置,壁炉凹处可能需要防热保护。适当的保护将是壁炉衬组件,如所示图29或者用合适的耐火砖衬里。

靠近火炉的墙壁

2.32不属于壁炉凹槽或预制器具室的墙壁,但与壁炉或器具相邻的墙壁也需要保护建筑物免受火灾。实现这一要求的方法见图30.可以使用较薄的材料,只要它能提供与固体不可燃材料相同的总体保护水平。

2.33许可所示图30对于正常运行时表面温度不超过85°C的器具,可降低到制造商的推荐值。

替代方法

亦可通过采纳下列出版物中的有关建议,以达到与本核准文件的指引所取得的绩效水平,以达到上述要求:

一个。BS EN 15287-1:2007烟囱。烟囱的设计、安装和调试。非室内密封加热器具用烟囱;而且

b。BS 8303:1994安装燃烧固体矿物燃料的家用加热和烹饪用具。第1至3部分。

一氧化碳报警器

2.34如在住宅内安装了新的或更换的固定固体燃料器具,应在该器具所在的房间内安装一氧化碳警报器。

2.35一氧化碳警报器应符合BS EN 50291:2001的要求,并由电池供电,其设计的工作寿命为警报器的工作寿命。报警装置应包含报警装置,当报警装置的工作寿命即将到期时,报警装置将向用户发出警报。电源供电BS EN 50291 A型一氧化碳报警器,固定接线(非插电式),可作为替代应用,只要它们配备传感器故障报警装置。

2.36一氧化碳报警器应与电器位于同一房间:

一个。在离任何墙壁至少300毫米的天花板上,如果是在墙上,则尽可能高(在任何门窗之上),但不要在距离天花板150毫米以内;而且

b。水平距离器具1米至3米之间。

注意:有关安装一氧化碳警报器的进一步指引,请参阅
BS EN 50292:2002和来自制造商的说明。提供警报器不应被视为正确安装和定期维修的替代。


图29开放式壁炉:喉道和壁炉组件


图30与灶台相邻的墙

第3节: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70kW(净功率)的燃气燃烧器具的附加规定

气体安全(安装及使用)规例

3.1所有燃烧装置的安装方式必须符合《建筑物规例》的要求。然而,气体装置亦须符合《气体安全(安装及使用)规例》,该规例规定任何从事气体工程的人必须称职。任何气体工程业务,无论是雇主还是个体经营者,必须是卫生与安全执行局(HSE)批准的人员类别的成员。因此,《建筑物规例》规定,有关工程无须通知建筑物管制机构
如该工程只包括安装气体用具,而该工程须由该认可类别的人士承担。《气体安全(安装及使用)规例》涵盖气体配件、器具及烟道的安全安装、保养及使用。以下各段为建造商及非专业人士概述《气体安全(安装及使用)规例》的一些主要规定,但如需进一步资料,请参阅卫生及安全委员会的核准工作守则(见下文)或建筑物管制团体。

3.2《气体安全(安装和使用)条例》要求(a)气体附件、器具和气体储存容器必须只由具有所需能力的人安装,(b)任何控制气体工作的人必须确保进行该工作的人具有所需能力,(c)任何气体安装业务,无论是雇主还是个体经营者,必须是HSE批准的一类人的成员;目前,这意味着它们必须在气体安全登记册注册。

3.3.关于天然气工作所需个人能力的指导可从部门技能委员会能源和公用事业(欧盟)技能[http://www.euskills.co.uk/gas]获得。被认为有资格进行气体工程的人,是那些持有所进行的活动类型的合格证书的人。能力的评估可以通过国家认可的认证计划下的S/NVq资格或在认可的业务守则安排下进行。

3.4《气体安全(安装及使用)规例》主要管制以气体(包括天然气和石油气)为燃料的燃烧系统的安装、保养和使用方式的各个方面,以及可从事气体工作的人员的类别。该《规例》可不时修订,在进行安装时,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规例》
与。以下所提供的意见反映了《气体安全(安装及使用)规例》在1998年10月31日修订生效后的现况。

3.5这些法规的文本以及如何遵守这些法规的指南包含在“气体系统和器具的安装和使用安全”的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SE)批准的实践守则中。该条例的重要内容包括:

一个。在用作或打算用作浴室或淋浴间的房间内安装的任何器具必须是房间密封型的;

b。超过14kW(总)热输入量(12.7kW(净)热输入量)的燃气火、其他燃气空间加热器或燃气热水器,不得安装在用作或打算用作住宿的房间内,除非该器具是室内密封的;

c。热输入量不超过14千瓦(总热输入量为12.7千瓦(净热输入量为12.7千瓦)的煤气火、其他空间加热器或煤气热水器,不得安装在用作或打算用作住宿的房间内,除非该房间是密封的,或配备了在有关房间内燃烧产物积聚到危险数量之前就可以关闭该设备的装置;

d。上述(a)至(c)项的限制亦适用于有关房间内的任何食柜或隔室,以及与该等房间毗连并设有通风口的食柜、隔室或空间;

e。瞬时式热水器(安装在任何房间内)必须是房间密封的,或已安装上文(c)项所述的安全装置以关闭电器;

f。必须采取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安装管道、气体配件、电器和烟道都已安全安装。在安装任何气体用具时,须进行检查,以确保该用具符合《规例》的规定,包括烟道的有效性、燃烧空气的供应、操作压力或热输入(或在必要时两者都有),以及器具的操作,以确保其安全运作;

g。任何烟道必须安装在安全的位置,并且必须足够、适合和有效地与它所服务的器具一起使用;

h。不得对装有气体装置或气体储存容器的处所进行任何会对该装置或容器的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以致该处所不再符合规例的规定的更改;

我。装有自动点火装置或引光灯的石油气储存容器和石油气燃烧器具,不得安装在地窖或地下室内。


图31燃气火灾的类型

燃气火(无烟道燃气火除外)

3.6这些设备属于图31所示的主要类别,每种类型的建筑对其安全安置的规定各不相同。

3.7只要能够证明是安全的,可以在具有为使用固体燃料器具设计的烟道的壁炉中安装燃气火。某些类型的燃气火也可以安装在有专门为燃气用具设计的烟道的壁炉里。1995年《气体用具(安全)条例》规定,器具、烟道箱(如有需要)和烟道的特定组合必须从制造商说明书中说明的、经通知机构证明是安全的组合中选择。

Flueless气体设备

3.8无烟道器具应符合要求,包括要求J2。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种方法是遵循第3.15段开始的关于无烟道器具通风规定的指导。

3.9无烟道瞬时热水器不应安装在体积小于5m³的房间或空间中。

供燃气火和其他器具用的空气

3.10满足要求的一种方法是遵循第1节从第1.2段开始的一般指导,并结合下面的指导。

装饰燃料效应(DFE)火

3.11任何打算容纳DFE火灾的房间或空间都应该有下文(a)或(b)所述的永久打开的通风口,除非按照第3.12段的规定安装:

一个。对于有喉道的壁炉槽内的DFE火,排气孔等效面积应至少为10,000毫米²(100厘米²)。

b。对于在没有喉道的壁炉中发生的DFE火灾,例如在顶篷下发生的火灾,通风口的尺寸应符合本批准文件第2节的规定,就好像该房间打算容纳固体燃料火灾一样
(见表1).

3.12在透气性大于5.0立方米/小时/平方米(见附录F)的住宅中,对于额定值不超过7kW(净)、烟气净化率(无溢出)不超过70立方米/小时的DFE火灾,可能不需要永久打开的通风口。

除装饰燃料外,有烟道的器具会引起火灾

3.13这些设备包括室内密封和开式烟道的嵌入式活燃料效应(ILFE)火、辐射对流炉火和锅炉。

3.14满足要求的一种方法是遵循指导图32.附录C给出了一个示例计算,说明了该指南的使用。

给无烟道器具供气

3.15对于一些无烟道的器具,可能需要按照BS 5440-2:2009或同等标准,提供永久敞开的通风口和/或提供快速通风设施,以符合《建筑物规例》F部及J部的规定。在安装无烟道灶(包括烤箱、烤架或电炉)、无烟道水加热器和无烟道电暖器时,给出了满足要求的一些方法图33

3.16一个装有供无烟道器具使用的燃气点的房间(如炉灶用的燃气点或空间或热水器用的燃气点,燃气点不与烟道相邻)应具有安装该器具所需的通风设施(根据与表相一致的最大额定值的器具计算)图33可以安装在那里)。


图32为气体用具装置提供永久打开的通风口的空闲区域


图33无烟道气体器具的通风

开式烟道器具的自然通风烟道尺寸

3.17如果建造商希望为气体用具提供(或翻新)烟道口,但不打算提供该用具,表示遵守的一种方法是将烟道口的尺寸按表5

3.18如果要使用现有的烟道,应根据第1.36段对其进行检查。

3.19对于CE标记符合《气体用具(安全)规例》的器具,烟道的尺寸应按照制造商的安装说明而定。

3.20连接烟道的直径和/或等效截面积应与器具烟道出口相同。烟囱烟道应至少具有与器具烟道出口相同的截面积。

表5燃气器具用烟道尺寸
计划安装 最小烟道大小
辐射/对流气体火灾 新烟道:圆形矩形 125毫米直径
断面面积16500mm2,最小尺寸90mm
现有烟道:圆形矩形 125毫米直径
截面积12000毫米,最小尺寸为63mm
壁炉内的ILFE火或DFE火,开口可达500mm x 550mm 圆形或矩形 烟道最小尺寸175mm (1)
DFE火安装在开口超过500mm × 550mm的壁炉中 根据第2节第2.7段计算

注意:

1.一些ILFE和DFE设备要求至少125毫米直径的圆形烟道。

开式烟道器具的自然通风烟道高度

3.21烟道高度应足够高,以确保有足够的气流安全清除燃烧产物。所需的高度将取决于设备的类型、建筑高度、烟道的类型和其中的弯道数量,以及对当地风型的仔细评估。对于CE标记符合《气体用具(安全)规例》的器具,符合制造商的安装说明即为符合规定。

3.22如安装的是没有CE标志的旧器具,如有制造商的安装说明,说明该器具符合标准的方法如下:

一个。对于装饰燃料效应火灾,遵循BS 5871-3:2001 - 2005的指导;或

b。除装饰燃料效果的火以外的器具,按BS 5440-1:2008的计算程序计算。

媒体从流感

3.23烟道的出口应位于外部,以便燃烧产物的扩散,如果烟道平衡,则应允许空气的吸入。满足这一要求的一种方法是确定烟道出口的位置,如图34而且图35

注意:冷凝锅炉的湿烟道产物的羽流,按照《锅炉安全规程》中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定位图34,有时会被视为对邻近物业的滋扰。虽然这种滋扰并不在建筑物规例的范围内,但该等装置可被视为《环境保护法》所载的“法定滋扰”。因此,安装人员不妨采用《住宅冷凝锅炉安装评估程序指南》第6章的指导

也可能需要注意确定烟道出口的位置,使其远离可能因频繁潮湿而损坏的建筑物部分。


图34提供气体用具的烟道出口位置

图表34的表提供气体用具的烟道出口的位置
终端的最小分离距离,单位为毫米
位置 平衡烟道 开放的烟道
自然通风 煽动吃水 自然通风 煽动吃水
一个 开口以下(1) 器具额定热输入(净) 300 (3) 300
0-7kW > 7-14kW > 14-32kW >32kW 300 600 1500 2000
B 开口上方(1) 0-32kW > 32千瓦 300 600 300 (3) 300
C 水平到开口(1) 0-7kW > 7-14kW > 14千瓦 300 400 600 300 (3) 300
D 排水沟、泥土管或排水管以下 300 75 (3) One hundred.
E 下面的屋檐 300 200 (3) 200
F 阳台或车左顶以下 600 200 (3) 200
G 从垂直排水管或泥土管 300 150 (4) (3) 150
H 由内角或外角或至终端站(2)旁的边界 600 300 (3) 200
高于地面、屋顶或阳台水平 300 300 (3) 300
J 从面向终端(2)的表面或边界 600 600 (3) 600
K 从一个终端面对终端 600 1200 (3) 1200
l 从汽车舷窗的开口进入大楼 1200 1200 (3) 1200
从同一面墙上的一个终端上 1200 1500 (3) 1500
N 从同一面墙上的终端水平移动 300 300 (3) 300
P 从屋顶上的建筑上 N/A N/A 如果是脊端子,则1500mm。任何其他终端,如所提供
BS 5440 - 1:2008
N/A
在与屋顶交点的最高点以上 N/A 根据制造商的说明进行现场施工 现场符合BS 5440-1:2008 150

注:

1.这里的开口是指一个可打开的元件,如可打开的窗户,或一个固定的开口,如通风口。然而,此外,出风口不应接近为容纳内置元素(如窗框)而形成的进入建筑结构的开口150mm(扇通风)或300mm(自然通风)。

2.如第0.4(4)段所定义的边界。对于已证明与烟道出口相邻或相对的表面具有这种安全运行的间隔的器具,与边界的较小间隔是可以接受的。

3.不应使用。

4.对于输入功率不超过5kW(净功率)的电器,该尺寸可以减少到75mm。N/A表示不适用。


图35提供气体用具的烟道口靠近屋顶窗户的位置

3.24在烟道极有堵塞危险的地方,应保护烟道出口。下面给出了满足这一要求的指导。

3.25如果烟道直径不大于170mm,使用自然通风明烟道设备的烟道应安装出口端子。合适的端子包括符合BS EN 1856-1:2003的适当指定,并符合BS EN 13502:2002的端子。直径超过170毫米的烟道堵塞的风险应根据当地情况进行评估。在可能有松鼠或寒鸦筑巢的地区,应安装为使用固体燃料而设计的防护笼,网眼尺寸不超过25毫米(但不超过25毫米)
不小于6mm)如果其出口开口的总自由面积至少是烟道截面积的两倍,则可能是可接受的配置。

3.26如果有人可能接触到烟道出口或可能损坏烟道出口,则应安装防护装置。如果烟道出口处于易受伤害的位置,例如烟道排放物可从地面或阳台、阳台或窗户接触到的位置,则应设计成防止任何可能阻碍烟道气体流动的物质进入。

提供的流感

3.27为气体用具提供令人满意的烟囱和烟管可通过以下方法实现:

一个。遵照第3.28至3.35段所载的组件选择及安装方式指引及第1节的参考;或者(如果预期的设备是新的和已知的类型)

或者(如果预期的设备是新的和已知的类型):

我)使用工厂制造的部件,其性能至少等于所给出的名称表6根据适当的欧洲烟囱标准(BS EN)进行测试时,适用于预期的器具类型;而且

(二)根据第3.28至3.35段和第1节的指导安装这些组件,如果相关的话,并按照家电制造商和组件制造商的安装说明安装这些组件。

表6与新型燃气用具一起使用的烟囱和烟管组件的最低性能指定
设备类型 最低指定(见附注)
锅炉:open-flued 自然通风
煽动吃水
冷凝
T250 n2 d 1 o
T250 p2 d 1 o
T140 p2 w 1 o
锅炉:room-sealed 自然通风
煽动吃水
冷凝
T250 n2 d 1 o
T250 p2 d 1 o
T140 p2 w 1 o
气体火灾-辐射/对流,ILFE或DFE T250 n2 d 1 o
空气加热器 自然通风
煽动吃水
SE -管
T250 n2 d 1 o
T250 p2 d 1 o
T250 n2 d 1 o

注:

1.烟囱产品的名称在附录g中有描述。该产品的BS EN将规定其完整的名称和标记要求。

2.这些都是默认的名称。如果器具制造商的安装说明中规定了更高的标识,则应遵守这一点。

连接fluepipe组件

3.28用于连接荧光灯的满意部件包括:

一个。第1.32段中的任何选项;或

b。BS EN 1856-2:2004所述金属薄板焊管;或

c。BS EN 1857:2003+A1:2008所述纤维水泥管;或

d。任何其他经认证适合于此用途的材料或部件。

砌体烟囱

3.29砌体烟囱应按照第1节第1.27和1.28段的规定建造。

Flueblock烟囱

3.30烟囱可由工厂生产的主要为固体燃料设计的烟道块系统建造,如第1节第1.29和1.30段所述。它们也可以由工厂生产的烟道块系统组成,包括直块、凹槽单元、门楣块、偏移块、转移块和连接材料,符合:

一个。BS EN 1858-1:2003至少D2级混凝土烟道块;或

b。BS EN 1806:2006用于性能等级至少为FB4 N2的粘土/陶瓷烟道块。

3.31烟道块烟囱应按照烟道块制造商的安装说明安装密封接头。如果需要弯曲或偏移,则应使用匹配的工厂制造组件。不打算与周围砖石结合的排烟块应按照制造商的安装说明进行支撑和约束。

工厂预制金属烟囱

3.32燃气用具的烟囱可使用第1节第1.42至1.46段所述的系统建造。如果工厂制造的金属烟囱可能有损坏的风险,或者它们对人们的燃烧危险不是立即显现出来,就应该加以保护。

烟道的位置和屏蔽

3.33建筑织物中的可燃材料应避免烟道散热,以避免发生火灾的危险。满足要求的一种方法是遵循指导表6

3.34当烟筒或烟囱穿透防火室的墙壁或地板时,不得违反B部分的防火分隔要求,参见批准文件B了解更多指导。

表7保护建筑物免受热烟道的影响
烟道内 保护措施
连接fluepipe 烟道距离任何可燃材料应至少25mm(从烟道壁的外表面测量,或在多壁产品的内壁外表面测量)。当通过可燃墙壁、地板或屋顶(不包括舱室墙壁、地板或屋顶)时,可通过不可燃套筒将25毫米空气空间的烟筒或烟囱包围起来实现这种分离
到相关烟道壁。(空气空间可以全部或部分用不燃绝缘材料填充)。
符合BS EN 1856-1:2003标准的工厂制烟囱
工厂生产烟囱,符合BS EN 1856-1:2003和BS EN 1856-2:2004 按照本批准文件第1.45段安装,并根据烟道名称设置最小分离距离。
砌体烟囱 在烟道和任何可燃材料之间提供至少25mm的砖石。
Flueblock烟囱 提供至少25毫米厚的烟道墙。

3.35如果连接烟管和工厂制造的烟囱可能有损坏的风险,或者如果它们对人们有燃烧的危险,但不是立即显现出来,也应该加以保护

烟囱里的烟道

3.36铺设或加固烟道可能是建筑工程,在任何情况下,应进行这类工程,以满足要求J2至J5的目标(见第1.34和1.35段)。重复使用的现有烟道应按第1.36段所述进行检查。对于用于气体用具的烟道衬垫,满足要求的方法包括使用:

一个。第1.27段所述衬垫;

b。第2.20段所述衬垫;

c。符合BS EN 1856-1:2003标准的柔性不锈钢衬套表6);

d。适用于此目的的其他系统。

3.37柔性金属烟道衬垫应安装在一个完整的长度,在烟囱内没有连接。除了顶部和底部的密封,烟囱和衬垫之间的空间应该是空的,除非这与制造商的说明相反。应按照制造商的安装说明安装双层柔性烟道衬垫。BS 715衬套应按照BS 5440-1:2008安装。


图36背锅炉底座(使用专有的背锅炉外壳安装)

烟囱的碎片收集空间

3.38应在烟道底部提供碎片收集空间,除非它是内衬的,或由烟道块构成的,或是带有烟道盒的工厂制造的金属烟囱。可通过提供容积不少于12升和烟道气排入烟囱点以下至少250毫米的空间来实现这一目标。该空间应易于接近,以清除碎片,例如通过拆除器具。对于图31 (a)和(b)所示类型的燃气火,器具烟道出口末端与任何表面之间应至少有50mm的间隙。

后锅炉底座

3.39反锅炉的设置应充分保护建筑物的结构不受热量的影响。满足这一要求的一种方法是将锅炉置于预定的炉膛上
用于固体燃料器具。或者,除非在器具制造商的说明中另有说明,满足要求的一种方法是在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安装锅炉图36


图37用于装饰燃料效应(DFE)和插入活燃料效应(ILFE)的炉:不可燃表面的最小平面尺寸

壁炉

3.40电器应放置在灶台上,除非:

一个。它们的安装应使任何火焰或白炽材料的每个部分都至少高出地面225毫米;或

b。制造商的说明书上说不需要灶台。

3.41在需要灶台的地方,对其最小平面尺寸的指导已在
图表37和38。灶台应包含至少一层(顶部)不燃,不碎材料不少于12毫米厚。灶台的边缘应作标记,以警告建筑物内的住户,并防止易燃的地面饰面(如地毯)铺得太靠近器具。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种方法是提供一种改变
在水平。

屏蔽的电器

3.42燃气器具应放置在不太可能发生意外接触的地方,并被不可燃表面包围,与可燃材料有充分的隔离。对于CE标记符合《气体用具(安全)规例》的器具,采用制造商的指示是符合规定的方法。另一种方法是用下列方法保护可燃织物:

一个。一种不燃材料制成的防护罩,如绝缘板,表面防火;或

b。空气空间至少为75毫米(见图39).


图38其他器具用炉:不可燃表面的平面尺寸


图39电器的屏蔽

替代方法

亦可采用下列刊物的有关建议,以达到与本核准文件的指引所取得的绩效相当的水平,以达到有关要求:

BS 5440额定输入净不超过70kW(第1、2和3家庭气体)的气体用具用烟道和通风装置的安装和维护,第1部分:2008烟道安装和维护规范;第2部分:2009安装和维护规范
用于燃气器具的通风。

BS 5546:2000额定输入不超过70kW的燃气器具的家用热水供应装置规范

BS 5864:2004额定输入不超过60kW的家用燃气管道空气加热器安装规范。

BS 5871燃气火、对流加热器、火/背锅炉和装饰燃料效应燃气器具安装规范第1部分:2005燃气火、对流加热器和火/背锅炉和加热炉(第1、2和3家庭燃气);第2部分:2005热输入不超过15kW的内嵌活燃料效应燃气火和火/背锅炉(第二和第三家庭燃气);2005热输入不超过20kW的装饰燃料效应气体器具(第二和第三家庭气体)。

BS 6172:2004家庭燃气烹饪用具(第1、2和3家庭燃气)安装规范。

BS 6173:2001各类餐饮场所用燃气餐饮用具的安装规范(第2和第3家庭燃气)。

BS 6798:2009额定输入净功率不超过70kW的燃气锅炉安装规范。

第四节:额定输出功率在45kW以下的燃油器具的附加规定

范围

4.1本指南适用于设计用于燃烧符合BS 2869:2006中规定的C2类(煤油)和D类(燃料油)或同等规格的油、符合EN 14213:2003的液体生物燃料以及矿物油和液体生物燃料的混合物的燃烧装置。

安装在浴室和淋浴间的电器

4.2明烟道燃油器具应如此
不要安装在浴室和卧室等有增加一氧化碳中毒风险的房间。在这些房间里不能放置燃烧设备的地方
若要避免,满足要求的一种方法是提供房间密封的电器。

给电器送风

4.3.符合要求的一种方法是采用第1节第1.2段所载的一般指引,并提供如图40在装有电器的房间或空间里。附录d给出了说明本指南使用的计算示例。制造商的安装说明要求比附录d中所示的更大的永久打开的通风口面积图40,应遵从制造商的建议。

烟道的尺寸(平衡烟道和设计用于通过或相邻排放的烟道除外)
墙)

4.4烟道的尺寸应适合所使用的器具,以确保有足够的排放速度,以防止倒流问题,但不施加过多的流动阻力。满足这些要求的一种方法是:

一个。连接与器具烟道出口尺寸相同的烟道;而且

b。与器具烟道出口截面积相同的烟囱中的烟道。

在建造砖石或烟道烟囱时,一种方法是:

我。烟道尺寸与器具烟道出口尺寸一致;或

2使烟道更大,尺寸使其能够在以后插入与要安装的器具相匹配的合适的柔性烟道衬垫。

4.5如果电器制造商的安装说明要求这样做,可能需要提供较大的烟道。

烟道出口和烟道高度

4.6烟道出口应位于外部,以确保:自然通风烟道的正确操作;进气为平衡烟道;燃烧产物的扩散。

4.7满足要求的一种方法可能是遵循指导图41.表中给出的分隔图41如果存在诸如风型等当地因素可能破坏烟道运行的风险,或者自然通风烟道的高度不足以清除开烟道器具燃烧产生的产物,则可能必须增加的最小值。对于靠近屋顶窗户的烟道,在图35应该被应用。

注意:冷凝锅炉的湿烟道产物的羽流,按照《锅炉安全规程》中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定位图41,有时会被视为对邻近物业的滋扰。虽然这种滋扰并不在建筑物规例的范围内,但该等装置可被视为《环境保护法》所载的“法定滋扰”。因此,安装人员不妨采用《住宅冷凝锅炉安装评估程序指南》第6章的指导。

也可能需要注意确定烟道出口的位置,使其远离可能因频繁潮湿而损坏的建筑物部分。

4.8如果有人可能接触到烟道出口或烟道出口可能被损坏,则应该用终端警卫保护烟道出口。如果烟道出口处于易受伤害的位置,例如烟道排放在地面、阳台、阳台或窗户可及的位置,则应设计成防止任何可能阻碍流动的物质进入。


图40燃油器具安装的永久打开的通风口的空闲区域


图41提供燃油器具的烟道出口位置

表41提供燃油器具的烟道出口的位置
终端的最小分离距离,单位为毫米
出口位置(1) 带压力喷射器的器具 带有汽化燃烧器的器具
一个 开口下方(2,3) 600 不应使用
B 水平到开口(2,3) 600 不应使用
C 塑料/油漆的排水沟、排水管或屋檐(如有可燃物保护)下面(4) 75 不应使用
D 在阳台或塑料/油漆的排水沟、排水管或没有防护的屋檐下,不接触可燃物质 600 不应使用
E 来自垂直卫生管道 300 不应使用
F 从外部或内部角落或从终端旁边的表面或边界 300 不应使用
G 在地面或阳台上 300 不应使用
H 从面向终端的表面或边界 600 不应使用
J 从一个终端面对终端 1200 不应使用
K 从同一面墙上的一个终端上 1500 不应使用
l 从同一面墙上的终端水平移动 750 不应使用
在与屋顶交点最高点以上的 600 (6) 1000 (5)
N 从一个垂直结构到航站楼的一侧 750 (6) 2300
O 在终端侧水平距离小于750mm(压力喷射燃烧器)或2300mm(汽化燃烧器)的垂直结构上方 600 (6) 1000 (5)
P 从山脊终端到屋顶上的垂直结构 1500 不应使用

注:

1.根据BS EN 303- 1:20 99或OFTEC标准OFS A100或OFS A101进行测试时,终端只能安装在已批准此类配置的墙壁上。

2.开口是指可打开的部件,如可打开的窗户,或永久开口,如永久打开的通风口。

3.尽管有以上的尺寸,终端应该离可燃材料,如窗框至少300毫米。

4.为可燃材料提供保护的一种方法是安装一个至少750毫米宽的隔热板。

5.当终端与汽化燃烧器一起使用时,终端水平距离顶板至少应为2300mm。

6.位于M、N和O位置的垂直平衡烟道的出口应符合制造商的说明。

燃油器具用烟道:烟道气温度

4.9是否提供令人满意的烟囱和烟道管取决于正常运行时预期的烟气温度,根据拟安装的烟道气温度是否高于或低于250°C(根据OFTEC标准A100或A101中的适当方法测量),本批准文件给出了单独的指导。根据相关的欧洲标准进行了性能测试,然后可以选择合适的烟囱系统。

4.10烟道气温度取决于器具的类型及其设计年限。带有CE标志、表明符合《锅炉(效率)条例》(1993年)的现代锅炉的烟气温度通常不超过250°C。冷凝燃油器具通常产生远低于100°C的烟道气温度。有关个别电器的资料应查阅制造商的安装说明、制造商本身或OFTEC。在无法做到这一点的情况下,应根据假定的烟气温度高于250°C建造烟道口。

规定烟气温度超过250°C

4.11在这些情况下,为石油用具提供令人满意的规定的方法是遵循第1节和第2节关于连接烟道管和砖石或烟道块烟囱的指导,或根据第1节第1.42至1.46段(但不是第1.42(b)段)提供工厂制造的金属烟囱。但是,如果其他产品通过了认证,也可以接受。

规定烟道气温度不超过250°C

4.12在这些情况下,为石油用具提供令人满意的烟囱和烟管可通过以下方法实现:

一个。按照第4.13至4.20段所载的组件选择及安装方式的指引,以及参考第1节或
(如果拟使用的器具是新的和已知的类型);

b。我)使用工厂制造的部件,其性能至少等于所给出的名称表8(适用于预期的器具类型)当测试符合适当的欧洲烟囱标准(BS EN)时;而且

(二)根据第4.13至4.20段和第1节的指导安装这些组件,如果相关的话,并按照家电制造商和组件制造商的安装说明安装这些组件。

表8烟道气温度低于250℃的新型燃油器具用烟囱和烟道管组件的最低性能名称
设备类型 最低指定 燃料类型
冷凝锅炉,包括组合锅炉,炉灶,炉灶/锅炉-带压力喷射燃烧器 n; n C2类油(煤油)液体生物燃料,符合EN 14213:2003
冷凝锅炉,包括组合锅炉,炉灶,炉灶/锅炉-带压力喷射燃烧器 T160 n2 w2 o D类油(取暖油)
非冷凝锅炉,包括组合锅炉,炉灶,炉灶/锅炉-带压力喷射燃烧器 T250 n2 d1 o C2类油(煤油)液体生物燃料,符合EN 14213:2003
非冷凝锅炉,包括组合锅炉,炉灶,炉灶/锅炉-带压力喷射燃烧器 T250 n2 d2 o D类油(取暖油)
炊具和室内加热器-带汽化燃烧器 T160 n2 d1 o C2类油(煤油)
炊具和室内加热器-带汽化燃烧器 T250 n2 d2 o D类油(取暖油)

注:

1.烟囱产品的名称在附录g中有描述。该产品的BS EN将规定其完整的名称和标记要求。

2.这些都是默认的名称。如果器具制造商的安装说明中规定了更高的标识,则应遵守这一点。

3.请向设备制造商咨询设备和烟道系统是否适合与油/生物液体混合使用。

连接fluepipe组件

4.13连接荧光灯管可以使用以下组件构造:

一个。第1.32段所列的任何选项;或

b。BS EN 1856-2:2004所述金属薄板焊管;或

c。BS EN 1857:2003+A1:2008所述纤维水泥管;或

d。任何其他经过认证的适用于此用途的部件。

砌体烟囱

4.14砖石烟囱可按照第1节第1.27和1.28段建造。

Flueblock烟囱

4.15烟囱可由工厂生产的主要为固体燃料设计的烟道块系统建造,如第1节第1.29和1.30段所述。它们也可以由工厂生产的烟道块系统组成,包括直块、凹槽单元、门楣块、偏移块、转移块和连接材料,符合:

一个。BS EN 1858:2003混凝土浇道块;或

b。BS EN 1806:2006用于粘土/陶瓷烟道块,其性能至少等于T 8中所规定的预期器具类型的名称。

4.16烟道块烟囱应按照烟道块制造商的安装说明安装密封接头。如果需要弯曲或偏移,则应使用匹配的工厂制造组件。不打算与周围砖石结合的排烟块应按照制造商的安装说明进行支撑和约束。

工厂预制金属烟囱

4.17可使用第1节第1.42至1.46段所述的系统来建造燃油器具的烟囱。

烟道的位置和屏蔽

4.18保护建筑材料免受烟道道散热的一种方法是遵循《建筑材料规范》的指导,因为烟道道温度预计不会超过250°C表9

4.19当烟筒或烟囱穿透防火室的墙壁或地板时,不得违反B部分的防火分隔要求,参见批准文件B了解更多指导。

4.20如果烟管和工厂生产的烟囱有损坏的危险,或者对人们造成不明显的危险,例如当人们在看不到设备的中间楼层穿行时,也应加以保护。

表9保护建筑物免受烟道气温度不超过250ºC的热烟道气的影响
烟道内: 保护措施
连接fluepipe
工厂生产的烟囱指定在
符合BS EN 1856-1:2003
烟道距离任何可燃材料应至少25mm(从烟道壁的外表面测量,或在多壁产品的内壁外表面测量)。当通过可燃墙壁、地板或屋顶(不包括舱室墙壁、地板或屋顶)时,可通过不可燃套筒将25毫米空气空间的烟筒或烟囱包围起来实现这种分离
到相关烟道壁。(空气空间可以全部或部分充满非
可燃绝缘材料)。
工厂生产的烟囱指定在
符合BS EN 1856-1:2003和BS EN 1856-2:2004
按照本批准文件第1.45段安装,并根据烟道名称设置最小分离距离。
砌体烟囱 在烟道和任何可燃材料之间提供至少25mm的砖石。
Flueblock烟囱 提供至少25毫米厚的烟道墙。
用于室内密封电器的烟道组件

A)通过可燃墙的烟道应被绝缘材料包围
材料至少50mm厚。

B)提供从烟道出口边缘到任何可燃壁包层的至少50mm的间隙。

烟囱里的烟道

4.21铺设或加固烟道可能是建筑工程,在任何情况下,应进行这类工程,以满足要求J2至J5的目标(见第1.34和1.35段)。对于用于石油设备的烟道管衬垫,满足要求的方法包括使用:

一个。如果烟道气温度预期可超过250°C,则适合使用的衬里如下:

我。第1.27段所述衬垫;

2第2.20段所述衬垫;

3符合BS EN 1858:2008指定的柔性不锈钢衬套;

4其他经认证适合此用途的系统。

b。如果烟道气温度不可能超过250°C,则适合使用的衬里如下:

我。上文(a)段所述的任何衬里;

2其他经认证适合此用途的系统;

3(如果该设备是新的和已知类型的)性能至少等于所给出的名称对应的烟道衬里系统表8对于预期的设备类型。

4.22柔性金属烟道衬垫应安装在一个完整的长度,在烟囱内没有连接。除了顶部和底部的密封,烟囱和衬垫之间的空间应该是空的,除非这与制造商的说明相反。应按照制造商的安装说明安装双层柔性烟道衬垫。衬套的安装应符合BS EN 15827-1:2007的要求。

烧D类油的器具用烟道

4.23可能用于燃烧D类油的器具的烟道应由耐硫酸的材料制成,即最小烟道编号为“D2”的材料
根据BS EN 1443:2003中的命名系统和相关的烟道标准,用于非冷凝装置或用于冷凝装置的“W2”。

燃油器具用炉

4.24为了防止建筑物起火,需要安装灶台,虽然这不是一项健康和安全规定,但按照惯例,要在灶台上方安装一个托盘,用来收集溢出的燃料。

4.25如果使用适当的测试程序(如OFTEC标准A 100和A 101中的测试程序),设备的操作不太可能导致其下面的地板温度超过100°C,那么除了提供刚性的、无孔的、不吸收的不燃材料薄板(如钢托盘)外,可能不需要采取特殊措施。这可以作为设备的组成部分提供。

4.26如果这个器具能使下面的地板温度超过100°C,就需要一个更坚固的灶台。满足要求的一种方法是提供至少125毫米厚(可包括任何不燃地板的厚度)的固体不燃材料的炉缸,其平面尺寸不小于图24在第二节。它的下面应该没有可燃的材料,除非材料和灶台底部之间至少有50mm的空气空间,或者材料和灶台顶部之间至少有250mm的距离图25在第二节)。

4.27为了在器具周围提供一个没有任何可燃材料的区域,器具不应被放置得更靠近炉底的边缘,也不应比图中所示的距离更靠近铺在炉底上的任何可燃材料图42.这个安全区域的周边应该有标记,以向建筑物的居住者提供警告,并阻止易燃的地板饰面,如
地毯不能铺得离电器太近。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种方法便是改变关卡。

燃油器具的屏蔽

4.28与燃油器具相邻的可燃物可能需要保护,以免受到热的影响。可能没有必要采取特别措施
如果材料不会承受超过100°C的温度,则满足要求的一种方法是用以下方法保护可燃织物:

一个。一种不燃材料制成的屏蔽物,如表面防火的绝缘板;或

b。至少75毫米的空间图39在第三节)。

4.29正常运行时表面温度不超过100°C的器具通常不需要屏蔽。

替代方法

也可以通过采用下列出版物中的相关建议来达到要求,以达到与遵循本批准文件中的指导所获得的等效性能水平:BS 5410- 1:20 97油燃烧实践规范。可安装高达45kW的输出能力,用于空间供暖和热水供应。


图42燃油器具相对于灶台的位置。炉缸内耐热材料的最小尺寸和不可燃表面的清晰区域

第五节液体燃料储存和供应的规定

性能

5.1在国务卿看来,如果满足以下条件,J6和J7将得到满足:

一个。石油及石油气燃料贮存装置,包括连接它们与所服务楼宇内的燃烧装置的管道,其位置及建造均合理地保护它们免受可能在楼宇内或界外发生的火警的影响;

b。在全部或主要供私人住宅使用的建筑物内,储油罐、其附属设备及连接到燃烧装置的管道:

我。能合理地抵抗物理损坏和腐蚀,并在设计和安装上尽量减少在加油或维修油罐时漏油的风险;而且

2当存在重大污染风险时,采用二次围堵;而且

3都标有如何应对泄露的信息。

取暖油储存装置

5.2本批准文件就如何满足J6和J7的要求提供了指导,当建议建造具有3500升或以下容量的地上或半埋储油罐的储油系统时,专门用于取暖油。取暖油包括BS 2869:1998规定的C2类油(煤油)或D类油(燃料油)、符合EN 14213:2003的液体生物燃料以及矿物油和液体生物燃料的混合物。满足此类装置J6和J7要求的一种方法是遵循BS 5410- 1:20 97中的相关建议,同时采用第5.4至5.12段中的指导。

5.3.规定J7不适用于储油罐容量超过3500升、储油罐完全埋在地下、所服务的建筑物并非全部或主要用作一个或多个私人住宅的储油系统。不过,规定J6适用于为各类楼宇服务的储油系统,而储油缸的容量超过90升,在使用时不设容量上限,并包括将储油缸埋于地下的情况。对于容量超过3500升的水箱,可向消防监督征询如何遵守J6规定及其他防火法例的意见。在英国,坦克服务于不完全或
主要用作私人住宅,很可能受《2001年污染管制(油类贮存)(英格兰)规例》(见第5.7段)的规管。

防火防护措施

5.4实现符合J6要求的一种方法是采用表10,并就如何减低燃料贮存系统火警引燃建筑物的风险,以及为防止装置生长过度而作出准备,提供意见。这可以通过在坦克下面的坚硬表面,如混凝土,或至少42毫米厚的铺路板,延伸出坦克周长至少300毫米(或它的外部皮肤,如果它是整体绑定类型)来实现。

表10油罐消防
槽的位置 保护通常是令人满意的
在一个建筑 将储罐放置在有特殊火灾危险的地方,并应直接向外通风。在不影响遵守附表1所有要求的前提下,应特别考虑到遵守B部分的需要。
距离建筑物任何部分小于1800毫米

a)使建筑物墙壁闭锁(1)在罐体1800mm以内,至少具有30分钟防火能力(2)防止内部火灾,并建造檐口。

b)在储罐与距离储罐1800毫米范围内建筑物的任何部分之间设置防火墙(3),并如上文(a)所述建造檐口。防火墙应比罐体受影响部位的高度和宽度至少延伸300mm。

距离边界小于760毫米 在罐体和边界之间设置防火墙,或在两侧至少具有30分钟耐火能力的边界墙。防火墙或边界墙应比罐体顶部和侧面高出和宽至少300mm。
距离建筑物至少1800毫米,距离边界至少760毫米 不需要进一步的规定。

注:

1.不包括小开口,如空气砖等。

2.通过对BS 476或BS EN 1363或BS EN 1364相关部件的测试,确定在绝缘、完整性和稳定性方面的耐火性能。

3.防火墙是无孔不燃墙或屏风,如砖石墙或耐火复合面板屏风。

5.5防火墙应该是稳定的,这样才不会对周围的人构成危险。在建造砖石墙时,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种方法是遵循在您的花园墙中给出的关于墙厚与高度的关系的指导:宁可安全,不要后悔(参见“其他出版物”)。

供油管道系统:自动隔离装置

5.6符合要求的一种方法是安装耐火灾影响的燃料管道,并根据BS 5410- 1:20 97第8.2和8.3节的相关建议安装专用防火阀系统。

有油污风险的规定

5.7《2001年污染控制(油类贮存)(英国)规例》(SI 2001/2954)于2002年3月1日生效。这些规定适用于英国广泛的储油设施,但不适用于完全或主要用作一个或多个私人住宅的任何场所的储油,如果储油罐的容量为3500升或更少。施工建议
可能受本条例规管的地上储油罐的数量载于《地上储油罐:PPG2(2004)》。

注意:在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不建议在地下储存石油,因为地下储油罐很难检查,泄漏可能不会立即明显。地下储罐的安装、退役和拆除包含了一些指导和进一步的参考来源:PPG27(2002)。

5.8规定J6适用于全部或主要用作私人住宅的建筑物内用作燃烧用具的3500升或以下储油罐。在这种情况下,次要的
在有重大石油污染风险的地方,应提供密封装置。就要求J6而言,如果储油装置:

一个。总容量超过2500升;或

b。位于内陆淡水或沿海水域10米范围内;或

c。位于溢出物可能流入开放式排水渠或宽松的井盖处;或

d。位于距离水井、钻孔或泉水等饮用水源50米范围内;或

e。位于从装置中溢出的石油可能通过坚硬的地面到达上述水域的位置;或

f。位于从预定的灌装点无法看到储罐排气管出口的位置。

g。位于环境保护局地下水源保护区(SPZ)的第1区(内部保护区)内。

注意:保护区的位置显示在环境署的地下水来源地图上,网址为www.environment-agency.gov.uk/research/library/maps。

5.9内陆淡水包括小溪、河流、水库和湖泊,以及沟渠和地面排水系统(包括穿孔排水管道)。

5.10当认为有必要进行二级遏制时,满足要求的方法是:

一个。提供整体连接的预制罐;或

b。根据《地上储油罐:PPG2(2004)》的一般指导和《储油罐砌体绑带》或《储油罐混凝土绑带》的具体建议(视情况而定),用砖石或混凝土建造绑带。然而:

c。如堤墙是围水箱的房间或建筑物的墙壁的一部分,任何通过该墙的门应高于堤墙的高度;而且

d。当外滩作为建筑物的一部分具有结构作用时,应寻求专家意见。

5.11无论是预制储罐系统的一部分,还是现场建造的储罐,其容量应至少是其所容纳的最大储罐的110%。符合下列标准的整体连接油罐将符合本规定:

我。OFS T100烧油设备标准——馏出燃料用聚乙烯储油箱(2008);

2OFS T100烧油设备标准。用于馏分燃料、润滑油和废油的钢制储油罐和罐架(2008)。

5.12储油设施应在显著位置贴上标签,说明发生溢油时应采取的措施,以及环保署紧急热线的电话号码(见附录F)。

液化石油气储存设施

5.13液化石油气设施由HSE或其代理人执行的法规控制。决定石油气储存装置所需建筑工程量的因素包括其容量、储油罐是安装在地面上还是地下,以及所服务楼宇的性质。贮存装置可显示符合法例,方法是根据在
与HSE协商。然而,对于容量达1.1吨的装置,而其储罐位于露天,按照本批准文件的指引及批准文件B的有关指引,通常会确保无须进行进一步的建筑工程,以符合其他法例。

储罐位置及防护措施

5.14对于容量不超过1.1吨的石油气储存系统,包括一个露天储罐,要符合J6的要求,须符合英国石油气实务守则1:在固定装置储存散装石油气第1部分(2009)及BS 5482-1:2005(见附录F及“其他参考刊物”)的有关建议,同时采用以下指引:

5.15石油气储罐应安装在户外,而非露天坑内。储罐应与建筑物、边界和任何固定的火源充分隔开,以便在发生排放或泄漏及发生火灾时能安全疏散,以减少火灾蔓延的风险。在正常情况下满足要求的一种方法是采用分离距离表11而且图43,并就如何减低石油气储存引致火灾引燃楼宇的风险提供建议。分隔距离内的排水管、沟渠和地窖舱口应加以保护,防止气体进入。

5.16防火墙可以是建立在水箱和建筑物之间的独立墙,边界和固定的火源(见图43(b))或属于该物业的建筑物部分或界墙。当防火墙是建筑物的一部分或边界墙时,应按图43(c)及(如属建筑物的一部分)按照图43(d)。

5.17合适的防火墙应该是无孔的和坚固的砖石、混凝土或类似的结构。它们应该有至少30分钟的耐火(绝缘,完整性和稳定性(REI)),但是,如果建筑的一部分如图所示图43(d),它们应具有至少60分钟的耐火性能。为确保良好的通风,防火墙通常不应建在水箱的一侧以上。

5.18防火墙的高度至少应该和减压阀一样高。它应该水平延伸,以便于在表11(B栏)维持:

一个。当测量周围的防火墙两端如图所示图43(b);或

b。当测量到防火墙的两端,如图所示图43(c)如防火墙是建筑物的边界或部分。

气缸的位置和支撑

5.19如石油气储存装置由一组气瓶组成,符合要求的方法是按照下列规定及载于图44

5.20规定应使钢瓶直立,用皮带或铁链固定在建筑物外的墙壁上,在地面通风良好的位置,钢瓶易于获取,合理保护不受物理损坏,且不阻碍建筑物的出口路线。令人满意的建筑工程规定应是提供坚实的地基,例如至少50毫米厚的混凝土或在某一地点铺上砂浆的铺路板,以便钢瓶阀:

一个。与建筑物开口或热源(如烟道终端和滚筒式干燥机通风口)水平距离至少1米,垂直距离至少300毫米;而且

b。除非有不少于250毫米高的隔墙,否则距没有疏水阀、未密封的水沟或地窖舱口水平至少2米。

表11石油气储罐的防火措施(见图43
(A)储罐容量不超过(吨): 与建筑物、边界或固定火源的最小分隔距离(米)

(B)
一个没有防火墙的坦克或者一个有防火墙的坦克

(C)
一辆有防火墙的坦克

0.25 2.5 0.3
1.1 3. 1.5

图43容量达1.1吨的液化石油气储罐与建筑物、边界和固定火源的隔离或屏蔽


图44石油气气瓶的位置

液化石油气管道工程(信息)

5.21根据《1998年气体安全(安装及使用)规例》(《气体安全规例》)的规定,由地下石油气储罐至处所的石油气服务管道,必须采用不具腐蚀性的材料制造。进入建筑物的管道应由金属材料制造,非金属和金属管道之间的过渡接头应位于室外。管道应在地上进入建筑物,并采用套筒。套筒应连续穿过外墙,并在内壁密封,以确保任何泄漏的气体只排到外面。UKLPG实践规范22和气体工程师和经理协会标准IG/TD/4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导。

5.22在受《气体排放标准条例》规管的安装管道方面,《气体排放标准条例》第19(6)条规定,安装管道不应安装在通风不足的竖井、风管或空隙内。这亦适用于不受GSIUR规限的楼宇的石油气管道。关于管道内管道通风的指导,可参阅BS 8131:1997《在管道内安置建筑设备的操作规程》。

附录A:检查和测试炉、壁炉、烟道和烟囱的检查清单

例子:见第1.55段

灶台、壁炉、烟道和烟囱
该清单可帮助您确保炉膛、壁炉、烟道和烟囱是令人满意的。如果你是直接聘用的承建商,亦应向业主及建筑监督机构提供副本,以显示你已遵守第j部的规定。如果你是分判承建商,则应向总承建商提供副本。

1.建设地址,工作已经开展 ........................................................................................................................................

................................................................................................................................................................................................................................

................................................................................................................................................................................................................................

2.灶台、壁炉、烟囱或烟道的标识。 例子:客厅里的壁炉 例子:

后面加卧室有燃气火

例子:

小锅炉房

3.燃烧能力:固体燃料/气体/油/所有。 所有 气体只 石油仅
4.预期的设备类型。

状态类型或使。如果明火给完成的壁炉开口尺寸。

开火

480宽x560高(mm)

辐射/对流火灾6kW输入 油火锅炉18kW输出(压力喷射)
5.设备的通风规定:

状态永久打开的通风口的类型和面积。

2个通墙式通风机,每个1000mm2 (100cm2) 不合身的 向外通风口:顶部9,900mm2底部19,800mm2
6.烟囱或烟道结构
a)说明型号、型号以及是新的还是现有的。 新的。粘土衬垫砖 现有砌体 S.S.预制到BS 4543-2
b)内部烟道尺寸(以及计算过的等效高度——仅适用于自然抽气用具)。 200毫米Ø 125毫米Ø(H0 = 3.3米) 127毫米Ø
c)如果使用粘土或混凝土烟道衬垫,请确认它们正确地连接在最上面的承插端,并说明使用了连接材料。 插座最上面用防火水泥连接 不适用 不适用
d)如果现有烟囱已用新衬板翻新,则应安装衬板的型号或型号。 不适用于BS 715 灵活的金属衬套 不适用
e)烟道出口端子详细信息及图纸参考。
出口的细节: 史密斯有限公司百叶壶200mm Ø 125mm Ø GC1端子 制造商推荐的终端
编译: 作为图17广告J BS 5440 - 1:2008 作为图41广告J
f)弯管数量和角度。 2 x 45˚ 2 x 45˚ 1 x 90˚Tee
g)清洁和建议频率的规定。 每年通过壁炉口清扫 由气体安全登记工程师提供年度服务 每年通过三通底座和设备进行清扫
7.灶台,结构形式。新的或现有的吗? 新的。混凝土地板上的瓷砖。125毫米厚。作为图25广告J 现有的壁炉为固体燃料火,与挡泥板。 新的。实地板DPM以上最小125mm混凝土。作为图42的,
8.完成后的检验和试验进行的试验:试验(AD J附录E)和结果烟道检验
视觉 不可能的,弯曲 不可能的,弯曲 检查到第10区,
全面 好吧 不适用 BS7566:第3部分:1992 - OK
取心球 好吧 不适用 好吧
好吧 不适用 好吧
器具(如包括)溢出 不包括 好吧 好吧

本人/吾等本人确认以上资料无误。本人认为这些工程符合《建筑物规例》附表1第J部的有关规定。

打印的名字和头衔 ................................................................................................ 职业 ..........................................................

能力…(如。“老板史密斯的流感”,授权工程师布朗plc ).................................................... 电话没有。.......................

地址 ................................................................................................................................................邮政编码 .......................

签署 ...........................................................................................................日期 ................................................

注册的会员…(例如GasSafe, OFTEC HETAS, NACE,北亚 ) ........................................................................................

灶台、壁炉、烟道和烟囱
空白表格-此页面可被复制以提供供使用的证书
灶台、壁炉、烟道和烟囱
该清单可帮助您确保炉膛、壁炉、烟道和烟囱是令人满意的。如果你是直接聘用的承建商,亦应向业主及建筑监督机构提供副本,以显示你已遵守第j部的规定。如果你是分判承建商,则应向总承建商提供副本。
1.建设地址,工作已经开展 ......................................................................................................

...........................................................................................................................................................................

...........................................................................................................................................................................

2.灶台、壁炉、烟囱或烟道的标识。
3.燃烧能力:固体燃料/气体/油/所有。
4.预期的设备类型。
状态类型或使。如果明火给完成的壁炉开口尺寸。
5.设备的通风规定:
状态永久打开的通风口的类型和面积。
6.烟囱或烟道结构

a)说明型号、型号以及是新的还是现有的。

b)内部烟道尺寸(以及计算过的等效高度——仅适用于自然抽气用具)。
c)如果使用粘土或混凝土烟道衬垫,请确认它们正确地连接在最上面的承插端,并说明使用了连接材料。
d)如果现有烟囱已用新衬板翻新,则应安装衬板的型号或型号。
e)烟道出口端子详细信息及图纸参考。

出口的细节:

符合:

f)弯管数量和角度。

g)清洁和建议频率的规定。

7.灶台,结构形式。新的或现有的吗?
8.完成后的检验和试验由:
测试(AD J附录E)和结果
烟道检验
视觉扫
取心球

设备(包括)
溢出
本人/吾等本人确认以上资料无误。本人认为这些工程符合《建筑物规例》附表1第J部的有关规定。
打印的名字和头衔 ................................................................................................ 职业 ..........................................................

能力…(如。“老板史密斯的流感”,授权工程师布朗plc ).................................................... 电话没有。.......................

地址 ................................................................................................................................................邮政编码 .......................

签署 ...........................................................................................................日期 ................................................

注册的会员…(例如GasSafe, OFTEC HETAS, NACE,北亚 ) ........................................................................................

附录B:大型或不寻常的壁炉的开放区域

(见2.7段)

B1壁炉的开口面积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壁炉开口面积(mm2) =(壁炉开口水平总长度L (mm)) x(壁炉开口高度H(mm))

B2L和H代表大的和不寻常的例子
壁炉的开口显示在图45


图45大的或不寻常的壁炉开口。(注:使用本附录时,请以毫米为单位测量L、H和W)

附录C:燃气器具通风要求的计算示例

(见图32)

C1在锅炉房等直接向外通风的器具舱内,安装额定输入15kW(净)的明火道锅炉。锅炉的设计是这样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冷却空气。

C2冷却空气从D通风口排出,其面积为:

15千瓦x 500毫米2/千瓦= 7500毫米2

C3排气口E允许冷却空气进入,同时允许燃烧和烟道安全运行所需的空气进入。它的面积是:

15千瓦x 1000毫米2/千瓦= 15000毫米2

C4通风面积可以在厘米²
用mm²除以100得到的结果。

附录D:燃油器具的通风要求算例

(参见图40)

D1安装了一个开烟道器具
柜橱:一种用具室,如橱柜,通过相邻的房间通风50Pa时住宅的透气性为6.0 m3/(h.m2)。该设备的额定输出功率为11千瓦,即比相邻房间必须的永久通风口的额定输出功率多出6千瓦。

D2用于燃烧和烟道安全运行的空气部分通过渗透进入相邻房间,其余部分通过A排气孔进入,A排气孔面积计算如下:

(11 kw-5kw)×550毫米2/千瓦= 3300毫米2

D3电器箱的冷却空气从B通风口排出,B通风口面积为:

11千瓦x 1100毫米2/千瓦= 12100毫米2

D4所有用于燃烧和烟道安全运行的空气以及冷却空气都通过通风口C进入器具舱,该通风口的面积为:

11千瓦x 1650毫米2/千瓦= 18150毫米2

D5通风面积(单位为cm²)可以通过将上面给出的结果(单位为mm²)除以100得到。

附录E:检查符合要求J2的方法

(见第1.36及1.54段)

E1本附录描述了检查现有烟道、翻新烟道或新烟道以及(如果包括在工作中)燃烧器具符合J2的方法。它只适用于用于开式烟道设备的自然通风烟道。所述程序仅用于评估烟囱中的烟道、连接的烟道(以及器具中的烟道通道)是否无阻塞和气密性是否可接受。此外,在使用器具以检查其是否符合第L部分和《气体安全(安装和使用)条例》的要求时,应进行器具性能试验,包括烟道溢漏试验,以检查其是否符合J2的规定。

E2在建筑工程期间,应在最适当的时间对烟道进行测试。例如,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在可以看到烟囱结构的情况下进行烟雾测试,并在使用石膏或干衬里等可能掩盖测试过程中烟雾泄漏的表面处理之前进行。

测试应用程序对现有烟道进行测试

E3现有烟囱的烟道可能会被烟囱巢、结构恶化造成的碎片(例如砖瓦、烟道内衬材料或烟囱罐碎片)以及烟灰和焦油所阻塞。现有烟囱的烟道也可能由于结构和衬里出现的孔或裂缝而泄漏,特别是在接缝处。烟囱顶部暴露在外的部分特别容易腐烂。在重新使用烟道之前检查烟道状态的一种方法是做以下工作:

一个。清扫烟道。这样做的目的是清洁烟道,以证明烟道基本上没有障碍物,并能够对烟道进行更好的目视检查和测试。由燃烧的木头引起的焦油沉积可能特别难以清除,应该清除。清扫时从烟囱上掉下来的碎片应该检查是否有过多的衬里或砖,这是需要进一步修理的迹象。

b。对易接触的部分进行目视检查,以确定:

我。可能影响烟道性能的结构、连接或衬里的恶化
所述燃烧器具的气密性和安全性能。检查烟道内部和烟囱外部,包括屋顶空间。烟囱/胸表面有烟或焦油渍是泄漏的迹象,可能表明有损坏;

2在烟道停止使用时所作的修改,例如安装了通风终端,这将与将烟道与预定的设备使用不兼容;

3正确的衬里和衬里尺寸为拟议的新应用。

c。在必要时进行检查,以证明烟道不受限制:在可以看到烟道全长的情况下,进行目视检查可能就足够了。在有疑问的情况下,一种检查方法是进行取心球测试。

d。通过排烟试验检查烟道的气密性。

新的砖石和烟道烟囱

E4施工时检查衬垫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插座朝上,连接处是否密封,以防止烟囱内的湿气和冷凝水。

E5新砖石烟囱的烟道可能会被堵塞,特别是在拐弯处,被施工过程中留下的碎片或多余的灰泥落入烟道,或衬垫和烟道块之间挤出的接合材料堵塞。应检查烟道,以证明其结构正确,没有限制,气密性可接受。

在新烟道投入使用之前,检查其状况的一种方法是:

一个。目视检查可接近的部分,以检查衬里,衬垫或烟道块是正确的材料和合适的尺寸,适用于拟议的应用。

b。在必要时进行检查,以证明烟道不受限制:在可以看到烟道全长的情况下,进行目视检查可能就足够了。如果有疑问,检查这一点的一种方法是进行取芯球测试或扫烟道,这可能更有效地清除可能不会被取芯球移走的柔性碎片。

c.通过排烟试验检查烟道的运行情况和气密性。


新的工厂制造的金属烟囱

E6BS EN 15287-1:2007给出了对新完成的工厂制造金属烟囱进行目视检查的检查表,并可能包括额外的检查或特殊变体
制造商的安装说明。检查后,烟囱应进行烟试验。

重新划线的流感

E7可以对加固过的烟道进行检查,以证明它没有任何限制,例如没有多余的材料(如果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并且使用与新建烟道相同的测试,证明它的气密性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按照本核准文件第3.36段用柔性金属衬垫连接的烟道,可被假定为畅通无阻和气密性可接受。(使用取芯球或不适当的清扫刷会严重损坏柔性金属烟道衬垫。)

电器

E8如果提供了燃烧器具并将其连接到烟道系统作为工作的一部分,除了如上分别测试烟道外,还应测试整个燃烧器具和烟道系统的气密性。对于气体器具,BS 5440-1:2008给出了适当的泄漏测试程序。对于燃油和固体燃料燃烧的器具,适用的测试程序分别在BS 5410- 1:20 97和BS EN 15287-1:2007附录O中给出。

烟道试验程序取心球试验

E9此试验可用于证明圆形烟道的最小直径。它也可用于检查方形烟道中的障碍物,但不会检测角落中的障碍物。(如果烟道是矩形的,则可能需要使用特制的取芯球或取芯板。)它不适用于烟道,不应与柔性金属烟道衬垫一起使用。应在烟试前进行。

E10汽油一个比烟道直径小约25mm的重球,用绳子从烟道出口降至烟道底部。如果遇到堵塞,应清除堵塞并重复试验。

冒烟测试

E11如果现有的烟道要进行排烟测试,首先应该对其进行清扫。

E12汽油下面描述两个烟雾测试程序。测试I确认整个烟道的气密性,并可用于一个服务于固体燃料器具的烟道,或如果对气体或油烟道的状况有任何疑问。试验II可用于烟道为燃气器具服务的地方。这两种测试都不能替代设备调试时所需的任何溢流或烟道气流干扰测试。如果其他烟雾测试程序是已批准的烟道或衬管系统安装程序的一部分,则可以使用这些程序

冒烟测试我

E13烟道服务的房间内所有门窗都应关闭。首先应加热烟道以形成通风,例如用吹灯或电加热器。将适当数量的烟道测试烟雾球放置在烟道的底部,如壁炉凹槽中或安装的器具中,并点燃。当烟开始形成时,应密封烟道或壁炉开口的底部或关闭器具,使烟只能进入烟道。(例如,凹槽开口应用一块板或板封闭,边缘密封,或如果弹丸在器具内,则应关闭其门、烟灰缸盖和通风口。)

应能看到烟从烟道出口或终端自由冒出。当这是建立,烟道顶部是密封的。然后应检查烟道的整个长度,谨记第E19段;应该没有明显的泄漏。测试至少要持续5分钟。的
然后应该拆除烟道顶部和底部的封闭装置。

冒烟测试二世

E15烟道服务的房间内所有门窗都应关闭。烟道应首先加热以形成通风。一个合适的
在烟道底部或装置的预定位置点燃测烟球,使烟随着上升的气流被吸入烟道。(如果颗粒被放置在烟道底部的凹槽中,则
房间与凹槽之间的开口应部分封闭,如用木板,但要留有约25mm的进气间隙
底部)。

E16天应该看到烟从烟道出口或终端自由排放,而不是溢出回房间。建筑物内外的烟囱长度不应有明显的烟泄漏。

E17烟雾测试I和II符合BS 5440-1:2008中的建议。

关于测试的注意事项

E18在指定对烟道进行加热的情况下,这是为了建立通风,但在大烟道或冷烟道的情况下,这可能需要10分钟以上。

E19在进行测试时,安装的器具不应处于炮火之下。在烟雾测试期间,烟不应从任何其他烟道的出口冒出,因为这表明烟道之间有泄漏。当检查烟道是否有烟泄漏时,应该记住,从有缺陷的烟道产生的烟可能出现在距离原始故障的一段距离之外。在这种情况下,烟可能从露台住宅末端的驳船悬垂处或从空腔墙壁的窗洞中冒出。

E20进行烟气测试的目的是检查烟气是否会通过烟道自由上升,并确定是否存在任何故障,例如接头密封不正确或损坏会导致烟气逸入住宅。

E21应该注意的是,烟丸产生的压力明显高于自然通风烟囱和具有N1气密性标识的烟道的产品标准所要求的压力。这种型号的烟道允许有高达2升/秒/平方米烟道壁面积的泄漏率。因此,在冒烟测试过程中可能会看到一些烟雾泄漏,泄漏是否表明故障,这可能是专家判断的问题。

E22然而,烟囱外可见的缕缕烟或烟囱段之间的连接处附近并不一定表明故障。如果看到强烈的烟柱,或大量的烟雾,这可能表明一个主要的故障,如连接或接头不正确,或烟囱的损坏部分,需要调查和补救措施,然后重复测试。

附录F:评估旧式住宅的透气性,以配合永久通风的要求

F1某些器具的永久通风的最低要求取决于安装它们的住所的气密性的知识。2008年以后建造的住宅可能有证据
通过单独的透气性测试证书或通过同一住宅发展项目的相同设计住宅的代表性测试进行气密性测试。

F2老房子不太可能经过测试,但不太可能在50pa时达到低于5.0 m3/(h.m2)的透气性,除非建筑结构已经大幅升级。这将包括以下所有或大部分措施:

全双层(或三层)玻璃

有效关闭喷口和其他可控通风装置

所有外部门与整体通风密封和信箱密封

外部门和窗框的内外密封

填充的空洞或坚固的墙壁

地面悬空层的不透水覆盖层和边缘密封

仔细密封建筑构件之间的连接处,例如墙壁与地板或天花板之间

仔细密封阁楼舱口周围

仔细密封烟囱或烟道穿透处

注意内部土管周围的密封

仔细密封进入外部通风空间的生活用水和暖气管道

仔细密封建筑结构中的所有服务渗漏(电、气、排水、电话、电视天线等)。

WC内部报警管

所有用于电灯开关和电源插座的电缆通道都密封

所有照明电缆入口和天花板玫瑰密封。凹槽照明不应穿透分隔阁楼空间的天花板。

F3如果不执行其中的一些措施,通常意味着在50 Pa时,整体透气性可能超过5.0 m3/(h.m2)。然而,在一些有实心墙壁和实心地板的老房子里,当安装了现代玻璃时,单独的房间可以天生地不透气。因此,可能需要对整个住宅和要安装器具的个别房间进行评估。如有疑问,则假定在50pa时透气性低于5.0 m3/ (h.m2),并安装适当的永久通风设备或寻求专家意见。

关于漏气源的进一步信息可参阅GPG224改善住宅的气密性。

附录G:欧洲烟囱名称

G1本附录提供了欧洲烟囱设计方案的摘要。该方案的本质是一系列基于BS EN 1443:2003通用烟囱命名方案的代码字母,下面给出一个示例及其解释。

指定

G2烟囱的名称包括:

G3欧洲烟囱标准是根据烟道衬垫的材料制定的,例如粘土/陶瓷、混凝土、金属和塑料。一些基于材料的标准采用了不同的缩写名称,例如,粘土烟道衬垫的名称- EN 1457-300-A1-N2表示它适用于名称为T600 N2 D 3g的烟囱
大小为300毫米。

G4在BS EN 1856-1和BS EN 1856-2中,对金属烟囱产品的耐腐蚀等级的指定采用了双重方法。允许的最低材料规格和厚度取决于成员国法规的允许,如果存在这些法规的话。以这种方式申报的产品被指定为Vm。另一种方法涉及从三种耐腐蚀试验中选择一种。符合测试要求的产品标有V1、V2或V3,如果合适,则允许产品分别被指定为耐腐蚀等级1、2或3。材料规格仍然是整体名称的一部分,并出现在“V”字母旁边,例如Vx-L40045。衬管(或连接管)的材料规格由字母“L”后面跟着五个数字组成。前两位数字代表材料类型,后三位数字代表材料厚度(0.01mm的倍数)。

G5对于英国来说,在耐腐蚀性方面(固体燃料,天然气和石油)的各种应用的最低材料规范的指导在BS EN 1856-1和-2的英国国家附件中给出了。

有关缩短名称的进一步示例,请参阅具体的产品标准。

G6在为指定的烟囱选择一种器具时,不论所使用的燃料是什么,都要求该器具产生的燃烧产物的特性等于或小于指定的烟囱的特性。在选择适用于特定器具的烟囱时,任何性能特性等于或高于适用于该器具的烟囱都可以使用。

温度类

七国集团(G7)温度等级列于表G1,以“T”后面接一个数字表示,该数字小于或等于公称工作温度,即平均烟道温度
在标称/额定输出测试期间获得的气体温度(通常是最大工作水平);

表G1温度类
温度类 公称工作温度℃
T 080 = < 080
T 100 = < 100
T 120 = < 120
T 140 = < 140
T 160 = < 160
T 200 = < 200
T 250 = < 250
T 300 = < 300
T 400 = < 400
T 450 = < 450
T 600 = < 600

压力等级

八国集团表G2列出了压力等级,表示为“N”、“P”或“H”,后面是“1”或“2”。N一般与自然通风烟囱有关,即在负压下运行,其中值1或2允许不同类别的产品;符合BS EN 1856-1标准的金属烟囱具有N1级。在英国,N2值将被指定为砖石烟囱的最小值。P和H分别与在正压下工作的烟囱有关,例如风扇辅助应用和柴油发电机。压力的指定取决于它所达到的气密性,数值越低越繁琐,正压应用于外部装置的允许泄漏越高。

表G2压力等级
压力类 试验压力Pa 气密性-最大泄漏率L/s/m2
N1 40 2.0
N2 20. 3.0
P1 200 0.006
P2 200 0.120
H1 5000 0.006
H2 5000 0.120

冷凝液电阻类

耐凝结水等级-表示为“W”表示湿操作,表示为“D”表示干操作。一种命名为“W”的产品,能够在烟道内包含冷凝物,用于冷凝设备。指定为“D”的产品通常烟气温度高到足以避免凝结水的形成。

耐蚀性类

十国集团表G3列出了耐腐蚀等级-这与燃料有关,表示为1、2或3。

Sootfire电阻类

为G11抗煤烟等级-表示为“G”具有抗煤烟性,或“O”不具有抗煤烟性,标有“G”的产品已在1000ºC下测试30分钟。

距离可燃物

G12烟囱外表面到可燃物的最小距离的指定为xx,单位为毫米(例如第1.45段和图13所确定的距离' x-x ')。

气体
天然气L + H

表G3耐腐蚀等级(来自BS EN 1443-2003)
耐蚀性类 1可能的燃料类型 2可能的燃料类型 3可能的燃料类型
气体 气体:含硫量=< 50mg /m3天然气L + H 气体
天然气L + H
液体 煤油:硫含量=< 50mg /m3 油:含硫量=< 0.2质量%煤油:含硫量>= 50 mg/m3 油:含硫量> 0.2质量%煤油:含硫量
> = 50 mg / m3

在明火处使用木材 明火中的木材将置于封闭的火炉中
煤炭 煤炭
泥炭 泥炭

附录H:地址

ACE(合并烟囱工程师):白色
阿克,麦瑟林汉姆沼泽,林肯LN4 3AL

电话:01526 32 30 09

传真01526 32 31 81

英国烟道和烟囱制造商
协会):
黑尔郡米莱巷沃尔瑟姆法院2号
哈奇,雷丁,伯克希尔RG10第九

电话:0118 940 3416

传真0118 940 6258

(电子邮件保护)www.feta.co.uk

建筑研究机构有限公司:
巴克纳尔斯巷,加斯顿,沃特福德,赫特福德郡
WD25 9 xx

电话01923 66 4000

传真01923 66 4010

(电子邮件保护)www.bre.co.uk

BSI(英国标准机构):
伦敦奇斯威克高速路389号W4 4AL

电话:020 8996 9000

传真020 8996 7400

www.bsigroup.com

特许建筑设备学会
工程师):
伦敦巴勒姆高速路222号
SW12 9 b

电话:020 8675 5211

传真020 8675 5449

www.cibse.org

气体安全的注册:贝辛斯托克6804号信箱
RG24 4注

电话:0800 408 5500

www.gassaferegister.co.uk

环境局:里约热内卢的房子,
阿蒙兹伯里,阿兹特克西的水边路,
布里斯托尔BS32 4 ud
08708 506506

www.environment-agency.gov.uk

环保署紧急热线
0800 80 70 60

加热设备测试和批准
方案):
果园的商业中心,

斯托克果园,切尔滕纳姆,格洛斯特郡

GL52 7 rz

电话0845 634 5626

www.hetas.co.uk

HSE(健康与安全执行员):
摩顿道瑞格丽阁1G
默西塞德郡活用7 hs

电话0845 345 0055

www.hse.gov.uk

HSE Infoline: 0845 345 0055

气体安全建议电话:0800 300 363

气体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学会:
IGEM住宅,高街,Kegworth, Derbyshire
DE74 2 da

电话0844 375 4436

传真01509 678198

www.igem.org.uk

UKLPG:弗莱彻沃斯门艏庭14号单元
考文垂CV5 6SP伯恩索尔路

www.uklpg.org

全国烟囱协会
工程师):
梅瑟林汉姆849号信箱
林肯LN4吴三

电话01526 322555

www.nace.org.uk

全国烟囱协会
清洁工):
第15单元,翡翠路,石头生意
斯塔福德郡斯通公园ST15 0SR

电话01785 811732

传真01785 811712

(电子邮件保护)

www.chimneyworks.co.uk

NFA(国家壁炉协会):邮政信箱
583, High Wycombe, Bucks HP15 6XT

电话0845 643 1901

传真0845 643 1902

www.fireplace.co.uk

燃油技术协会:
福克斯伍德庄园,多布斯巷,凯斯格雷夫
伊普斯维奇IP5 2 qq

电话0845 65 85 080

传真0845 65 85 181

(电子邮件保护)

www.oftec.org

国家林业局(固体燃料协会):7 Swanwick法院,
阿尔弗雷顿,德比郡DE55 7AS

电话:01773 835 400

传真01773 834 351

(电子邮件保护)

www.solidfuel.co.uk

标准指

BS 41:1973 (1998)

铸铁插口和承插烟道或烟管及配件规范。

BS EN 303 - 1:1999

供暖锅炉。带强制通风燃烧器的采暖锅炉。术语通用要求,测试和标记。

BS 476 - 4:1970 (2007)

建筑材料和结构的防火试验。材料不燃性试验。AMD 2483和AMD 4390。

BS 476 - 11:1982 (2007)

建筑材料和结构的防火试验。建筑材料热散发的评定方法。

BS 476 - 20:1987

建筑材料和结构的防火试验。建筑构件耐火的测定方法(一般原则)。

BS 476 - 21:1987

建筑材料和结构的防火试验。建筑承重构件耐火性能的测定方法。

BS 476 - 22:1987

建筑材料和结构的防火试验。建筑非承重构件耐火性能的测定方法。

BS EN 449:2002 + a1:2007

液体石油气专用器具规范。家用无烟道空间加热器(包括扩散催化燃烧加热器)。

BS 715:2005

额定输入不超过60kW的燃气器具用金属烟道管、配件、端子和附件规范AMD 8413。

BS 799 - 5:1987

石油燃烧设备。储油罐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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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土烟道衬里和烟道终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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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壁炉组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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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一般要求。

BS 1449 - 2:1983

不锈钢和耐热钢板、薄板和带钢规范。AMD 4807, AMD 6646和AMD 8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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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成形用高屈服强度冷轧扁钢制品。技术交货条件。

BS EN 1457:2009

烟囱。粘土/陶瓷烟道内衬。要求和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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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用于单壁烟囱的粘土/陶瓷烟道砖。要求和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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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燃料燃烧设备术语汇编。1994家用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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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金属烟囱的要求。系统烟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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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金属烟囱的要求。金属衬垫和连接烟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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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组件。混凝土烟道内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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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组件。混凝土烟道块。

BS EN 1859:2009

烟囱。金属烟囱。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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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家庭和工业发动机和锅炉用燃料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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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烟囱,烟囱。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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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船用燃料油。农业和工业发动机和燃烧器用燃料油规范(class A2, C1, C2, D, E, F, G和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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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预制保温烟囱。测试的方法。AMD 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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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预制保温烟囱。固体燃料燃烧器具用不锈钢烟道内衬烟囱规范。AMD 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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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预制保温烟囱。烧油器具用不锈钢内衬烟囱规范。AMD 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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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烟道油燃烧器具的性能要求规范(包括试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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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燃烧操作规程。可安装高达44kW的输出能力,用于空间供暖和热水供应。AMD 3637。

BS 5410 - 2:1978

石油燃烧操作规程。安装45千瓦或以上输出能力的空间供暖、热水及蒸汽供应服务。

BS 5440 - 1:2008

为额定输入净功率不超过70千瓦的气体用具(第1、2和3家庭气体)安装和维修烟道和通风设备。烟道安装和维修规范。

BS 5440 - 2:2000

为额定输入净功率不超过70千瓦的气体用具(第1、2和3家庭气体)安装和维修烟道和通风设备。燃气用具通风装置的安装和维修规范。

BS 5482 - 1:2005

家用丁烷和丙烷气燃烧装置的实施规程。用于永久性住宅、住宅公园住宅及商业处所的装置,钢制装置的管道尺寸不超过dn25,波纹不锈钢或铜装置的管道尺寸不超过dn28。

BS 5546:2000

额定输入不超过70kW的燃气器具的家用热水供应装置规范

BS 5854:1980 (1996)

建筑物烟道和烟道结构实施规程。

BS 5864:2004

额定输入不超过60kW的家用燃气管道空气加热器安装规范。

BS 5871 - 1:2005

燃气火,对流加热器,火/背锅炉和装饰燃料效应燃气器具的安装规范。燃气火,对流式加热器,火/背锅炉和采暖炉(第一,第二和第三家庭燃气)。

BS 5871 - 2:2005

燃气火,对流加热器,火/背锅炉和装饰燃料效应燃气器具的安装规范。插入热输入不超过15千瓦的活燃料效应气体火(第二和第三科气体)。

BS 5871 - 3:2005

燃气火,对流加热器,火/背锅炉和装饰燃料效应燃气器具的安装规范。热量输入不超过20kW的装饰燃料效应气体器具(第二和第三家用气体)。

BS 6172:2004

家用燃气灶具(1、2、3家庭燃气)安装规范。

BS 6173:2001

各类餐饮场所用燃气餐饮用具安装规范(第1、2、3家庭燃气)。

BS EN 15287 - 1:2007

烟囱。烟囱的设计、安装和调试。非室内密封加热设备的烟囱。

BS 6798:2009

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70kW的燃气锅炉安装规范。

BS 6999:1989 (1996)

最大额定输出功率为45kW的固体燃料燃烧器具用玻璃搪瓷低碳钢焊管、其他部件和附件规范。

BS 7435 - 1:1991 (1998)

纤维水泥烟道管,配件和终端。轻质纤维水泥烟道管、配件和终端规范。

BS 7435 - 2:1991

纤维水泥烟道管,配件和终端。重质水泥烟道管、配件和终端规范。

BS 7566:

为家用电器安装符合BS 4543标准的工厂制造烟囱

BS 7566 - 1:1992 (1998)

工厂制造的烟囱的安装
BS 4543家用电器。指定安装设计信息的方法。

BS 7566 - 2:1992 (1998)

工厂制造的烟囱的安装
BS 4543家用电器。安装设计规范。

BS 7566 - 4:1992 (1998)

为家用电器安装符合BS 4543标准的工厂制造烟囱。安装设计和安装建议。

BS 8303 - 1:1994

燃烧固体矿物燃料的家用加热和烹饪用具的安装。装置设计规范。

BS 8303 - 2:1994

燃烧固体矿物燃料的家用加热和烹饪用具的安装,现场安装和调试规范。

BS 8303 - 3:1994

燃烧固体矿物燃料的家用加热和烹饪用具的安装,设计和现场安装的建议。

BS EN 10088 - 1:2005

不锈钢。不锈钢清单。

Bs zh 13384-1:2002 + a2:2008

烟囱。热和流体动力学计算方法。烟囱提供一种设备。

BS EN 14213:2003

加热燃料。脂肪酸甲酯。要求和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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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烟囱的设计、安装和调试。

提及的其他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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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安全和福利,《1992年工作场所(健康、安全和福利)条例》,《核准作业守则L24》,HSE手册(1992年)。Isbn 978 0 71760 413 5

住宅冷凝锅炉安装评估程序指南。副总理办公室(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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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研究机构

BR 414(2001)气体污染土地上住房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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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211(2007)氡:新建筑物防护措施指南(包括扩建、改建和翻新的补充建议)(20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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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的信任

改善住宅的气密性(2005)。

环境局

污染控制(油库)(英国)条例(2001年)。

污染预防指南PPG2 -地上储油罐(2004)。

污染预防指南ppg27 -地下储罐的安装、退役和拆除(2002)。

石油储罐的砌体边界,CIRIA/环境机构联合指南

石油储罐混凝土加固,CIRIA/环境机构联合指南

可从http://publications下载。environment-agency.gov.uk。

健康及安全执行部

气体系统和器具的安装和使用安全,批准的操作规范和指南L56, HSE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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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TAS信息文件1/007茅草建筑中的烟囱(2009)。

燃油技术协会(OFTEC)

OFTEC燃油器具标准。OFS A100。带雾化燃烧器的采暖锅炉。输出功率高达70kW。最大工作压力3巴(2004)。

OFTEC燃油器具标准。OFS幅。带雾化或汽化燃烧器的油锅,带或不带锅炉。热输出高达45kW(2004)。

OFTEC技术手册3:燃油设备安装要求第一版(2006)。

OFS T100烧油设备标准——馏出燃料用聚乙烯油储罐(2008)。

OFS T200烧油设备标准——用于馏分燃料、润滑油和废油的钢制油储罐和罐架(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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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守则第一在固定装置储存散装石油气第1部份:地上船只的设计、安装及操作(200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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